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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勿造口業
二口業,有四,妄言,绮語,惡口,兩舌。 妄言者,說話不真實。話既不真實,心亦不真實,其失人格也,大矣。 绮語者,說風流邪僻之話,令人心念YIN蕩。無知少年聽久,必至邪YIN以喪人格,或手YIN以戕身命。此人縱不邪YIN,亦當墮大地獄。從地獄出,或作母豬母狗。若生人中,當作娼妓。初則貌美年青,尚無大苦,久則梅毒一發,則苦不堪言。幸有此口,何苦為自他招禍殃,不為自他作幸福耶。 惡口者,說話凶暴,如刀如劍,令人難受。 兩舌者,兩頭挑唆是非,小則誤人,大則誤國。 此四不行,則為口業善。行,則為口業惡。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上 •誡吾鄉初發心學佛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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