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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行斷三縛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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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行斷三縛結》——實證初果

  自從正覺同修會開始弘法以來,各大道場口頭上的抵制說法是:“蕭平實弘揚的法義很奇怪,與各大道場都不一樣。”暗示說正覺同修會的法義有問題,因為他們不敢公然毀謗正覺的法義是外道法──恐怕承擔謗法的大因果,心中又很想抵制正覺。然而正覺弘法將近二十年來,經過三次嚴重的法義質疑、檢驗,也經過各大道場十余年來私下不斷的尋找法義過失而不可得。正覺同修會弘揚的法義,既已證明是依照三乘菩提諸經所說的法義而實證、弘揚,各大道場都找不出本會的修證及所弘揚的法義與經教不符之處,又都已承認自己的法義與正覺同修會不同,這已證明他們的“修、證”都是不符經教的,才會與正覺的法義不同。

  ─正覺同修會─

  ─────────────────────────────────────

  禅宗自從天竺流傳下來時,本來就是實證“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的第八識如來藏,傳入中國以後仍然如此、法同一味,都是實證經中所說的“法離見聞覺知”的如來藏,即是經中所說“無覺觀者名為心性”的第八識如來藏,一向不以離念或有念的靈知心作為修證之標的。正覺同修會的實證即是第八識如來藏,正是中國禅宗古今實證者之所證;千年前提倡默照禅的有名祖師天童宏智正覺禅師,同代弘揚看話禅而享有盛譽的大慧宗杲禅師,也都明記禅宗的所悟即是第八識如來藏。如今各大道場異口同聲說:“蕭平實所弘揚的明心是證如來藏,與我們各大道場所證的‘離念靈知、放下一切煩惱的覺知心’都不一樣。”這已顯示各大山頭所弘揚的實證內容都是意識,而不是天童宏智正覺與徑山大慧宗杲所悟的如來藏。有智之人由此即可了知各大道場的所悟同樣都落入意識中,與常見外道的落處並無不同。差異之處只是常見外道們不用佛法名相來弘揚,而各大道場都用沸法名相,來弘揚與常見外道們一樣的意識心境界。

  ——正覺同修會——

  ─────────────────────────────────────

  二乘菩提自中國元末以來,已被廣大佛弟子所普遍誤會故;今時之台灣與大陸佛教,乃至今時南洋之南傳佛教,俱皆如是不免誤會;總以為覺知心可以進入無余涅槃中,總以為無余涅槃之中有清淨無染之“境界相”可以使覺知心安住其中;而不知無余涅槃境界者實無任何境界,唯是滅盡十八界我、十二處我、五蘊我、七識我之後,全然無我、全然無境界之“無境界境界”。

  ——平實導師——

  ─────────────────────────────────────

  目 錄

  一、學佛首要——斷除三縛結

  二、我見之意涵

  三、如何斷我見

  甲、與五種別境心所法相應之覺知心為意識心

  乙、離念靈知心是意識心

  丙、斷疑見

  丁、斷戒禁取見

  四、觀行蘊處界我之生起次第

  甲、五蘊我

  乙、十二處我

  丙、十八界我

  五、了知識陰的虛妄性是修行的關鍵

  甲、識陰的定義

  乙、識陰的出生

  丙、識陰的苦

  丁、識陰的苦集

  戊、識陰的苦滅

  己、識陰的苦滅之道

  六、總結

  ─────────────────────────────────────

  一、學佛首要——斷除三縛結

  佛門修行者是否已證初果?

  端以我見及三縛結是否巳斷而判,

  不以耕地時是否能使蟲離四寸為判;

  是故佛弟子是否已證阿羅漢果?

  端以五上分結是否已斷為判!

  ——平實導師——

  當今之世,學佛者首要之務,在於取證二乘菩提之初果解脫,然後則是求證大乘般若實相智慧;若欲取證初果解脫者,則以求斷我見而斷三轉結為急切之務;若斷三轉結者,即使是最鈍根、最懈怠之人,亦可因此而極盡七次人天往返即出離三界生死,是故當以斷除三縛結為首要之務,然後才是求證法界實相的禅宗開悟境界。若欲斷除三縛結者,首結即是我見;我見若斷,“能取與所取真實不壞”的世間見,便可斷除,疑見隨之即斷,對於眾生是否真可實證初果,對於諸方大師是否已斷我見等事,皆能明確判斷而無懷疑;疑見若斷,戒禁取見隨後次斷,令人流轉生死的三種系縛便告斷除,即成聲聞初果人也。

