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弟子為什麼要代人受過?其實是一個消除業障的好機會。
對於一位正人君子來說,“自己的過失自己承擔”,這是一個基本的人格素養。而作為一位大乘修行人,在此基礎上還應該提高一步,那就是不僅要承擔自己的過失,還要勇於代人受過,如《入行論》所說:“他雖犯大過,欣然吾頂替。”
比如說,我們和朋友在餐廳用餐時,一個昂貴的餐具被打破了,假設有這樣三種可能:
第一種,餐具是自己打碎的,老板和服務生當時並未發現,自己裝作若無其事,還悄悄叮囑朋友不要聲張。結賬時老板發現餐具損壞了,要求賠償,自己就耍賴不承認,這就是小人的行為。
第二種,自己打碎餐具以後,主動告訴老板,坦誠認錯,願意賠償,這就是君子所為。
第三種,餐具是朋友打碎的,自己結賬時默默地替朋友出錢賠償,既不讓老板受損失,也不讓朋友難堪,而且內心毫無貪圖回報之意,這就是代人受過的更高境界。
在生活中,能做到“一人做事一人當”就不錯了,還要代人受過似乎有點不近人情,佛法為什麼說大乘修行者應該勇於代人受過呢?給大家講兩個小故事:
古時候,有位高僧在山洞裡閉關修行。在山洞附近的村子裡,一個盜賊殺了一頭牛,被牛主人發現了,於是盜賊慌忙逃跑,牛主人窮追不捨。盜賊手裡拿著帶血的尖刀一路逃竄,跑到了高僧閉關的山洞。盜賊看到高僧,心生一計,把帶血的尖刀放在高僧面前,自己繼續逃跑。牛主人追到山洞,不見了盜賊的蹤影,卻看到帶血的尖刀,誤以為高僧是殺牛的盜賊,於是抓住高僧不放。
高僧卻並沒有做任何辯解。牛主人把高僧帶到官府,由於證據確鑿,高僧被關進了監獄。六個月後,那個盜賊因為再次犯案而被抓獲,交待了殺牛栽贓的實情,大家才明白高僧受了冤枉,趕緊把他放出監獄。出獄以後,高僧不僅沒有任何怨言,還給大家講述了這件冤案的宿緣:“多生多世以前,我曾誤認為一位出家人偷了東西,讓他受了六個小時的冤屈。這個業因經過千萬年的演化,積累成今生六個月的冤獄,由於我毫無怨言地承受了冤屈,往昔的過失也得以贖清。”
從這個故事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應該代人受過?因為這樣能消除宿業。假如這位高僧被關進監獄時大喊冤枉,他的宿罪不僅難以消除,還會像高利貸一樣越積越多,也許就不是六個月了,而是六年,甚至六十年。
第二個故事:西藏熱咋地區曾有一位比丘,他去一家茶場做工。做工時,茶場剛好丟失了一個銅盆,大家都認為是這個比丘偷走的。比丘受了冤枉,心裡很難過,就去問自己的上師:“我該怎麼辦呢?”上師回答:“你不僅要承認偷盆,還要買一個新盆賠給他們,而且要請大家喝茶,這樣你的宿業才會消除。”比丘只好老老實實地按照上師的話做了。
結果當晚就做了一個吉祥的夢,於是比丘明白自己消除了很多業障。不久以後,那個丟失的銅盆找到了,茶場裡的人趕緊對比丘忏悔,聽比丘說明了事情的原委之後,大家對比丘的上師都生起了強烈的信心,紛紛前去皈依學佛。於是,這件小小的冤案不僅沒有結出惡果,反而發展出眾多的善業。
這兩個故事可以給我們很多啟發。對於一位大乘行者來說,業障消除得越多,對修行就越有利。不僅持戒、念經、念咒等都可以消業,默默地代人受過也可以高效率地消業,令菩提心得到快速的增長。明白了這個道理以後,我們如果再碰到什麼代人受過的“機會”,就一定要把握住它,不僅沒必要委屈,還要歡歡喜喜地去做,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