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茅靜遠居士書
先前的三月下旬從四明返回,來訪的居士,正好遇我外出,怅然離去。不久我回到回龍寺,又有一個多月了。因為有數位信眾相勸要我講《法華經》,我特意到杭州請經,所以能寫信給您。居士您造橋的事完畢,可算是莫大的功德,但居士的心,好行善事沒有厭倦,一善剛完,又作一善,美是美了,那生死大事怎麼樣呢?如果不覺得生死大事急迫,而勤勉不斷地行善,所作的善事如須彌山一樣大,都是生死的業緣,哪有終了的時候呢?善事越多,生死越廣,一念的愛心,萬劫都在纏縛,不可怕嗎?居士對於世間的公案,早已參透,西方的淨業,早已修習,然而生死心不迫切,家裡的俗緣放不下,人情去不掉,念佛心不專,為什麼呢?難道是名根不斷嗎?或者愛念牽纏嗎?對這兩點,應當多加審察。如果不把家緣世事一刀斬斷,六字洪名盡力提起,希望娑婆世界的解脫,極樂世界的往生就難了。不往生安養國(極樂世界)而想解脫生死,不解脫生死而想避免墮落,那又更難了。縱然是一生兩生不失掉人身,能頂什麼事?可歎啊!居士您的慧心如此明白犀利,家境如此豐足,後代如此賢能,事事如意,尚且不能放下萬緣,一心念佛,是天負人呢,還是人負天呢?不把念佛作為急事,而把世間小善作為急事,不把生死大事作為優先,而把人天福報作為優先,是不知先後啊。居士您雖然不求福而常作福,雖然想出離生死而反倒落入生死,都是由於不知道該緩行的在那裡,該急需的在這裡,結果是南轅北轍,退步求前進啊。居士您今天的要務,只應當謝絕人事,一心念佛,再加上齋戒二字,尤其盡善盡美了。大概西方佛國,不是悠悠泛泛散漫善行能夠達到的,萬劫的生死,不是因循守舊懶惰懈怠能夠解脫的。無常迅速,早晚就到,怎麼能不為這事早作准備呢?老衲我認識的善知識很少,善知識中,可以說這事的尤其的少,除了居士一人,而能深深期望的還有誰呢?倘若不是因人廢言,希望多加努力,如果說“我不能啊”,那也無可奈何了。
應赴說
有人問:“應赴(應邀講法)的說法,什麼時候開始的?”我說:“古時候沒有聽說過啊。昔日白起是秦國大將時,坑埋殺死長平戰敗投降的士兵四十萬,死後下地獄,到梁武帝時托夢給武帝,乞求救拔方法。武帝醒後與志公商量,志公說:‘聽說大藏經中有水陸儀文一卷,按那上面的方法行持,可以救拔。’於是召集天下高僧,建水陸道場七天七夜,一時名僧都應邀參加。應赴的說法,大概從這時開始的。昔日佛在世時,是法布施的主角,用佛法教化眾生,人間天上,莫不是按五時(華嚴時阿含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涅槃時)八教(頓教漸教秘教不定教)進行,依次調理成熟眾生。他的弟子也是各自分別教化一方,發揚佛道。佛滅度後,阿難等結集三藏經典,流通法寶。到漢明帝時,佛法才傳入震旦(中國),正法像法漸漸分化。無奈的是後世把佛法用來博取衣食的費用,使法王大寶,成為交易的工具。可歎啊真是奇怪!有人說:“佛法本來是救濟人的,有人來求法,我答應他的請求,他用財布施,我用法布施,有什麼不可以?假使人人清高絕俗,不去應赴,那就是杜絕眾生求法的路,堵塞亡靈脫苦的門,哪裡是菩薩的本心,諸佛的遺願呢?”我說:“度眾生的事,當然不是多事,但自己既然還沒得度,怎麼能度別人?譬如‘從井救人’(成語大意是救不了別人自己也危險),人我都淹死了。所以經上說:‘不能自度而能度人者。無有是處。’再說布施,是讓別人獲取的意思啊。現今我把法給別人,別人把錢財給我, 這是交易,哪裡是布施?何況本來沒有法給別人呢?