  若能在證得初果之後,漸次入於大乘究竟了義正法中修集福德者,久後緣熟時亦有悟緣,自可悟入實相而起般若實智;由此可知,斷我見而證初果之後,進則可以求證大乘見道之禅宗明心等法而起實相般若智慧,入菩薩數中,永不退墮於意識我見中;退則可保解脫生死之進程,至遲歷經七次人天往返,必盡苦邊,得出三界生死;故說當今學佛者之首要急務,為斷除三縛結。然而欲斷三縛結者,其首要之務則為斷除我見;已斷我見者,三縛結俱可斷除。

  三縛結者,謂我見之結、疑見之結、戒禁取見之結。此三種邪見之結,能系轉一切人、天人、天主……等有情,輪轉於三界中而不得出離生死……由是系縛緣故,說此三結為三種“系縛”之結。

  三縛結之初結即是我見,我見攝屬五利使中之身見;我見若斷,五利使其余四使亦必隨之一一滅除;五利使者即是身見(我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然而五利使之根源即是我見,我見若斷,五利使隨之皆斷,成大乘通教中之初果菩薩,即是聲聞教之初果聖者,但通教初果人之心量廣大而無聲聞初果人之自利心態。

  二、我見之意涵

  我見者即是誤認意識心為常住不壞法,若將意識覺知心認定為常住不壞法時,即是墮於識陰我之中;以如是見解而堅執覺知心——意識——常住不壞者,如是見解即名我見。

  所謂我見,略述如下:一者,斷續分別我見,即是聲聞法中初果人所斷之我見也謂如凡夫、外道之誤認意識心為常住不斷法者,皆屬我見未斷之人;或謂南傳佛法中錯悟二乘菩提者,同以種種變相境界之意識心作為涅槃心者,即是聲聞法中未斷我見之人;或謂大乘法中同以種種變相境界中之意識心(譬如長久安住於一念不生境界中之雕念靈知、或如前念已過後念未起中間之短暫離念靈知、或如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覺知心……等),作為第八識真如、如來藏者,皆是大乘法中未斷我見之人也。

  雲何謂此為我見未斷之凡夫?謂佛於四阿含中說:“諸所有意識,彼一切皆意法因緣生。”意識是意根與法塵為緣方能出生之法,是有生必滅之法,墮於意識境界中者,即同於眾生我;若有差別者,都在意識境界之高下差別而已,都不離意識生滅法境界,故為我見未斷之凡夫。

  如是我見,自古至今,即難斷除;是故古今大法師、大居士,每多誤以為斷除“我所”之貪著,保持覺知心不貪不厭之境界,如是清淨安住即是斷我見煩惱、即是證涅槃境界者……如是邪見比比皆是,皆是錯悟二乘涅槃、自認已斷我見之誤會者;所以者何?謂覺知心本身即是欲斷我見者所應斷之“我”故;覺知心不論處在何種一念不生之境界中,不論處在何等勝妙之無念禅定境界中,都仍然是意識故,都仍是常見外道所誤認為常之意識心故,都仍然是識陰所攝之我故;凡此誤會而錯認覺知心意識之種種變相,作為不生滅法者,皆是墮於常見、我見中者,皆是誤以凡夫境界而錯認為已證聲聞初果境界者。

  二者,俱生分別我見亦可由此現觀而斷除之。俱生分別我見者,謂出生時之覺知心即已自動執著覺知心自我,亦自動執著處處作主之意根自我,由是緣故墮於意識俱生斷續我見之中,亦由是故轉墮於意根相續我見之中,此即是我執(意識對“意根相續常住不斷”之我見雖斷,但意根之自我執著心性仍未能斷除,要藉三乘見道後之斷我執觀行,確實修行才能斷除之,故名我執)。

  三、如何斷我見

  意識心體者,舉凡現起時,必定會與五塵及法塵相觸,亦必定會與五種了別境界相之心所有法相應;又必定會有人間境界中五位(眠熟位、悶絕位、正死位、滅盡定位、無想定位)暫時斷滅之現象,當知符合如是體性之覺知心,必定即是意識心也。

  欲斷我見者,當先了知我見之意涵;我見者即是誤認意識心為常住不壞法,若將意識覺知心認定為常住不壞法時,即是墮於識陰我之中;以如是見解而堅執覺知心——意識——常住不壞者,如是見解即名我見。所以欲斷我見者,當先了知意識心,莫墮於意識心中而自以為不墮於意識心中,莫將意識心變相境界錯認為第八識如來藏境界,是故應先了知勘驗意識心之方法,方能真斷我見無於。如何勘驗所悟是否為意識心?答:可以增上慧學一切種智中所說較為粗淺之心所法勘驗之,即可正確勘驗。

