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之間,到了第二年(1882年)陰歷四月,副寺(副監院,監院是協助方丈監督管理寺院行政事務的職務)回鄉,庫頭(寺院的出納)生病不能管事,寺中缺乏辦事的人手。方丈和尚觀察到大師一年來負責打煤炭、燒水,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從來沒有誤過事,而且言行一致,十分誠實。於是叫大師代理庫頭照管庫房,銀錢收支的帳簿則由方丈和尚自己管理。大師十分感謝方丈和尚的信任,更感到必須不出絲毫的差錯。
大師剛出家的時候,看到過“楊岐燈盞明千古,寶壽生姜辣萬年”的對聯,又讀過沙彌律上講盜用常住財物(寺院公共財物)的報應是報在地獄,因此對於管理庫房非常慎重、非常認真,絲毫不敢占便宜。如《佛說因緣僧護經》說:“汝見比丘手捉斧斤自斫己舌,非是比丘,是地獄人。迦葉佛時,出家沙彌,而為眾僧,當分石蜜。斫作數段於斧刃上,少著石蜜,沙彌啖舐,以是因緣,受斫舌苦,至今不息。爾時世尊復告僧護比丘,汝見泉者,非是水泉。是地獄人,迦葉佛時,是出家沙彌,為僧當蜜,先自嘗啖,後殘與眾僧,減少不遍。以是因緣,入地獄中,作大肉泉,火燒沸爛,受大苦惱,今猶未息。”大意是說沙彌在管理蜜糖過程中因為私自品嘗或吃了殘余的糖蜜,而遭受地獄的果報。因此,大師對維護常住財物的因果非常嚴謹,凡遇到整理食糖的時候,手上粘的糖和氣味,都不敢用口舌舔食,而是用紙把糖揩下來。
楊岐燈盞的故事是說,楊岐方會禅師,在石霜圓禅師會下作監院,夜間看經,自己另外花錢買油,不將常住的油拿來私用。寶壽生姜的故事是說,洞山自寶禅師(別號寶壽),在五祖師戒禅師會下作監院,五祖戒有寒病,需要用生姜和紅糖熬膏,以備日常服用。五祖戒的侍者往庫房要這兩樣東西。監院說,常住的公物,怎麼能私用呢,要用的話就拿錢來買。戒禅師聽了以後就叫侍者拿錢去買,並且心中很贊賞自寶禅師這個人。後來洞山住持缺人,有人請戒禅師推薦,戒禅師就說:賣生姜漢可以擔此重任。印光大師管理庫房時,以楊岐方會禅師和洞山自寶禅師兩位古德為榜樣,克盡自己的職責,也示現了如何作一個合格的沙彌的典范。
摘自:《印光法師的故事》作者:余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