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已七十多歲,不久就要死了。現在就要把一切事,通安頓好。心裡頭除過念佛外,別無一件事掛牽,則臨終時,方可無掛無礙。若現在還是樣樣放不下,看不開,則臨命終時,所有貪戀衣服,首飾,房屋,子孫之心,通通現前,如何能夠往生西方。既不能生西方,則汝一生守節念佛,及所作種種有益之事,完全成了福報了。汝現在尚無智慧,雖常精勤念佛,心中尚不決定求生西方。到了來生享福的時候,決定被福所迷,便要造諸惡業。既造惡業,必定就要墮於地獄,餓鬼,畜生中受苦了。此種大苦,皆是現世念佛,不知決定求生西方之所感召的。光憐憫汝,恐汝後來或成此種景況,故預為汝設法。汝若肯依我所說,就不會因福得禍。
現在雖很強健,就要做就要死了想。凡現在要穿的衣服,留到穿。凡綢緞皮襖等貴重衣服,均分與孫媳等。首飾,臂钏,耳墜及金,銀,翡翠等,通通救濟災民,以此功德,回向往生。若心中見識小,捨不得赈災,亦須分與女兒,孫媳,孫女等。自己身邊,決不可留此種令人起貪戀的東西。所有存款,為防養老者,亦須交與孫子。即田地契志等,亦須交代的干干淨淨。汝心裡除念佛外,不使有一點別的念頭。連汝這個身子,也不預計死後作怎麼樣安頓。連孫子重孫等,都要當做素不相識之人,不管他們長長短短。只管念我的佛,一心盼著佛來接引我往生西方。汝能照我所說的做,一切事通通放下,到了臨命終時,自然感佛親垂接引,往生西方。若是仍舊貪戀一切好東西,及銀錢,地畝,房屋,首飾,衣服,及女兒,孫,曾等,則萬萬也不會生西方了。西方既不生,則下世決有癡福可享。因享福而造業,定規一氣不來,墮落三途。由惡業障蔽故,心識不明,縱有活佛來救汝,也救不得了,豈不可憐可憫乎哉。願汝信我所說,則實為莫大之幸。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下)》:“示周余志蓮女居士法語(民二十年)”
日前陳豫堂來函,言汝父女二人,均欲皈依,祈為取法名,並示修行法則。又言汝素知醫及地理,賦性仁厚。汝女守貞修行,現汝女接汝到彼庵中修行。汝已七十,來日無多。當認真生信發願,念佛聖號,求生西方。凡家中家計,並兒孫之事,皆當置之度外。譬如我於六十後就死了,那兒孫還不是一樣做人。我今只管念佛了生死,他們既不能替我了生死,我豈可因他們誤我的大事。能如此設想,自然就會一心念佛了。汝女梅菊,守貞修行,接你到庵,彼此互相輔助,同修淨業,以期同生西方。
須知佛法,法門無量,通通皆須做到業盡情空,方可了生脫死,其難也難如登天。現在全世界,恐亦難有幾個做得到的人。若志誠懇切念佛,求生西方,無論什麼人,都好往生西方,了生脫死。唯有不生信,不發願者,不能生。若有真信切願,無一不生者。此之一法,乃完全是仗佛慈力加被接引耳。譬如坐火輪船過海,是仗船力,不是自家的本事。汝父女二人,當依我語,則可不虛此生此遇矣。
今為汝取法名為德慶。汝名余慶,乃世間之慶。今念佛求生西方,是以佛德為依歸,其為慶也,非佛莫能宣說。梅菊,法名德淨,謂以身口意三業清淨念佛,以期往生淨土,永離眾苦,但受諸樂也。印光文鈔,嘉言錄,想有送汝者,當過細看,依之而修。若無,當函向蘇州護龍街穿心街報國寺弘化社請。今為附寄仿單一張,以便自看,或令人看。又阮門戚氏,想亦是汝妹,今為彼取法名為德正。謂決定念佛求生西方,是為了生脫死,最為正大光明之路。切不可聽無知識者,煉丹運氣求長生,及還壽生,寄庫,求做鬼之邪知邪見,以枉用工夫,失真利益也。前所說之話,祈與彼說之。人生七十古來稀,是一千多年前唐朝的話。七十歲的人,切勿將念佛作泛泛悠悠的事體,則可決定往生矣。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致戚友卿先生書(民國二十年)”