  先說第一種勘驗法:觀察所悟之心,是否為覺知心?若是覺知心,則非真實心。復觀察所悟之心,是否能領受五塵與法塵?若是能領受痛癢冷暖之心,能領受色、聲、香、味之心。能了知法塵之心,當知即是意識心,不論所住境界相如何勝妙,都仍然是意識境界;綜而言之,若是一念不生之際,仍然能領受六塵、仍然能觸知六塵之心,皆仍是意識心。經言“無覺無觀,是名心性”,又言“一切諸法無覺無觀,無覺觀者是名心性”,又言“法離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又言“不會是菩提,諸入不會故”;如是所言離見聞覺知之開示,處處經中同此一說,是故所悟之心若是有見聞覺知而能觸知六塵者,當知即非勝義菩提心,當知皆是意識妄心也。此是初勘驗之粗法。

  次說第二種勘驗法:五別境相應之心所法。雲何為五種了別境界之心所法?謂欲、勝解、念、定、慧。

  若所悟之心,是於六塵能起欲者,不論所起之欲是善法欲、或是惡法欲,皆是意識覺知心也;譬如住於定境中時,起欲希望常住定中而不受干擾,即是欲心所也;或是起欲更求勝進之定境,亦是欲心所;定中之覺知心必定與欲心所相應,則知此定中之覺知心乃是意識心也,何以故?謂第七識末那識心,不與欲心所相應;第八阿賴耶識真心,亦不與欲心所相應故,則知此一能與欲心所相應之覺知心,必定是意識心也。

  若所悟之心處在一念不生之境界中時,仍然能聞人說法而得勝解;於一念不生之時,聞聽他人命令或示意之際,仍然能起勝解而了知其意者,皆是意識心也。譬如有人正住於一念不生之靜坐境界中,忽聞父母師長呼喚,心中不必別起語言文字,即能了知呼喚自己者是父、是母、是師、是長輩,亦同時能了知呼喚自己之父母師長於呼喚時是惡心呼喚、或是善心呼喚、或是心喜而呼喚、或是心急而呼喚……等,皆不須在覺知心中別起語言文字、或者細心加以分別之後方知。由此可知一念不生時之覺知心即是意識心也,皆與勝解心所法相應故,諸佛菩薩於諸經論中都說意識心能與別境心所法中之勝解心所法相應故。由此證知:一念不生之覺知心乃是意識心。

  若所悟之心,對於曾經親歷之境界,能回憶、能憶念者;或於所念之佛,能生起憶念之念者,皆是意識心。譬如有人修習無相念佛之法成功者,覺知心常處於淨念相繼境界中而不起世俗法上之妄念,卻能繼續憶念所憶所念之佛或大菩薩,則知一念不生之覺知心是與念心所相應者,當知依佛菩薩聖教所說即是意識心也。又如有人修習念佛法門,打佛七之靜坐無聲時,正處於一念不生之定境中,然而卻無妨提起淨念憶佛念佛,保持自己對佛菩薩之憶念,當知能念之覺知心即是意識心;又如有人正在靜坐而處於一念不生之境界中時,忽然憶起往昔多年前所曾熏習之某一法義,心生歡喜;如是一念不生而又能憶念之覺知心,當知即是意識心也!何以故?謂佛菩薩經論中開示,凡能憶念之心即是意識;今觀定中能憶念往昔事之覺知心,正當憶起某事、某法等法,雖然仍無語言文字相,然而已是憶念往昔所經、所聞之事、之法也,故知能念之覺知心不論處於何種境界相中,都仍然是意識心也,常常與念心所相應故。

  若所悟之心,能制心一處,或住於一種境界相中而不移動,或住於一種見解而不轉易者,皆是與定心所相應之心,皆是意識。譬如有人習定而有所成,能夠粗住於一念不生而不離五塵之欲界定中,如是制心一處而不移轉、不攀緣者,即是與定心所相應之心;如是與定心所相應之覺知心,當知即是意識心。若有人能安住於無覺有觀三昧中,乃至有人能安住無覺無觀三昧中,譬如安住於二禅等至位中,離五塵而安住於定中、清楚分明而無昏昧;如是離五塵而安住定中之覺知心,當知即是與定心所相應之心,諸佛菩薩於聖教中說,意識心與定心所相應,當知如是與定心所相應之覺知心即是意識心也!

