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網經》第二十五、不善知眾戒
「若佛子。佛滅度後。為說法主。為僧坊主。教化主。坐禅主。行來主。應生慈心。善和斗诤。善守三寶物。莫無度用如自己有。而反亂眾斗诤恣心用三寶物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五條是「不善知眾戒」。佛滅度後,如果你是「說法主」,也就是出家的講經法師;或是「僧坊主」,也就是管理道場的執事,像:監院等等;或是「教化主」,教化人告訴大眾要修福求願,教化主比較像照客,照顧客人,有的人來道場寺院是要做超度,有的是要供僧的,要教化他,勸勉他。「坐禅主」,也就是禅堂的堂主;「行來主」,行來主就是知客,前面教化主比較像照客,這些都是佛門的執事。
「應生慈心善和斗诤」,你做道場的執事,不要兩舌,不要斗亂兩頭,講話一定要注意,講話前你要先思考一下,想一想,這話講出去會不會斗亂兩頭,不可恣意而說,最好少說,做執事會接觸到道場的三寶物,一定要小心使用,所謂「愛惜常住物如護眼中珠」,一定要善守三寶物,就好像保護自己的眼睛一樣,「莫無度用」是不可恣意的浪費,「如己有者」,不可以認為這些東西是自己的,很多人在道場住久、執事做久了,明明是常住的東西,他卻覺得是他的,他可以決定。
還有些在家人也會這樣,比如說像「座位」,固定坐同一個位置,久了就認為是自己的。我們道場的座位是不讓你固定坐的,除了當維那是要固定坐那位置以外,因為他是要服務大眾,他固定的位置離法器比較近,其他人的座位都沒有固定,必須輪著坐,因為有一些人,無論是在家、出家,他坐久了、習慣了,他就認為這個位置是他的,他來道場他一定要坐那裡,一定得這樣子,沒有給他坐,他不來,他心裡就認為這是他的,這個就不對了。
像有的人執事當久了,他認為這些東西都是他的、他管的,他可以決定。其實不是,在佛門要按照戒律來看,如果是供眾的,那每一個人都有一份,這沒有問題,不可以因為自己跟哪一個人交情比較好,你就多給他一份,這都不可以。如果是屬於內部結緣的,那就不對外,你也不可以拿去外面給你自己做人情。所以說「莫無度用如己有。而反亂眾斗诤恣心用三寶物者。名菩薩惡作罪」,你恣心而用、無度而用,就犯到犯偷盜三寶物的重戒。
所以你看,從我們講四十八輕戒到現在,都一直告訴你,一旦犯四十八輕就會連帶犯到前面的重戒。有一些人在外面聽講戒,都會聽到他們跟你亂講:四十八輕戒犯了比較沒有關系。這種人不安好心,你聽我們講戒,就清楚地告訴你,要是犯了這四十八輕戒,也同時會犯到前面的十重戒了。
那種人無解作師,他當然是真的不懂,才胡說八道。有時候想,真的很奇怪,明明都有古德的批注,他為什麼不看?他要是真的虛心來看這批注,依批注講也好,或真不懂,那你照念,都沒有過失,頂多是講得不好,但你不會講錯,沒有過失。所以要謙虛、要肯學習,謙虛不是只有禮拜,不是只有點點頭,真的有過失,真的不懂的,一定要改、要學,向祖師大德學習,這點很重要,不可以自以為是。
~~出處節錄:《梵網經菩薩戒正說》一書,悟顯法師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