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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嘎瑪仁波切:因果不是宿命論
佛教說的因果不虛,並不是宿命論,並非認為一切都是命中已經注定,連一點點的改變都不可能。我們造下了惡因,在惡果還沒有成熟之前,如果能發自內心忏悔,有了忏悔的助緣,就能阻擋惡因的成熟,清淨業障。只要不提供惡果成熟的因緣條件,就可以改變我們的業力。改變因和緣,就可以改變結果,這是佛法的因果論和宿命論最大的不同之處。 對於因果的道理,我們要謹慎取捨,千萬不能以“萬法皆空”、“究竟無善無惡”、“萬法唯心造”等作為借口,而輕視因果。雖然在勝義的本智空性,沒有因果可言,但因為我們被五毒煩惱遮障了,仍然會顯現一切事物,因果也是這樣顯現的。蓮師說“即使見解比虛空高,取捨因果要比面粉細”。 分辨善惡業和果報的大小,不是根據外相,而是以內在的發心和強弱而定。就像樹根有毒,枝葉花果也是有毒的。雖然從外表看不出內在想法,但我們應當清楚自己的起心動念,不能以發心清淨作為借口,實際上卻是為了滿足私欲而行惡,還自稱是利益眾生,這樣就會造下嚴重罪業。反之,如果一個人的意念是清淨的,絲毫不涉及私欲,他的所作所為就是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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