  若所悟之心,是能了別五塵、法塵之覺知心者,即是與慧心所相應之心,即是意識心也。譬如有人正靜坐時,心中一念不生,忽然有人在室外言語,行者雖住一念不生之未到地定境界中,但仍能了知彼言語者為父、為母、為子、為女、為師、為長輩、為朋友,心中雖不起語言文字,而於甫聞之際即已了知,如是了知者即是慧心所也。如是一念不生而始終不起語言文字,即已了知之分別性,即是五種別境界心所法之慧心所,諸佛菩薩聖教中開示:如是與慧心所相應之覺知心即是意識心。真心不與如是慧心所相應故,末那識雖能有少分之慧心所法,但亦無能力了別彼言語者為誰故,亦唯能極少分了別法塵而無力了別對象為誰故;由是故知定中離於語言文字而能了別之覺知心,即是意識心。

  所悟之心若符合五別境心所法中之一種者,當知即是意識心也;不論彼覺知心有妄想雜念、抑或無妄想雜念,不論彼覺知心是一念不生、抑或有語言文字妄想,皆是意識心。由此檢驗而知是意識心者,則知應斷邪見:莫再如常見外道一般、莫再如民間信仰者一般,誤認此覺知心為常住不壞法。苟能實際觀行而非純依思惟,如是實際觀行而確實了知如是覺知心即是意識心者,是名初知意識體性之人也,當知已得煖法、頂法,而仍未斷身見、我見。

  正斷身見、我見之初果人,則是斷除了意識覺知心常住不壞之惡見,即是了知意識心確屬生滅有為之法者,方是斷除意識心常住不壞之我見者,方是證得聲聞初果者,方是大乘通教中之初果菩薩也!是故此時仍非是證果之人!是故了知覺知心即是意識心時,應當再進一步而觀意識覺知心之生滅易斷體性也。

  甲、與五種別境心所法相應之覺知心為意識心

  然而確認與五種別境心所法相應之覺知心為意識心,卻是首要之觀行法門;能確認覺知心之種種變相皆是意識心者,方能確實斷除我見;若不能確認種種覺知心之變相境界都是意識心境界者,則不能確實斷除我見;是故觀察意識心之種種變相境界,極為重要;若不能如此確實觀行者,則我見不能確實斷除,往往墮於意識覺知心之某一種變相境界中,而不知其中之覺知心仍然是意識心,則不能確實斷除我見也。

  為何意識心能與五種了別境界之心所法相應?為何以此五種了別境界之心所法為其親所緣緣?為其功能差別?此謂意識心之自性即是六塵上之分別心故,本是《楞伽經》中佛所說之“分別事識”故。分別事識者謂:能於六塵種種事相上分別了知之覺知心。雲何意識覺知心是分別事識?謂意識能見聞覺知,故有如是五種別境心所法,由是緣故即能了別六塵所攝之一切諸法。

  譬如吾人靜坐時閉目,一念不生清淨自住時,雖然在座上四個小時的過程中,心中都不會生起語言文字妄想,欲界定或未到地定極為穩定;但是定中忽聞父母或眷屬音聲時,不須語言文字即能作分別,即能當場了知是父、是母、是子、是女、是兄、是弟、是師、是長輩、是友輩,無有不知者;聞聲之時即已分別完成,不必等待語言文字生起於覺知心中方作分別。定中若有雷聲、若有痛癢、若有特別殊勝之香塵,雖然在定中尚未生起語言文字之運作,已經了知彼是雷聲、彼是痛癢,然後語言文字方才隨後生起;此等皆是意識所擁有的五種別境心所法之運作,不必經由語言文字之分別才能了知也。此定境中之覺知心意識如是,於初禅等至位中,仍然可以離文字語言而了別六塵;於無覺有觀之二禅前未到地定中亦復如是,於無覺無觀之二禅之等至位中亦復如是可以了知二禅等至位中之定境,不待語言文字分別,即能隨時了知定境中之單種或數種定境法塵;乃至三、四禅定中、四空定中之前三種定境莫不如是,皆離語言文字而與定境中之種種定境法塵相應——皆能隨時分別定境中之一切法塵,由是故知如是定境中之覺知心皆是意識心也,何況未能與定境相應之五塵中覺知心?當知更是意識心也。

  乃至某些大法師及大居士所“悟”之離念靈知心:前念已過、後念未起之間,短暫之離念靈知心,亦仍然未脫離六塵中之覺知性,亦仍然未遠離五別境心所法之了別性,仍然是意識心也!若言:“是時極短剎那間,後念未起,故未了別。”亦是誤會之言。謂此際雖未了別,只是由於意識心從一境界中轉移注意力,甫觸另一境界時,乃為率爾初心,尚無次一剎那境界相可供比對分別,故不能分別;要至第二剎那境界現前,進入尋求心時,已有第二剎那之境界相可與第一剎那境界相比對分別,然後才能於第三剎那時了知新觸之境界相;了知已,即已是進入第三剎那心之境界中,名為決定心。而此率爾初心、尋求次心、決定後心,皆是意識覺知心之前後分位,三剎那中之覺知心仍是同一意識心,故第一剎那之覺知心雖然無法分別,但仍是意識分別心,只是境界所限而暫時無法了別而已,不是不能分別之意識心,故不因其極短暫時間之不能了別就說祂不是意識心;由此故知:覺知心在轉移所注意境界而改變其念時,於前念滅已,後念未起之間的率爾心,雖然並無了別,只是無法了別,並非其心體本性不作了別者,所以如極短暫之離念靈知心仍然是意識心。p.21

