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五台山的北台後黑山有間寺院,寺院裡有個叫法愛的出家人,曾充當執事,管理寺院二十年。
掌管僧物,是必須要謹慎因果的,信眾供養給現前僧物或者十方僧物,一定要如法地發放給眾僧,否則惡業極為嚴重。
但是法愛比丘把“十方僧物”私自存積,用來在南原廣置田產,又把這些田地都傳給他喜愛的徒弟明誨。
這些“十方僧物”,本來是屬於所有出家人的,現在卻全部送給一個徒弟,這就造了很深重的惡業。
所以法愛老和尚死後就投生到山下莊園主家為牛,力氣很大,獨自耕地,辛勤勞作三十年。後來牛老了,又生病了,莊園主就打算用老牛向別家換油。
當天晚上,徒弟明誨夢見亡師法愛對他哭泣,說:“因我錯用十方僧物,為你置辦田產,所以今生墮落為牛。如今衰老病弱,馬上就要死了,希望你把我的皮剝下來做成鼓,鼓上寫我名字,讓寺院在做早晚課、禮忏、誦經的時候擊打這面鼓。
只有這樣做,才能忏悔我的業障,我墮入畜牲道的苦楚才有解脫的日子。否則,即使等到南原(就是置買田產的地方)之田,變成了滄海,我也無法了脫。”
夢中,老和尚說完,就舉身撲到地上死了。
徒弟明誨醒後,覺得這個夢很清晰,也確有其事,就鳴鐘集眾,向大眾宣說這樁事情。翌日早上,莊園主果然來報告說那頭老牛觸樹而亡。
明誨聽從亡師的話,將牛剝皮做鼓,把名字寫上,並將南原田產全都賣掉,用所得錢款,在五台山供僧。同時又變賣自己所有衣物,為師父做禮忏。
後來這面鼓被送去五台山的文殊殿,天天敲打。年代久了,世人就訛傳成“人皮鼓”,而實際上是“牛皮鼓”。
——摘自《清涼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