就算有虔誠的功德,不能抵償貪求財利的罪過,又何況未必有虔誠而得別人的利養,這是盜取施主的財物,又叫做欠債,戒律有明文規定,不是苛責太細。如今農夫用盡他們的體力,工匠辛苦他們的手腳,一粒米有百道工序,流汗多吃得少,用他們的血汗,為我飲食。我僧人十指不點水,百事不關心,誦經就說口酸,禮忏就說腰痛,沒有恭敬心,沒有慚愧意。那亡者在地獄中,盼望你度脫;施主在家宅內,盼望你延年。你怎麼能安心坐著受用食物,卻不想一想,有罪怎麼辦呢?不坐鐵床喝銅汁(指下地獄),真是沒有道理,自身墮落都顧不上,又怎麼能救度眾生呢?”有人問:“那麼應赴的事,不可以做了嗎?”我說:“不是說不可以做,而是說這事不容易啊。古時有瑜伽的事,那是登地菩薩利益眾生的事,不是初發心凡夫適宜的。”有人問:“那麼怎麼做才可以呢?”我說:“實在不得已要應赴,那就有一說。應他人邀請,生起難遭難遇的念想;到別人家,生起他家是道場的念想;面對經典,就如面對佛的念想;念誦文字,思索含義,然後行事,然後實踐,必須要身與口相應,口與心相應,不昏沉,不散亂,不懈怠,不厭不倦,不貪求,不算計利益,知因知果,知慚知愧,兢兢地,業業地,就如過大川履薄冰啊。如果是這樣那不期待度眾生而自然得度,不期待利益他人而自然利益。孔子說:‘祿在其中矣。’(意思是想得到的自然就在其中)自己既然得度,他人也是一樣。如果是拉風箱的時候卻看經,舂大米的時候卻禮忏,身體對著尊像而眼看別處,口裡誦著佛文而心存妄念,那我見他吃信眾的供養,就同吃鐵丸一樣(鐵丸地獄);身上穿著袈裟,就同穿鐵片一樣(鐵鍱地獄)。如果是這樣就不用等到死後墮落,現在就早已墮落;不用等到未來受苦,現在就已經受無量大苦。《寶梁經》說:‘比丘不修比丘法,大千無唾處(意思是沒有供養了)。’明明白白的文字,可以作為警言了,慎重啊。”提問的人慚服走了。我因此記錄這些話,成為“應赴說”。
然指問辯
有客人問省庵說:“然指(燃燒手指)的做法,起源於佛家,以前的祖師有贊成有不贊成的,好惡不一,是非不定。願您的話能解除疑惑。”省庵說:“問得好啊。這固然是關系到佛教,但人世情理上也容易疑惑啊。不理論清楚,那是非邪正,如何判斷?好惡贊毀,未免偏頗了。現今為你總結古今,分析差別,大略有六種,供你參考。所謂六種差別:一是內外邪正的差別。二是儒釋立教的差別。三是大小開遮(許可與阻止)的差別。四是祖師宗趣的差別。五是聖凡因果的差別。六是心行是非的差別。知道這六種差別,那是非邪正,就了如指掌,不再有疑惑了。那麼迷惑緣起的正理,執著斷常的邪見,投灰事火(外道),五熱炙身(外道),用這種苦因,希望得到樂果,這就是外道為什麼是外道的緣故啊。內修理觀為正行,外借苦行為助緣,或點一香,或燃一指。用這樣的方式堅定他的誓願,宏大他的心志,身見既然破除,我執也就忘掉,這就是內教(佛教)為什麼是正信的緣故啊。儒教主要是治身,身是父母的遺體,固然應當保持完好,一旦有毀傷,就是不孝。佛教主要治心,心是萬物的主宰,身不過是四大(地水火風)暫時和合,用來供佛,就是破執著滅罪業,保著身體暫時安樂,就是虛生浪死。這就是儒家佛家立教為什麼有差別啊。小乘戒律中,燃指是犯吉羅罪的,大乘明確說‘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因為小乘只求自利,所以必須如法保全身體,大乘貴在利益他人,所以忘身為法,這就是大小開遮為什麼有差別啊。南山律師(道宣律師)依大乘的宗旨,深加贊歎;義淨三藏根據小乘的宗旨,橫加貶斥,至於荊溪(唐高僧)、永明(宋高僧)、慈雲(宋高僧)、法智(宋高僧),或者辯論闡揚,或者親身實踐,後來學人取信他們沒有疑惑吧。