  乙、離念靈知心是意識心

  略說五理以明實義:一者,是能分別之心故;二者,真正無分別心是前後皆無分別,永不改易其性故;三者,有斷滅之法,不可能是無分別心故。四者,意識覺知心是剎那生滅、有生有滅之法故;五者,須依他法方能生起、存在、運作故。

  首述其一:覺知心在第一剎那雖不分別,其實並非其心性不欲分別或不能分別,而是覺知心初起時雖欲分別,而無可供分別比對之另一境界,故尚未能生起分別功能;要待第二剎那尋求心時已有可供比對之第二剎那境界相,能與第一剎那境界相比對,由此了知轉移注意對象後之新境界為是何物,方知新注意之境界相為何事、何物,此第二剎那時之覺知心既名尋求心,當知即是欲分別、能分別之心也;若非欲分別之心,則當來下生 彌勒尊佛焉得名之為尋求心?第三剎那時,既已了知新境界相,是故心得決定,故於一切種智中,說此第三剎那覺知心為意識心之決定心,謂分別已經完成,故說已得決定:定知新事物之境界相。同一心而依前後分位施設為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當然屬於同一覺知心,而且是能分別者。

  其二:真正無分別心是前後皆無分別,永不改易其性故。第八識如來藏,自無始劫以來,恆常都不分別六塵,故無此五種了別六塵境界之心所法,故非有分別心。然而覺知心意識,一旦現起,則必定會對六塵中之境界相產生分別,絕非常時無分別者;某老居士所說之“前後念中間短暫一剎那間之覺知心即是無分別心”者,不符聖教,謂第一剎那間雖不分別,只是不能分別而非沒有分別性,並已起心尋求而欲分別其所接觸之新境界相,已經在第二剎那尋求之時而作比對分別,方於接觸新境界相之第三剎那時完成分別,終於心得決定,了知新境界相為是何事、何物。既然只是極短時間內不能分別而仍然保有分別性,並且長時皆住於分別中,即違“無分別心永不分別”之聖教,即是錯會無分別心,即是誤將意識覺知心錯認為第八識如來藏也。如是則墮意識境界相中,我見並未斷除,仍只是凡夫眾生,未能預入聖流:尚未成就聲聞初果之分證解脫境界。

  其三:有斷滅之法,不可能是無分別心故。……佛所開示之無分別心,是始從無量劫前,後至無量劫後。乃至成佛之後盡未來際,皆是永不斷滅之體性,迥異離念靈知之覺知心意識也!某老居士所說之短暫剎那之覺知心,於五位中必斷,非是常住之心,絕非真實心;行者可以自我檢驗:於眠熟位中、於悶絕位中必斷;亦可觀察老人、重病、有大神通者,若住於悶絕位中,意識必定間斷;亦可觀察病人死已,進入正死位中必斷;亦可隨於聖教,觀察諸阿羅漢入滅盡定時,意識覺知心必定斷滅;亦可依聖教而知,或依自己之親證無想定而知:進入四禅後之無想定中之意識覺知心必定斷滅。……若人認取如是離念靈知心為常住心、為佛所說之無分別心者,即是未斷我見之凡夫也。

  其四:如前所舉離念靈知心必須前後三剎那間之比對了解所觸境界相,方能決定了知所觸境界相,當知即是經由意識種子之剎那生滅方能完成其分別之事功;此是佛在《楞伽經》中所開示者,亦是當來下生 彌勒尊佛在根本論中所開示者。……一切聖教中都說意識心是由阿賴耶識所含藏之種子,剎那剎那流注生滅故,方能起其了知、分別之作用,方能運作其所相應之五遍行與五別境心所法;既是剎那剎那不斷由如來藏中流注種子,如是不斷由意識種子之流注生滅而成就其分別、了知之事功者,當知即是生滅法;剎那剎那不斷生滅流注之離念靈知心,由於流注速度極為快速故,眾生不能覺知其剎那生滅,即如《楞伽經》中佛所說意識心之剎那生滅:“如急流水,流急不覺”,是故凡夫眾生執著離念靈知心,誤以為是從來都不生滅,誤以為是不曾有剎那生滅之常住心體。由此可知,離念靈知心仍是生滅法,絕非實相心體。復次,由其剎那流注不斷,方能成就分別六塵之事功者,亦可證明其生滅流注性。

