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經》曰:五逆十惡,臨終十念,亦得往生。今經所除,蓋既犯五逆重罪,復誹謗正法,罪上加罪;且謗法罪最重」,這一句要記住,一切罪業裡頭,毀謗佛法的罪是最重的,沒有比這個更重的,「謗法之人稱為謗法闡提,故不能往生。」這是經上的意思,後面舉出祖師大德有不同的解釋。在這段文字裡頭,最重要的一句就是謗法罪最重,就這一句,我們是不是犯這個過失?我說過失都說得很輕,應該怎麼說法?我們有沒有犯這個重罪,會不會常犯這個重罪?有。為什麼?如果不犯,你早就開悟,你早就證果了。我們是一面學一面犯,犯的時候不知不覺。我們對一個法門不感興趣就會批評,批評就是謗法。尤其對法門認識不清楚,特別是人家已經學念佛法門,還勸他干別的,說還有法門比淨土高明多了,淨土消不了的罪業,那個方法很快就消掉。是不是真的?犯的人還是好心,想幫助人,結果怎麼樣?把這個人往生淨土的機會耽誤,本來這一生可以去極樂世界的,經過他一勸,他修行路上拐彎,改換法門,把這條稀有難逢的大道他讓他脫離了,這帳怎麼算法?必須墮到地獄才知道後悔莫及。自己墮落了,對方也墮落了,多!很可怕。
所以學佛要親近善友、善知識,要請教他。真正善知識決定不會批評一個法門,為什麼?批評一個法門是批評釋迦牟尼佛。所以真正善知識,對一切法門平等恭敬,贊歎;但是對於一個人來講的話,契不契他的機,他要做出指導,那個法門好,你不能修,為什麼?你不是這個根機。我初學佛的時候,我三個老師,方東美先生、章嘉大師、李炳南老居士,他們三個人沒有見過面,指導我學佛,特別警告,你不能學禅,你也不能學密。所以我跟章嘉大師三年,他不傳密法給我,為什麼?不是這個根性,叫我學教。方老師的指示,叫我從法相入門,我學了《百法明門論》,我還講過幾遍,學過《唯識三十頌》。特別喜歡梅光羲老居士的法相宗的一些典籍,《相宗綱要》我有緣還找到了續篇,續篇李老師沒見過,他只讀過正篇,所以看到續篇他非常驚訝,我把它印在一起,他寫了個序文。所以法要契機你會很歡喜、很順利的,這個像爬樓梯一樣,一步一步的高升。三個老師都告訴我不要碰禅宗的東西,禅宗是天才,一步登天,你這一步要登不了,摔下來就粉身碎骨,一切都完了。我們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根性,老師看得很清楚,要聽話,不要自以為是。
二零一四淨土大經科注 (第一八四集) 2015/2/27 香港佛陀教育協會 檔名:02-041-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