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問:“對佛法實際修、行、證的人非常稀有;佛教淪為‘求名聞利養’、‘求平安無災無病’乃至‘求升官發財’的法門;正如一副對聯:‘經忏可贖罪,難道閻王怕和尚?捐財能超生,豈非菩薩是貪官!’;最為痛心的是:‘無廟不設功德箱,無寺不受香火錢’,名寺的高額門票致使無錢信徒常常臨其門而難以拜佛禮敬;隨佛所教的三乘菩提變成了‘交易’。以上是‘佛教世俗化’在世間的現狀。其次,‘佛教世俗化’,還表現為:以佛教作為‘心靈港灣’‘心理按摩’等寄托;倡導‘人間佛法’,曲解‘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之真義,重視色身之利養,輕視佛法‘出世間’之意旨。這些都是佛教本來意義的淪落;遠離了解脫道與菩提道。復次,‘佛教世俗化’,還表現為:‘佛學研究’代替實際修行,深入經藏不是尋求如何出離生死苦海,如何走上成佛的道路;而是為了舉證某一論點。最後,如《楞嚴經》所說:‘邪師說法如恆河沙’。各種邪教打著佛教的旗幟,大行貪欲之邪法,又如《楞嚴經》所說:天魔及眷屬常以‘世界末日’、‘天災人禍’等言論籠罩愚迷眾生。”對此疑者甚多,請為其開示一下,好嗎?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
答:如此認知佛法,是觀察佛教所顯現象形成的觀點,不是觀察因緣所成知見;是學術討論名相所表示的辯爭,不是禅修密行所悟境界;是世俗世論心態所呈現的誤解,不是因果因緣所有實相;是我法執著塵入所對應的限量,不是一切皆空所具無為。雖對佛法稀有真修實證者,但仍有正法傳承人;雖佛教中有求名聞利養者,但仍有清淨梵行人;雖信眾中有求平安無災無病願,但仍為隨順世俗正求吉祥;雖大眾中有求升官發財心,但仍為善法可成就富貴。可回應一副對聯;經忏可贖罪,因為閻王敬功德!捐財能超生,緣為菩薩明因果!橫批當為;僧辦佛事!請僧人誦經悔業生功德,回向亡人追福報;善財供養三寶種福田是因,離苦得樂當然為果;法會莊嚴佛道場,三乘菩提當最上。還有,廟若不設功德箱,信眾則必失福田;寺若不受香火錢,大眾則必失法緣。那樣才最為痛心,不僅是佛門災難;人類文明心相連,將失慧炬震動天。高額門票變交易,地方人為綁佛教;招財進寶為旅游,背黑鍋者吃瓜落兒。無錢信徒難禮佛,人潮湧動多觀光;佛教蒙冤世俗化,編輯輿論成現狀。這麼講法,不含被承包的寺廟,搞商業運作的法會,職業化假冒的僧尼,劫取十方佛財等諸事。
倡導人間佛教,是弘傳佛教文化,是倡導人類文明,講法對象為普通大眾;還是與其他宗教信眾心靈溝通的渠道,還是佛法在世間的重要基礎,還是與出世間法相輔相成的一個方面。在佛教四眾中,對人間佛教的主流認知,為隨順方便,語言文字意全面而如來實義不究竟,理悟即佛、名字即佛知一切法而法不了義;但各順緣方便,相互不爭論、不诋毀、不否認、不輕慢;皆知非法師之過,而末法時代眾生因緣善根如此。若明其教義法理實相後,倡導人間佛教,不礙四眾依法持戒清修而梵行,不礙精進禅行證悟出世間法而證道,不礙次第證得出世間智而覺有情,還為佛教正法中興創立了良好氛圍,還為佛教深入人心創造了有利條件,還為佛教與其他宗教和睦相處創建了往來橋梁。若不顧眾生因緣善根,將教義變成純而又純而又束之高閣,只重出世間行持與傳承,而忽略世間行作與普及,會被孤立於普通大眾之外,對佛教普度眾生的宗旨百害而無一利。故將人間佛教,盲目地定性為世俗化、曲解出世間法義、重利養而輕佛法、佛教本義的淪落、遠離解脫道與菩提道等,適用依據、評判標准、觀察角度、所下結論等,有點不高端、缺權威、失公允、少度量,應再慎獨斟酌為妥。
佛教參學,屬多聞方式之一,是理入佛門的一種方便,還是擇法辯法的一種契機,還是增益智慧的一種捷徑。依照佛門傳統,古今皆鼓勵參學,擁贊深入經藏。佛教方便法中,有理入與行入不同途徑,如何選擇理入與行入,應根據個人因緣而定,各有優勢,各有缺失;二者互不否定,互不排斥,最後還是殊途同歸,達到相互融通。佛學研究一詞,多為世論而用,也多是專家學者研究佛教與佛法的重要手段,然後以文化方式加以論述,形成多種流派與各自觀點,品評其中義理;再以相對思維,論證其思想是先進還是落後,衡量其是否有益於社會發展,或為形成某一理論提供舉證,或為解釋某一社會現象提供依據等。當下在四眾中,確有相當數量的人,學佛仍然停留在多聞上,而缺少無漏學的實際修行;但這並不是佛教世俗化的表現,也不能成為佛教世俗化的憑證。如何評判由佛教產生的一些現象,當有四依法,還有三法印與實相印,方為確切無誤,世人信伏。
至於“邪師說法如恆河沙”之說,實為以一切言行方式評判佛法的人,不正則邪,“離佛一字,即為魔說,”只能依法自我印證,或由明師依實相法印證。還有“各種邪教打著佛教的旗幟,大行貪欲之邪法”之說,可為“正教不興,邪教肆虐”,為邪教提供了可乘之機,大行貪欲即壞佛法,又壞世風;邪法既壞正法,又壞世法,給人類帶來無量災禍,且後患無窮;為佛教信眾所呵責,也為大眾所不受,還為國法所不准。還有“天魔及眷屬常以‘世界末日’、‘天災人禍’等言論籠罩愚迷眾生”之說,會給世人造成心理恐慌,破壞正常生活秩序,人為造作多種災禍,助推思想發生混亂等,為佛教戒律所禁止;在弘法利生中,只講因果法,不說恐嚇法,才為如戒法。但如此之說,與佛教世俗化無關,只能為眾生業習感召,當正法中興時,自然化解,佛風如初,世風如常。
另外,佛教屬於全人類共同財富,信眾遍及全世界各族人群中,在發展中有地域的不平衡性,還有不同民族的多樣性,還有不同歷史階段的差異性,還有不同業習因緣眾生的特殊性;故不能以一地域、一民族、一階段、一眾生,所顯示的各種現象、言行、因緣、知見,為唯一標准,來衡量佛教的一切法。因為證悟不同,則必知見不同;所以在諸法中,還是攝心為上。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