至於修持,當專主淨土。以汝年已將至古稀,來日無多。若欲廣讀大乘經論,則無此精神,無此智識,又復無此光陰。唯生信發願,持佛名號,求生西方一法,是為無上第一勝妙法門。當死盡偷心,一肩擔荷,決定可於現生,俯謝五濁,高登九品。又當發大慈悲心,為一切相識者,說此法門之利益。俾彼等同得修習,則自己功德,愈加廣大矣。然外面之人,尚應如是,況自己之夫人,與子媳,孫媳,忍令彼不蒙法利乎。一則可以慰汝夫人之老景,一則可以慰彼姑媳之淒涼。令彼亦由此以超凡入聖,了生脫死,則實為利人之功效。
又念佛之人,若已證道,則臨命終時,任彼刀割香塗,了無動念之事,則無所謂為損益也。若只有修持之力,未能到業盡情空地位,則臨終得人助念,即可決定往生。若遇無知眷屬,預於未死以前,為之洗沐換衣,令其搬動受苦。縱不受苦,一經搬動,心便不能歸一於佛(以動其軀體,心便不能徹底清淨純一)。若再向之哭泣,則自己亦生愛戀,便與佛不相應,欲得往生,莫由也已。所以平素,即要彼等知其利害,要常與說,到自己臨終,彼等即是助道之人。豈但與己有益,實亦與彼等均有大益。若只知自己修持,絕不與彼說其利害,則汝臨終時,彼等決定是破壞正念之人,決不助汝淨心,令得往生也。汝既信光,光不得不為汝計。光以五十二年之閱歷,深知其利害之所在,若不與汝說,便為不盡己分。汝弟燮卿,亦已六十,亦當以此書示之。
須知佛法,法門無量,若欲以通身業力之凡夫,現生即得了生脫死,離此信願念佛求生西方一法,佛也說不出第二個法門了。其余一切法門,皆須修到業盡情空,方有了生死分。倘有絲毫未盡,則生死依舊不了。若論業盡情空,現今恐舉世亦難得其一二。若以信願念佛求生,則萬不漏一。然既念佛求生西方,必須要敦倫盡分,閒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慈愍一切,愛惜物命,戒殺吃素,廣行方便,俾此心常與佛合則可矣。倘外現修持之象,內無真實之心,則是假善人。假善人,何能得真利益乎。
節選自《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復許熙唐居士書(民國二十年)”
黃後覺之現象,頗與學佛之人有大利益。無論彼之究竟是往生,是墮落,且不必論。果念佛人,知彼臨終之現象,決不敢浮游從事於了生死一法也。觀彼之行跡,似乎至誠。觀彼臨終所現之景象,蓋平日未曾認真從心地上用功,並從前或有悭於財,而致人喪命,或悭於言,而致人喪命等業之所致也(悭於言,致人喪命者,如自知有寇,並知可避之處,以心無慈悲,樂人得禍,故不肯說。此事此心,極犯天地鬼神之怒。故致臨終前不能言,而且惡聞念佛等相)。然以現一時不死之象,及助念人去,未久則死,此與悭財悭言誤人性命,完全相同。雖不墮餓鬼,而其氣分,乃是餓鬼之氣分也。
彼雲往生者,據易子駿之咒力。咒力固不可思議,若業力重者,亦不易得其益也。是知已生西方,或有其事,既無證據,不應妄斷也。
有雲,已入餓鬼道者,據彼所說,及所現象,似可據也。然彼或由自己心中忏悔,或由諸人,及兒女之誠懇,遂得減輕,不至直墮餓鬼耳。
為今之計,必須其兒女,並各眷屬,念彼之苦,同發自利利人之心,為彼念佛,求佛垂慈,接引往生。則誠懇果到,往生即可預斷。以父子天性相關,佛心有感即應。彼眷屬若泛泛悠悠從事,則便難以消業障而蒙接引也。
千鈞一發,關系極重。
凡念佛人,各須務實克己習氣,與人方便。凡可說者,雖與我有仇,亦須為說,令其趨吉而避凶,離苦而得樂。平時侃侃鑿鑿,與人說因果報應,生死輪回,並念佛了生死之道,與教兒女,立太平之基。心如弦直,語無模稜。居心可以質鬼神,作事決不昧天理。若到臨終,決無此種可憐可憫之現象。如是,則黃後覺便是諸人之接引導師也。諸人既因彼而將來可得巨益,彼亦將仗諸人之心力,而滅罪往生也。光此語,非首鼠兩附者,乃決定不欺之定論也。若不以為然,則請向高明法師,及大神通聖人問之。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復楊德觀居士書(民國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