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點,我們修行要懂得佛有三身:法身、報身和化身。用功的時候,要清楚三身的關系:法身生萬法、生報身和化身。法身是根本,所以首先要認識“法身”,即“見性”。
修行的真正目的是要徹證我們本來清淨的自“性” ,也就是要認識“法身”。
但我們要運用有相的方法進入無相的悉地,並一定要學會運用。像六祖大師,直接能做到本來清淨、本不動搖,我們做不到這一點,所以,不要偏廢方便法。
但是,我們在運用方法的時候,要始終記得法是藥,是治我們各種執著的藥,不要被方法所轉,就是說修法的時候,不要執著這個法,目的達到,以後,這個法就放棄了。
比如,我們現在坐船到河對岸了,離開船上岸,船就不要用了,不要上了岸還背著船。
再比如,有人用手指頭指月亮給我們看,可我們常常拿手指頭當月亮,實際上手指不是月亮。月亮代表什麼呢?我們的佛性,手指相當於我們的修法。指頭不是月亮,修法也不是目的。
修法中,無論是念咒、念佛還是觀想,如果入定了,獲得正定了,你就不要再念誦、再觀想了。明白了這個道理了吧,我們一定要懂得這個道理。無論念誦、打坐、禮拜、忏悔等等,都是方便法,都是為了徹證我們的本來清淨的“ 自性”的,都是一個目的,這個訣竅,大家一定要記住!
關於修行見地與六度的開示(五)——修行的目的要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