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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書新白話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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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步常看蟲蟻”

  [說明]牛羊犬馬,世俗的人還有可能憐憫它們,若說愛惜蟲蟻,沒有人不笑他愚腐了。卻不想形有大小,本性沒有大小。若是認為大的動物殺了有罪,小的動物殺了無罪,那人身雖然大,終究比牛小,與其殺牛,不如殺人。而天下的至尊又貴的,不如摩竭大魚了(摩竭大魚,鱗甲內發癢,因為身體摩擦玻璃山,海水都是紅的)。帝君這話,是要人們滅除大小的分別,一抬腳而不敢忘了戒殺啊。世人抬腳動步,沒有不是罪的,就拿走路來說,一生誤傷動物性命,不知幾千萬萬了!曾經見沙彌律中,有“行步不傷蟲蟻咒”,很是簡易,適合在每天清晨,沒有下床時,先默念佛號數聲,祝願說:“從朝寅旦直至暮,一切眾生自回護,若於足下誤傷時,願汝即時生淨土。”隨後持咒七遍,咒是:“唵地利日(音支)利娑婆诃。”念過七遍,然後放腳下地,就沒有誤傷的後患。按這咒,不管智愚,人人可以念誦,小孩子六七歲時,就應該教他習慣,那仁慈的念頭,從小培養。未必不是雞叫就起,勤勉行善的助力啊!下附征事(一條)

  忍渴護蟲(《法句喻經》)

  佛在祇園說法時,有新學佛的二比丘,從羅閱只國來。道路遙遠,又遇上干旱,渴得要死。偶然見地洞中,有一升多水,其中有很多小蟲子,不可以喝。一人說:“先喝了再說,救我的身體,然後去見佛。”一人說:“已經破了佛戒,見了佛有什麼意義?”於是忍渴而死,他的神識當即生到忉利天,自己知道宿命,手捧香花,來供養佛。那喝水的人,經過一天才到,向佛哭告他的苦。佛說:“我早就知道了。”接著指著天人告訴他說:“這就是與你一起來的,現在他先到了。不守我的戒,雖然見到我,我沒有見到你啊!”

  [按]佛規定空缸空壇子之類,應當覆蓋不應當仰面向上,為什麼呢?實在是怕仰面向上存水生蟲,並且因為使用時倒掉水殺死蟲子啊。一般夏秋季節,地上如果有積存的雨水,過一兩天,沒有不長蟲的,長出的蟲,沒有不干死的。所以開通陰溝,使家中不存水。不用溝裡的泥水,灌溉花木。剛下的雨水,必先投火炭進去。不讓魚肉的骨頭,以及腥膻的東西,隨便扔在地上一片狼藉,結果引誘群蟻,被人踐踏。都是為了預先杜絕殺機啊。

  “禁火莫燒山林”

  [說明]人遇火災,未必都會喪失身命。只有山林被焚,當時一切飛的、走的、叫的、跳的,沒腳、二腳、四腳、多腳,都死在烈焰中了!這種罪孽,多出自惡少。禁止他們莫燒,功德最大。鹼水、鹽汁、沸湯、石灰漿,都不可以潑到有蟲的地方。下附征事(二條)

  以身濟獸(《大智度論》)

  過去無量劫前,有大樹林,多有禽獸,野火來燒,三面都是烈焰,唯有一面沒有火,而是河流阻隔。眾野獸緊迫,逃竄無路,佛說:“我在那時,是大身多力鹿,用前後腳,各踏兩岸,將身體橫跨在水上,讓眾獸踏著後背過去,皮肉都爛了,因為慈悲力,忍耐到死。最後一兔子來,我命已垂死,強自努力,讓它能過去,免子過去後,我脊梁斷了掉進水裡死了。”佛說:“若是我說自己的過去世,這樣的苦行,說到窮劫,還是說不完。”

  [按]佛說:“那時前面度過河的,就是我的弟子們啊,最後一只兔子,就是現在的須跋陀啊。”

  燒蟲受譴(《功過格》)

  揚州的何自明,開茶館在石塔寺前,家裡樹木多,常掃樹葉焚燒掉。後來病了,快要死了,忽然自己說:“我一生以來,燒的樹葉無數,當初不知那是有罪的,哪裡料到那上面的蟲蟻無數?如今冥司因為這事怪罪我,大概不可挽回了!”說完就死了。