  其五:意識覺知心是依於他法為緣才能生起者故。……雲何是有生之法而又依他起性?謂離念靈知心必須假藉因與緣,才能從如來藏中現起。此處所言必須假藉因與緣之“假藉諸緣”部分,是未悟般若之學人可以如實現觀者;……是故僅就假藉諸緣部分而作解說。

  先由聖教量來說,謂 世尊於四阿含諸經中,處處開示言:“眼、色為緣,生眼識”……乃至“意、法為緣,生意識”。有時又言:“一切粗細意識,皆意、法為緣生。”此乃佛門四眾皆無異議之原始佛法聖教,從現實事相中之現前觀察亦皆可以證明:吾人離念靈知正是因為意根與法塵為緣才能出生者,即是依於他法方能出生之心,符合聖教所說意識心體之自性;依聖教所說,當知離念靈知心即是意識心;墮於如是意識心中者,當知皆是我見未斷之凡夫。

  復從理證上來說,一切大師與學人皆可現前觀察到:離念靈知心若離五色根,或五色根毀壞、或極羸劣時,離念靈知心即不得現起,由此可知離念靈知非唯須藉意根與法塵為緣,尚須藉未壞的、功能正常的五色根,才能從如來藏中生起而在人間運作。既然離念靈知心須藉種種外緣作為俱有依,才能從如來藏中現起;或如未悟者所說之從意根觸法塵中現起,非由如來藏中現起者,當知皆是有生之法;若是有生之法,當知離念靈知心必有斷滅時,譬如眠熟位、悶絕位、滅盡定位、無想定位、無想天中;又當知必有暫斷時,譬如正死位;亦當知必有永斷而無復起時,譬如入胎位五根未具之時。

  吾人都可以現前觀察到:若意根因為五色根受影響〈譬如過量麻醉劑、過量安眠藥之影響〉,而不能接觸法塵、不能正常運作時,意識心——離念靈知——即不得現起,何況運作?又如極度勞累而眠熟時,縱使大聲呼喚之,亦不能醒覺,其時有念靈知及離念靈知悉斷,故知離念靈知亦是有滅之法;要待身體勞累消除之後,方得自行醒覺、或由外聲影譬而醒覺。由此可見離念靈知心即是意識心,由於離念靈知心之夜夜必斷、常常暫斷,並且必須依於意根、法塵、五色根為緣,方能生起;緣若不具足時,則不能生起、現行、存在,由此證知離念靈知亦是依他起性之有斷法,有斷法則非實相心,正符意識心之自性。p.29

  復次,由離念靈知心必將永斷故,當知非是實相心也。雲何謂之為永斷?謂此世離念靈知心意識,乃是依此世五色根為緣,方能生起者;前世離念靈知意識,則是依前世五色根為緣方能生起者;後世離念靈知意識,則是依後世五色根為緣方能生起者;由是緣故,同一世之意識心可以隨意了知昨日事、兒時事,但此世離念靈知卻不能隨意了知前世事,後世離念靈知也不能隨意了知此世事,故尚無宿命通之俱解脫大阿羅漢及諸慧解脫之阿羅漢,皆仍有胎昧,皆不能了知前世事;唯有三明六通具足之大阿羅漢,有了宿命智證,方能了知前世事,亦唯能了知至八萬大劫,不能如佛無所限制。由如是教證與實際現觀所得之理證,可以證知:離念靈知心即是意識心,絕非實相心第八識。必須如來藏因與三種俱有依緣都已具足,方得生起故;有生之法必定有滅之時故,可滅之法則非實相心體故。

  由是緣故,說意識心有種種變相,而種種變相中之覺知心都仍然只是意識,都仍然有極為伶俐之了別性,並非遠離語言文字而了了分明者即是無分別心;此謂:於境了了者即是分別境界相的動作已經完成,故能了了分明。是故,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了了分明之時,正是分別心,即是意識心;分別六境界而了了分明時,即是了別已經完成故;既已了別完成,所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當知即是分別心也。以如是了了分別之心而在六塵境界中處處作主,正是意識覺知心再加上末那識的遍計所執性思心所的運作,這正是眾生輪回生死的根由。

  由如是五種真實理,當知覺知心一念不生之時,不論其無念之時間長或短,心中雖然無語言文字,都仍然是分別心也,不可說是無分別心也。既於六塵了了分明,既知是六塵中能分別之心,當知即是意識心也。如是,行者於慧心所上如此觀察之,於其余之欲心所、勝解心所、念心所、定心所等,亦復如是皆可觀察分別而證實之;若能如是以種種境界相中之覺知心、離念靈知心是否與五別境心所法相應而作現觀者,我見即可斷除而實證三縛結已斷之境界,不必以種種繁多之錯誤知見而自纏繞,不必對初果人分證解脫之境界,作種種虛妄情解、加以玄想而玄學化。

