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感應錄】狗兒妻魂附幼女破凶案
張桢是元朝時代的人,在江蘇高郵擔任縣尹的官職。高郵有一個守城的千戶,綽號叫做狗兒,家中有一妻一妾,妾向狗兒說了妻的壞話,狗兒就與妾一同把妻崔氏殺死,並將屍體埋在屋後。
隔了一天,崔氏的怨魂附在一個七歲的小女孩身上,這小女孩竟獨自跑到縣尹衙門去,向張桢控訴狗兒與妾,殺死崔氏的罪狀,還說明埋屍的地方。張桢就率領了屬下吏卒,到小女孩所說的埋屍之處,果然掘得崔氏的屍體,立即把狗兒與妾拘捕,訊明無誤,處以極刑。(取材自《元史》卷一八六)
【湘清按】:此為正史所載,極為可靠。已故大科學家王季同居士,亦曾證實有怨魂作怪的事,在其所著《佛法與科學的比較研究》一書有雲:“無錫人賀康,辦了一個蠶桑傳習所,四川女子劉廉彬做他的幫手,大概因為兩性的戀愛問題,劉廉彬吊死了,告賀康逼死她。初審判決了,上訴到蘇州高等法院,賀康也就被提到蘇州,拘留在司前街監獄裡,監獄很優待他,允許他在院子裡散步。一天黃昏時候,他忽然倒在廊下,面色慘白,主管人趕緊把他救醒,醒後旁人問他是怎麼一回事,他承認看見了劉廉彬。”
以上是一位大科學家記載的近事,殊屬可信。或許有人要說:“如果真的有鬼,豈不令人可怕嗎?”但是只要你不做虧心事,是用不著害怕的。倘若仍有畏懼的話,那麼請你心中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也可毫無恐懼的。筆者寫完本文,頃閱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台北市《大華晚報》第四版載雲:“本市武漢大旅社經理姚嘉薦被謀殺案,因凶犯時常鬧鬼,使本案得以順利偵破,足可為殺人作歹者戒。”特附志於此,尤可為最近事實的有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