  [按]竹木的朽壞,多是生蛀蟲白蟻了,都不可作柴燒,哪裡只是樹葉呢?按經典說,燈的火焰上,有微細的眾生,吞食那煙,人氣一吹就死,凡夫的眼睛看不見,唯有天眼,才能見到。所以佛教比丘不能用口氣吹滅燭燈。

  “點夜燈以照人行”

  [說明]黑夜難行處,忽然給一盞燈,這好像是盲人,給了他一雙明眸;挽回就要失去的太陽,而求來那最後的光芒啊,什麼樣的恩惠能比呢?所以有燈,眼前就明了,所以施捨的人,就得明目的果報。有燈,心就沒有憂慮,所以施捨的人,就得歡喜的果報。有燈,就不走污穢的路,所以施捨的人,就得潔淨的果報。有燈,狗就不驚叫,所以施捨的人,就得無畏的果報。有燈,就不令人懷疑,所以施捨的人,就得舉動光明的果報。有燈,就不會跌倒損傷,所以施捨的人,就得無病的果報。有燈,就不墮落溪河井澗,所以施捨的人,就得長壽的果報。誰說點夜燈的人,只是照人行路呢?

  世間的人生不知來處,死不知去處,忽然入一胞胎,忽然出一胞胎,完全在黑暗中輪轉。誰是舉燈照耀的人呢?自從佛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而後前世後世,恍然各有一燈了!修行十善,照耀他生天啊;受持五戒,照耀他做人啊;歸依三寶,照耀他不入三惡道啊。這就是點燃智慧的燈啊!下附征事(二條)

  貧女施燈(《阿阇世王受決經》)

  阿阇世王,用百斛麻油供燈,從宮門到祇園精捨(在捨衛城南六裡),沒有不供到的。當時有貧窮老母,見大王作福事,暗自感傷,就拿兩錢買油,用作供養。當時兩錢應得二盒油,賣油的贊歎貧女的至誠,又贈三盒。估計這油不能到半夜,老母私下發誓說:“如果我在後世,得道成佛,願這燈通宵不滅!”當夜,王點的燈,或明或暗,種種不同,只有老母的燈,光明達旦。第二天,目犍連用袈裟扇燈,燈光更明亮。佛說:“這光不是你的威神能滅的,這老母過去世已經供養一百八十億佛,以後三十劫就能成佛,號稱‘須彌燈光如來’,只因過去世沒有布施,所以現今貧窮。”

  [按]所謂“修慧不修福,羅漢應供薄”啊。那麼布施的事,確實不可以算了!

  竊油現果(其親面述)

  昆山石浦鎮,有一觀音堂,荒涼得很。康熙初年,有人在裡面殺兔子,想烹煮卻沒油。有一人指佛前的燈油提示,那人就取來烹煮。剛吃完兔子,兩眼忽然瞎了,就這樣直到終身。

  [按]若是按戒律,那佛前的燈油,尚且不可以供菩薩,何況凡人竊取呢?何況又是偷來烹兔子呢?失明的果報,還沒有報完罪啊。

  “造河船以濟人渡”

  [說明]面臨何流不知所措,感歎過河有千裡遠那麼難,忽然有船能渡過去,這就是所謂的絕處逢生啊。讓別人絕處逢生,那人也必定絕處逢生了!從江河中渡人,那功德固然大;從生死中渡人,那功德尤其的大。從江河中渡人,恩在一時;從生死中渡人,恩在生生世世。一切的凡夫,都在生死輪回的這邊岸,唯有六種大功行,可以渡眾生到達對岸。所謂對岸,就是諸佛菩薩超出三界的岸啊。六種大功行,就是六波羅蜜啊,所謂布施度悭貪,持戒度惡業,忍辱度嗔恚,精進度懈怠,禅定度散亂,智慧度愚癡啊。下附征事(一條)

  志存濟溺(《懿行錄》)

  明朝的楊榮楊少師(官名),字勉仁,是閩地建寧人,世代以渡船為生。當時遇到溪水上漲,沖毀了民房,淹死的人順流而下。其他船爭搶貨物,只有少師的曾祖與祖父,專門救人,貨物一點不取。鄉人都笑他們愚腐,楊家回答說:“我們渡河的收入,完全夠自己用,妄取別人財物不是我們的意願啊。”直到楊少師的父親出生,楊家漸漸富裕。忽然有道的人路過,說:“你祖上有陰功,子孫應當富貴顯赫,適合埋葬某地。”於是按他說的埋葬,就是今天的白兔墳啊。後來誕生少師,剛成年就考上科舉,官位升到三公,曾祖、祖父,都有封號。

