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分內事,就是一個人應當著重化時間和精力去努力做好的事情。不同身份和職業的人具有不同的分內事。例如,學生的分內事就是好好學習,老師的分內事就是教書育人,農民的分內事是種田,工人的分內事就是做工,軍人的分內事就是保衛國家安全……。作為一個學佛人,其分內事就是修心——也即一方面斷除內心的貪嗔煩惱、培養慈悲和安詳的禀性,另一方面去除內心的無明癡暗、培養內在的空性和光明。
一個從來不去種田的人是不能被稱為農民的,一個從來不去學習的人也不能被稱為學生;同樣,一個從來不去修心的人,根本是不能被稱作學佛人的。猶如農民整天擺弄鋤頭並面對莊稼一樣,也猶如學生整天面對課本一樣,一個學佛人應當時時面對自己的心,並觀察心的狀態,判斷自心是否處在正確的狀態,如果正確就保持,如果不正確就趕緊糾正。
然而,不少皈依了三寶並自稱為“學佛者”的人,並不知道將修心作為自己的分內事。很多人,化了很多時間、很多精力、很多金錢,甚至犧牲了家庭,丟掉了工作,東奔西走,做了很多所謂的“佛事”,但在做這些佛事之前,在做這些佛事的時候,乃至做完這些佛事,都沒有將“修正自心”作為明確的動機和目標,因而造成“佛事做了不少,自心卻沒有絲毫改變”的現狀。
一個真正的學佛人,在做任何一件“佛事”之前,都應當有一種明確的、強烈的動機和目的——要通過這件“佛事”修自己的心,使自心“趨善去惡”、善的習性更加堅固、惡的習性快快消失;在做這件“佛事”的時候,就利用這件事來訓練自己的心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做完這件事,還要通過發願、回向等方式來鞏固這件事的修心效果。
如果在做一件佛事之前,根本沒有修心的動機,在做的時候,也不去修正自心,做完之後,也不去發願鞏固善心,回向善業,那麼這件佛事不能算是一件善事。因為一件事情的善惡並不能從事情本身的外相去判斷,而是要從做這件佛事者的發心和動機去判斷。宗喀巴大師說:“心善地道亦賢善,心惡地道亦惡劣,一切依賴於自心,故應精勤修善心。”如果我們用貪心和嗔心來做佛事,則佛事亦成惡事;如果我們用善心來做世間事,則世間事亦成善事。
例如,在做放生這件佛事時,如果我們沒有對被放眾生的慈悲心,也沒有將自心訓練得更加慈悲、善良的動機,只是莫名其妙地跟隨別人做事,放完之後也沒有因為被放眾生免除了被殺之苦而感到由衷的喜悅,則這樣行持的放生佛事功德甚微。
一切功德的源泉是自心,自心斷惡向善就是功德,自心慈悲堅固就是功德,心量大如虛空就是功德;一切罪惡的源泉也是自心,自心貪嗔嫉妒就是罪業,自心自私自利就是罪業,自心愚癡暗鈍就是罪業。不少人從事相上來判斷一件事的功過,這是一種謬誤!放生的功德不在於放生這件事本身,而在於放生人持有一種慈悲的心態。當我們通過放生,內心對一切眾生的慈悲越來越穩固,並且不再漠視其他眾生被宰殺的痛苦,而是把每一個眾生當作自己的親人看待,隨時准備著拔除他們的一切痛苦,將他們置於究竟安樂的境地,放生就真正具備了功德。
所以,我們一定要牢記:“功德在於人心,而不在於事相!”如《功德藏》雲:“只隨善惡意差別,不隨善惡像大小。”譬如,當我們放完生以後,有些人想到這麼多眾生因為我們大家的努力而不再遭受被宰殺的痛苦,可以回到水裡自由自在地生活,並且它們的自相續中也播下了解脫的種子,因此心裡感到由衷地喜悅,這種喜悅就是功德。事實上,如果這種喜悅的程度越大,功德就越大,沒有喜悅就沒有什麼功德。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放生之後的喜悅是放生者慈悲心的反應,慈悲心越小,喜悅就越小,慈悲心越大,喜悅就越大。
佛陀的教法在娑婆世界被傳播的時期被分為正法時期、像法時期和末法時期。在正法時期,人們能夠將修心的實質蘊含在佛教的事相中,並以修心為根本目的而行持事相;而在像法時期,大多數人據說已經忘記了修心,他們只是徒有其表地行持佛教的事相,在這些事相中並不包含修心實質了;而在末法時期,據說佛教的事相本身,也會成為貪嗔和斗诤的原因,各種遠離修心實質的邪說會橫行於世。
所以,當我們時刻牢記學佛人的本分事——修心,我們的心就處於“正法時期”;當我們只是徒有影像地行持佛教的事相,在行持事相的時候並沒有通過事相來改變自心的動機,則我們的自心就處在了“像法時期”;如果我們內心已經執持邪說,並且因為佛教的事相而斗诤,串習貪嗔癡慢嫉的五毒習氣,則我們的心就處在了“末法時期”。
在大乘佛法裡,為了救度如虛空般無邊無際的有情出離生死苦海的菩提心是我們時時刻刻需要串習的。作為一個大乘佛子,菩提心是剎那不可或缺的。《大圓滿前行引導文》中傳授了一個極其殊勝的修心方法,就是“三殊勝”。所謂“三殊勝”就是在做一件事情之前,要懷著強烈的“菩提心”的動機;在做的時候,以菩提心攝持;完結後,將功德回向一切眾生。“三殊勝”可以使佛教事相具足大乘的修心內涵,使得每一件佛事具有無比殊勝的功德。修心修心再修心!修心是學佛人的本分事。作為一個大乘佛子,除了以菩提心和空性見來修正自心,還有什麼其他事情呢?
摘自《放生心語》(明如居士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