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戀親友,愛著世間的利養,這本身都是對世間的欲望。捨世間就是要斷除欲望,你不斷除欲望,怎麼能捨棄世間,怎麼能放下世間呢?
貪戀是一種煩惱,它的根本是我執——人我執。我們生下來的時候,就有一種“我”的思想、意念,將屬於自相續的五蘊執著為“我”。它是無始劫以來的習氣,不是老師教的,也不是父母教的,而是生下來時就有。當你聽不懂父母說話的時候,就有我執了,就知道有“我”了。當你沒有上學,沒有受教育的時候,就知道有“我”了,這是貪戀、愛著的根。
“我的兒子,我的女兒,我的父親,我的母親……”心裡總惦記著,總放不下,這就是貪戀。若去掉這個“我”就行了。若是去掉這個“我”了,兒子是與我最有緣分的眾生,女兒是與我最有緣分的眾生,不是因為是我的孩子,而是因為都是眾生,你因此對這些有緣眾生戀戀不捨,這是好事,說明你有強烈的悲心,所以不捨他,捨不掉他。如果認為這是“我的父親,我的母親”,也是貪;若是因為他是與我最有緣分的眾生,是最需要我的眾生,因此去照顧他們、利益他們,這就是利益眾生,這是好事。
因為是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所以他的死活與你有很大的關系,他的好壞與你有很大的關系,包括他的一舉一動對你的觸動都很大,這叫執著。若不是你的家人的時候,你就沒有這種概念了,他的死活、好壞都和你沒有關系。他是你的家人的時候,你把他執著為我的家人、我的愛人了,這叫貪戀。
愛著利養也是如此。你可以有利養,有利養沒有錯,但是不能有貪著、愛著,若不是“我”的,你可以用來方便、利益眾生。“這是我的,我要!”為此而不擇手段。“這是我的,誰也不能碰。”為此拼命賺錢去買房子、買車子。當房子還不屬於你的時候,沒有事,誰都可以進去,任由在裡面隨便蹦蹦跳跳,跟你沒有關系。但一旦認定“這是我的房子!”時,別人就不能隨便進了,也不能隨便蹦跳了,否則心裡就煩惱。“我的房子,我的車子”“我要”“我的”……這都是貪愛、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