  以上所說是分別所生我見之斷除,亦是惡知識邪教導所生我見之斷除內容。分別所生我見者,謂因意識覺知心之俱生而生起者,譬如嬰兒之覺知心自我執著;亦是由覺知心後天分別而生起之“覺知心是常住我、不壞我”之邪見,於如是錯誤之計度以後,執著為真實法,即是分別所生之我見。亦如學禅、學佛之人,由自己之錯誤觀察,或由名師(名師往往不是明師,並非所有名師都是明師)之邪教導,而誤計一念不生之未到地定中之覺知心為常住實相心,或被錯誤教導而認定初禅境界中之覺知心作為實相心,或被誤導而認定住在二禅等至位中之不觸五塵之定心為實相心;或被誤導而認定欲界五塵中能返觀自己之返觀心為常住不滅法。

  如是等誤認者,皆由邪教導而作不如理的分別所出生;被教導者及教導他人者,同皆是未斷我見之人,皆仍住於常見外道之凡夫境界中。謂如是變相境界中之覺知心,皆是意識心,皆與五別境心所法相應,皆不離六塵中之了知性。如是意識變相境界,種類繁多,說之難盡,可以一語函蓋之:眾生心想無量故,意識變相境界即無量數,皆因眾生心想各各不同所致故。以要言之,舉凡與六塵相應者,舉凡能與五別境心所法相應者,皆是意識心。此是二乘菩提之觀行與自我檢驗之法,至於四聖谛及八正道,則是為了配合如是觀行而施設之法,與斷三縛結的觀行並無直接關聯,只是助道法;學人斷我見、斷三縛結時自知,未真實斷除三結時,辯之無益。

  丙、斷疑見

  復次,如是觀察者,唯是二乘人所觀修之聲聞菩提,古人觀之能斷我見,古人性障較輕微故;今時末法學人障重福薄,以此求斷我見者,心中恐將仍有疑慮而末肯即斷,猶難真實斷除也,當復進以意識虛妄之觀察;平實今者施設方便行門,令我佛門末法弟子,能以此法而自觀察,能以此現前可證之現觀,自斷我見,不求他人。……我見若斷,即知二乘菩提所說無我之真實義;由此即可了知諸方大師是否已斷我見?便可於諸方大師之著作中,或於諸方大師之言語中,僅憑一段言語,即可確認諸方大師已斷或未斷我見,於諸方大師已斷或未斷我見一事之判斷結論,絕無絲毫猶疑,即是經中 佛所說已斷疑見者:“於諸方大師不疑者,是名斷疑見。”p.35

  丁、斷戒禁取見

  復由如是實證識陰無我之二乘菩提見地而分證解脫果時,便可了知諸方大師或外道所施設之禁戒,其實與解脫果無關;由是緣故,了知彼等所施設之禁戒乃是非戒取戒,譬如水戒、魚戒、貪自落果戒、不可貪求五欲、不可起瞋、常立不坐、常坐不臥……等;彼諸外道或大師們謂言:持如是戒者即可證得出離三界生死之解脫果。其實乃是於解脫果上所誤設之禁戒,皆墮於戒禁取的邪見中。謂如是戒法之實行,都不能使人斷除我見故。行者正斷我見之後,即可如是現觀而了知諸方大師是否已斷戒禁取見,謂行者自身已確實斷除戒禁取見故。

  四、觀行蘊處界我之生起次第

  次敘蘊我、處我、界我,及其生起次第,廣令佛門四眾可以依之實地觀行而斷我見。若此界眾生能斷我見之人數極眾者,則此界將可漸轉清淨,由眾生之淨業因緣故,可以漸漸成就人間淨土也。若佛門弟子中之多數人已斷我見者,則必捨棄世相法上(廣建寺院、追求佛教界第一)之營謀,而開始注重人類心性之改善:以教導眾生斷除我見為主要弘法內涵,以教導眾生捨離我所(財色名食睡)之貪著為主要內涵,即可令社會清淨而不再有人干犯惡業、作奸犯科,則使國土漸轉清淨,人壽亦可因而漸次增長,福報亦可因而日漸轉增,從此以後,不再以建造金碧輝煌、一塵不染之寺院而可名為人間淨土也!人間淨土之成就,在於心淨則土淨,而非泥土大地之清淨故;心方是真實之土故,眾生心淨則國土亦將隨之漸漸清淨,淨業使然故。如是方是真實人間淨土之建設者。

