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確容易受先入為主的觀念影響。當你超越了我執,就沒有什麼喜歡和不喜歡的了。一個事物出現了,它就是一個事物,你就用心去感受它,不要賦予它任何意義。
但是在這個娑婆世界,任何事物的存在,我們都要賦予它一個存在的理由;做任何事情,我們也必須找到它的價值與意義,這就是世間的規則所在。
所以做任何一件事情,我們首先要問:你有什麼目的?好像沒有目的就不能做一樣。你來東華禅寺也要有目的,沒有目的就不能來東華寺。正因為所謂的目的、所謂的意義,才把人給局限了。
一個真正自在的人,做事情沒有那麼多理由,沒有那麼多為什麼。為什麼要來東華禅寺啊?沒有為什麼,我想來就來了啊。為什麼要走啊?沒有為什麼,我想走就走啊。
凡是理由,都是頭腦編造出來的,都是為了滿足我執的需要。我執尋求理論依據,所以才有那麼多為什麼。如果我們真的做到了不需要理由,我們做人也就做到了七八分,也就像個七八分的人了。否則,雖然是人,但也不像人。像什麼呢?什麼都不像!
人是最容易為自己的行為找到理由的。所以我們學佛的人遇事不要問人家為什麼,只看他做的事,不要問他理由,他可以為他的行為編造出一大堆理由。正因為我們把心放在理由上,總想證明理由是否充分,所以我們的行動力就弱了,我們的目的地也就很難達到。
當一個人不問理由,心裡沒有理由,只知道一味地做事,也就是所謂的修煉而沒有修煉者,用功而沒有用功者,但仍然在用功,在修煉,他很快就會親履本地風光,達到源頭。
可是我們現在用功都有一個用功者,有一個修法者,有所修的法,所以無法到達源頭。有針對性、有目的性,我們的力量就被分散了,已經不是全然的力量、完整的力量了,所以也就沒有了穿透力。
有了完整的力量,才會有無堅不摧的穿透力。全然的力量落在任何一個點上,例如落在愛情上,他比誰都要愛得透;落在恨上,他比誰都要恨得入骨,因為他用的是全然的力量,百分之百的力量。而常人的力量可能只有百分之八十、百分之六十、百分之四十,所以他的穿透力達不到百分之百。
學佛人的力量任何時候都應該是百分百的、全然的、完整的力量。可是由於我們頭腦用得太多了,整天都在分析:我來到東華禅寺,和這裡有沒有緣哪?這裡的大和尚有沒有法啊?能不能讓我開悟啊?我會不會被騙哪?
一路想下去,你的力量就分散了。你有多少疑惑,你的力量就分散為多少份。你想了九十九個問題,你的力量就分成了九十九份。最後剩下唯一的一份,你說我試一試吧。你用這一份的力量試一試會有什麼結果呢?什麼結果都沒有,只會讓你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