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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弘一大師:佛法以大菩提心為主
佛法以大菩提心為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眾生之心。故信佛法者,須常抱積極之大悲心,發救濟一切眾生之大願,努力作利益眾生之種種慈善事業。乃不愧為佛教徒之名稱。 若專修淨土法門者,尤應先發大菩提心。否則他人謂佛法是消極的、厭世的、送死的。若發此心者,自無此誤會。 至於作慈善事業,尤要。既為佛教徒,即應努力作利益社會之種種事業。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積極的。不起誤會。 或疑經中常言空義,豈不與前說相反。 今案大菩提心,實具有悲智二義。悲者如前所說。智者不執著我相,故曰空也。即是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做種種之利生事業。 若解此意,而知常人執著我相而利益眾生者,其能力薄、范圍小、時不久、不徹底。 若欲能力強、范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學習佛法,了解悲智之義,如是所作利生事業乃能十分圓滿也。 故知所謂空者,即是於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後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作種種之事業。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建設乃得實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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