  [按]康熙丙子年六月初一日夜半,崇明縣海潮大漲,沖走沙鎮一十八所,人畜器械,鋪滿水面流下。有人趴在大柴堆上,漂浮而來,還沒到岸,可是岸上的居民某某,貪圖那木柴,漸漸用東西鉤取,不料柴堆忽然散架,那人淹死了。剛到傍晚,取柴的某某忽然發顛狂,自己說:“我一家四口都死了,只有我還可以活下來,現今你害死我了,我決不饒你!”某某就在當晚暴亡。可見,志在利人的,自己也未必不得利。志在得財的,財也終不可得。善士樂得為善,惡人枉自為惡,確實不假啊!

  “勿登山而網禽獸”

  [說明]同樣是羽毛家族啊,那飛鳥看雞鴨,就大相徑庭。因為雞鴨的業障重,所以感招決定的殺果;飛鳥的業障輕,所以得到未定的殺果。如果登山網捕,就使業障輕的也感招重報了,那業障不是自己造的嗎?《梵網經》說:“若佛子見異類,當默念雲‘汝是畜生,當發菩提心!’若不爾者,犯輕垢罪。”那麼見到飛鳥,尚且應當發心救度,反而要網捕吃它們,可以嗎?閻浮提山林樹木中,共有四千五百種鳥(出《藏經》)。雖然羽族的極其變化,而那貪生怕死,卻是一樣的啊。它們借著山作為棲息地,一旦被網捕,使它們母離子散,感招果報也屬不淺!飛鳥的死,不止是網捕,網已經不用,那就不能用弓箭火槍,以及毀巢取卵,更可知了。下附征事(三條)

  鹦鹉始末(《賢愚因緣經》)

  捨衛國須達長者家,有二鹦鹉,性情黠慧,懂人的話。見比丘來,先告知家人,出來迎接。阿難見了,為它說四谛苦集滅道,二鳥聽法歡喜,棲息在樹上。因為過去的業障,被野狸吃了;由於聽法的緣故,它的神識生到四王天。佛說:“這鳥在四王天的壽命終結,就生到忉利天,忉利天的壽命終結,生到夜摩天,夜摩天的壽命終結,生到化樂天,化樂天的壽命終結,生到他化自在天,他化自在天的壽命終結,回生到化樂天,直到四王天。這樣往返七次,就生到人中,出家修道,一名昙摩,二名修昙摩,成就阿羅漢。”

  [按]雖然聽聞四谛法,仍然被野狸吞吃了,知道定業的難免啊;雖然被野狸吞吃,終究出離三界,知道佛法的應當聽聞啊。那求生淨土的,如果平日精進修持,發宏誓願,無論是能不能坐脫立亡,縱然是被蛇傷虎咬,又哪裡妨礙往生西方淨土呢?

  鴿得人身(《法苑珠林》)

  唐朝並州的石壁寺,有一老僧,每天念誦《法華經》以及《金剛經》。貞觀末年,有鴿子在他屋裡築巢,忽然生出二雛鴿。老僧每天用飯喂它們,後來都掉地摔死了,老僧就埋了它們。過了十天後,老僧夢見二小兒說:“我們先有小罪,所以受報鴿子身,現在聽了法師的誦經,應當脫離這禽鳥身,轉生投胎到某村某姓,過十個月後,就出生了。”老僧到期前往查看,那家果然生二子,叫他們鴿兒,兩小兒都答應;一聲答應後,一年多才說話。

  [按]初生天道的,還記得前世的事,當他見到天女,就迷失本心,不再記憶了。鴿兒的答應,還是初生沒有忘罷了。

  骨節寸斷(昆人目擊)

  昆山東關外三裡,有玉柱塔,直立在江邊,上面多有鳥雀,有童子慣常去取鳥蛋。有一天爬到最上層,正要毀壞鳥巢,忽然失足墜落。當時有太倉船經過,親眼見到這童子從檐際掉下來,翻滾三四次,然後落地,寂靜無聲。細看他,骨節都斷了(這是康熙二十五、六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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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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