只是近代的雲棲大師(淨土八祖蓮池大師),卻不許可,大概是怕末流狂妄的人,容易流入邪僻,所以是方便說為了救護一時。一種是抑制一種是宣揚,各有各的意義,這就是祖師宗趣為什麼有差別啊。《法華經》是說明一切眾生喜見菩薩,頓時願捨一身,又燒兩臂,發誓願後,兩臂復原,這是得忍大士的現果啊。《梵網經》是說明新學菩薩千裡遠來,師長應如法開示苦行,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就不是出家菩薩,這是初發心受戒的遠因啊。這就是聖凡因果為什麼有差別啊。今天的人如果能內在發大心,外在依三寶,一心破除障礙,努力專志在菩提上,那麼罪業消滅福報生起,功德沒有浪費。如果是內在辜負自己,外在貪圖名利,因此鼓惑庸人愚民,招來供養,那就是有過無功,不可不慎。人本來就有做事相同而心裡動機不同的,不可不察啊。這就是心行是非為什麼有差別啊。”客人說:“那麼這樣的差別,可以融通嗎?”我說:“可以。由外知道內,那外就是內助,因邪轉入正,那邪就是正緣。經上說:‘外道所說,皆是佛語。’所以‘遍行外道’、‘勝熱婆羅門’都是善財的老師,提婆達多、善星比丘(佛時不良比丘)都是如來的伴侶。如此邪正融通,哪裡不可以呢?儒家佛家兩教,看其中表現有差異,論其中道理卻是相同。所以泰伯(周朝賢人)斷發讓位,孔子稱他是至德,比干(商纣王的叔叔)剖自己的心,《魯論》贊美他是仁。那麼儒家佛家從來沒有過不同啊。大小三乘(菩薩大乘緣覺中乘聲聞小乘),都是佛說的,只是隨各人根機不同,或開啟或制約。但是小乘是因大乘才有的,權法是因實法才有的,沒有實法那權法從哪裡來?沒有大乘那小乘也不會存在。理沒有兩樣,這是不需要融通的啊。宗門派別的不同,自然是人間老師的見解不同,哪裡關系到教理的差異啊。如二人見月亮,一個在東一個在西,各自隨人去。月亮沒有二個方向,是見的人有東西方向而已。聖凡雖然有差別,但是因包含果海,果透徹因源,因果本來就是融通的,又哪裡有差別可論呢?至於心正事就正,心邪法就邪,邪與正在心,不是在事相上。但是翻掌覆掌,本來沒有兩只手,念頭生起念頭消失,哪裡有二顆心作用呢?這是不必融通的啊。如上面所說的異同,不可以偏執哪一邊,如果執著那異,那就要起爭端,如果執著那同,那就漫無分別。那麼怎麼辦才好呢?也必須知道異同都是由於一心,一心本來沒有異同,雖然沒有異同,異同分明就在。這才是正解,願您用心體會吧。”客人說:“說得痛快啊,從未聽到過。但還有一點疑問,希望為我解釋。我聽說燒身臂指,是得忍大士的做為,不是初發心菩薩的境界,這是為什麼呢?”回答:“《梵網經》中說明的行法,本來是為初發心,所以經中只說新學菩薩,不說得忍。因為新學大士,誓願沒有堅定,心志沒有開闊,所以借師長作為開道,苦行作為鞭䇿,這樣可以成就受戒的增上緣罷了。如果必定要得忍大士才可以,那出家受戒的就少了。今天的人受戒,莫不是燃香供佛,因為本來出自《梵網經》,那身上燃香燃指,同樣是苦行,但大小不同而已。如果初發心的菩薩不許燃指,那也不許燃香,不許受戒了。有這樣的道理嗎?”客人說:“如上面的分析,我聽明白了。不知出家人應當先怎麼做?是一定要燒,還是暫緩?假使不燒,是不是犯戒?”回答:“出家的人,應當先明白理觀,後來的事行,就有方向的不同。功德沒有白費的,如果理觀不明白,只是行苦行,想要有功德,終究沒有實際利益。燒與不燒,各隨人意,經上雖然勸人,不燒也不算有罪,但不可以故意違背佛語妄自產生異見,致使妨礙行門,阻擋他人的勝善。初發心的人,又不可不知啊。”客人禮拜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