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是,業果是決定的。
你造了善業的話,你感的果是樂果;造了惡業的話,感的果決定是苦果,不會錯的。不可能說我造了很多善業結果受苦了,造了好多的惡業反而受樂了,這個是沒有的。
世間人眼光短淺,貪著眼前的小利,心存翹幸、所以喜歡冒險。看見有部分人做了好事卻受苦,做了壞事卻發了大財,他疑惑了,以為因果是沒有的。你看,某人現在做了壞事還不是發財了?
某人現在發的財,是他過去的善業現在成熟了,過去他曾經做過布施供養,所以他現在才會發財。並不是因為他現在做了壞事所以發了財。善因決定得樂果,惡因反之。所以他現在所做的壞事,將來因緣成熟後是要受苦報的。
我們第一個要認識因果是不虛的。造了善業感到樂果,我們不能說造了善業感了善果,這是不准確的,果是無記的,不分善惡,只能說是苦樂。所以,善有善報這句話是不科學的,也是不符合佛教的原則的。只能說是善有樂報,惡有苦報,造了善業決定是得樂報,造了惡業決定是得苦報,這是決定的,這是第一個,業果是決定的。
第二個,業果是增長的。
有些人想,我現在造的業很小,將來的果也不會受很大的苦吧?小時候做點小偷小摸的,不會受大苦的。這個錯了!現在的業雖然很小,但是將來感受的果報可以很大。就像我們種樹的時候,樹的種子很小,將來發了芽,長了枝葉,成了很大的樹,就會結很多很多的果子。這就是說,善因或惡因,現在雖然很小,但將來的發展會不斷地擴大的。所以說,不要以為小的壞事就可以做了,也不要說小的善事就不干了。小的善事好好做的話,隨著時間的發展,也會得到大果,所以說,業果是會增長的,這是第二個。
第三個,沒有造的業是不會受果的。
有的人碰到地震了,那些有共業的都死掉了,假使他沒有共業的話,他就不會死的,這個過去海公上師給我們講過一個公案。
大約是說,過去四川哪裡(哪一年我記不清了)。有一個人,他有一天晚上睡不著覺,翻來覆去也睡不著,他干脆出門散步去了。走著走著往城外去了,當走過城門的時候,聽到一個聲音,人看不到,“哦,對了,出去了。”他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就往城外郊區去了。結果沒有走多遠,大地震來了!整個城“轟”的一下,全部蹋下去,很多人被地震掩埋了。因為這個人沒有地震死亡的共業惡報,他成為了震後余生的幸存者。他沒有這個業,當這個業報來時,他自然而然會逃脫掉。所以說,沒有造的業是不會受報的。
這是惡報了,好報也是一樣。比如說求財就必須要布施行善,那怕是賭博、投機掙來的不義之財,也是你以前造下的善業果報。並不是賭博、投機取巧本身讓你發財的。這裡只是比喻,並不是鼓勵大家去賭博投機,邪門歪道得來的財都是凶財!會招來凶災橫禍,得不償失的!所以說,名利要直中求,善事要天天做。我們做人要老老實實,心誠意正,一分善事多分收獲。
第四個,已造的業,如沒有被真實破壞,永遠不會失壞的。
什麼叫真實破壞呢?假使是善業,如果你經常起瞋恨心,那就是焚燒功德林。好不容易造了很多功德的森林,你的瞋恨心起來,就如被火燒灼一般,功德都被紅紅烈火燒掉了!那麼惡業呢?若能真誠地修忏悔法門,也可以把惡業消除。
所以說我們有的人擔心造了罪怎麼辦?干脆不要管它算了,這個錯了,造了罪就忏悔嘛。不忏悔的話,這個罪都是要受的。假使你忏悔之後,最起碼可以把這個罪減輕,也可能全部消除。造善業也一樣的,你如果造了善業,做了很多的功德,但是你一旦起了很大的瞋恨心,或者又同時做了很大的壞事,這個功德也就報銷了,沒有了。
所以我們要知道業報的道理,這個道理知道之後,我們可以善巧地利用業報的規律來達到我們的願望。這就是說,業報裡邊,最根本的有這四個條件:
第一個,業是決定的,造善業決定得樂報,造惡業決定得苦報,這是不會錯的。 所以說,我們做事情要盡量做好事,不要投機取巧,做壞事不會得好報的。
第二個,不要以為造的業小,就不在乎,雖然種子是很小,但是果可能會很大,業是會發展的。
第三個,你沒有造的因,沒有造的業,這個果是絕對不會產生的。就是說,你不造惡業的話,你不會受苦報的,你沒有造善業的話,好報也不會到來的。
第四個,業沒有破壞的話,是永遠存在的,是一定要受報的。但是你若真誠忏悔,惡業是可以消除,可以減輕的。若是善業,假使你起瞋恨心,做了極大的壞事,破壞三寶的事做了,也會把功德林燒掉的。所以業報有這四個根本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