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現在,我也沒有給眾生大喜宴的安樂。不僅給眾生吃穿等暫時的安樂,並且給他們傳法,讓他們明白諸法的實相真理,令其獲得究竟的安樂,這就是“大喜宴”。
我們有時候也做一些所謂的布施,但都是有要求、要回報的。若是達不到自己的要求,沒有相應的回報,就不做布施。
舉個例子:作為一個真正的修行人、菩薩,當聽到要飯的聲音,看到乞丐的時候,就會生起無比的歡喜心,這種歡喜比那些聲聞、緣覺入定時的禅悅還強烈。但是我們一看到乞丐時,心裡就煩;聽到要飯的聲音時,就盡量躲避。這就說明根本沒有利他心、菩提心。有些人還找理由,說這些乞丐是假的,是別人雇的。即便如此,那又怎樣?雇的也是眾生啊。他們也是被煩惱控制的可憐眾生,都是我們所化的對境,都是我們宿世的父母啊。有的人在那兒自作聰明:“別給別給啊,都是別人雇的……”意思是其背後有人指使,錢都被那個人拿走了。他拿走就拿走呗。眼前的這個人當乞丐不容易啊,他要飯難,你給點兒容易。無論他背後有沒有別人,有沒有其他事,既然他當時要飯了,你給他一塊錢,他就非常高興。讓眾生歡喜,讓眾生快樂,這叫做善事。你只給了他一塊錢,但是你看他由此獲得的那種滿足感、內心的那種快樂……如果能給三塊錢、四塊錢,他更是高興得不得了,滿載而歸,多好啊!所以,自己要發心,要這樣施捨。
我們現在都還沒有傳法的能力,雖然有時候也假裝地講一些大道理,但是發心不清淨,也沒有什麼真正的加持。若是你發心不清淨,即使你講得再多、再好,也沒有用。所以,大家現在應該先把自己修好。當你真正沒有私心雜念、真正有利他心的時候,哪怕你跟那些眾生說一句佛法,也有力量,也能利益無窮,加持也不可思議。否則,只講這些大道理,講這些理論知識,不一定能真正利益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