  甲、五蘊我

  五蘊我者,謂色蘊、識蘊、受蘊、想蘊、行蘊。蘊者何義?謂眾集義、積聚義。

  色蘊者,謂人類色身由四大物質所造成,經由父精母血而成就,經由四大所成之食物而長養,是故新陳代謝、念念變異、生住異滅,由生而長,由長而變異、而老,由老而死;有生則必有滅,是由物質積聚而成者,即是藉緣積聚而生之法,說之為蘊,是故色蘊虛妄。色蘊者,謂色法積聚之義:色蘊以阿賴耶識心體為因,復以往世六識無明熏習為緣,是故阿賴耶識與意根入胎而取受精卵,而從母體中攝取四大以造色蘊五色根(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之扶塵根與勝義根);具此五根之後,“外法光明所照”則意根有念,於是促使阿賴耶識出生色蘊所攝內相分五塵,於五塵中則有意根所觸知之法塵顯現,皆屬五蘊之十八界所攝;由是緣故,總說色蘊有十:眼根、耳、鼻、舌、身根,以及色、聲、香、味、觸五塵。如是十法說名色蘊。色蘊是十種色法積聚而有者,故名為蘊。

  識蘊如前所說,謂前六識;由意根與法塵為緣,藉人間有色根“未壞、或末贏劣”之五色根為緣,才能使此識蘊在人間生起與運行;識蘊六識既皆是眾法因緣聚合而成者,是故識陰亦名識蘊,是眾法積聚、蘊集而成者故。譬如經中說:

  諸賢!世尊亦如是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所以者何?諸賢!世尊說:“五盛陰從因緣生:色盛陰,覺、想、行、識盛陰。”諸賢!若內耳鼻舌身意處壞者,外法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意識不得生。(《中阿含經》)

  如是 世尊開示中,已經明說:識陰是因緣所生法。若非因緣所生法(譬如意根唯因即生,不須藉緣;亦如阿賴耶識心體是因緣法之因,佛說“本來而有”,不必藉緣已自存在),即非識陰所攝,故意根與阿賴耶識心體不得攝入識蘊中,非屬藉緣乃生之法故,亦非積聚而成之法故。

  識蘊以何因、何緣而生?答:以阿賴耶識為因、無明為因,以及內六處(五色根之勝義根及心根之意根)為緣,加上功能完好之五色根而有“外法光明所照”,因此而生內相分六塵,方有意識之出生,意識得出生已,方有眼等五識伴隨出生。如是六識心,初從意識、末至眼識,都需因與緣和合方能從如來藏中出生,故說“從因緣生”;五陰既然皆是從因緣而生者,則五陰所攝之識陰,當知全部都必定是從因、緣出生者,故名識蘊。又:蘊者是積聚義,識蘊實由眼等六識積聚而成故。如來藏阿賴耶識既是出生識蘊之因,亦是識蘊藉以出生之眾緣(六根、六塵等十二處)之因,阿賴耶識心體又非積聚而成者,當然不可攝歸“蘊”中。由阿賴耶識心體本來已在,亦可單獨存在於無余涅槃中,證明非屬積聚所成者故,蘊義不能成立,當知不可攝歸識蘊中;復是識蘊出生之因,復是“識蘊出生所依緣”之因,當知更不可攝歸識蘊中。

  再舉 佛於《增一阿含經》中之聖教而說識蘊。雲何識陰?謂前六識,有佛語為證:

  彼雲何名為識陰?所謂眼、耳、鼻、口、身、意,此名識陰。(《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

  舉凡能夠了別六塵境界者,都是識蘊所攝之妄心;識謂識別之功能也,有佛語聖教為證:

  雲何名為識?所謂識:識別是非,亦識諸味,此名為識也。(《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

  故說離念靈知乃是識陰之功能,謂能了別是非善惡、苦樂受、六塵韻味……等故。離念靈知具足如是識蘊功能,不出六識心功能之外,與六識心之功能並無差異,故是識蘊所攝。既是識蘊所攝,功能與識蘊都無差別,又是依於根、塵、觸三法和合而生者,當知是有生之法,有生之法則必有滅,只有未來滅盡時節的早到與晚到差別耳,無有不滅者,故說識蘊、離念靈知心虛妄,是有生有滅之法,不應依之,不離生死法故。

  人間之識蘊如是,色界之識蘊亦然,須藉色界微細物質所造成之天身,才能存在;須藉禅定力所生功德,才能生起。此謂色界天身須藉色界定之禅悅以為法食,才能生存;色界之色蘊生起以後,方有色界之識蘊四識生起與存在,是故色界之識陰亦名為識蘊,亦是如來藏因與眾法為緣方得積聚而出生者故,色界識蘊是由眼、耳、身、意識四法蘊積而成者故,為蘊所攝。無色界識蘊僅存第六識——離念靈知——亦須藉四空定之定力才能安住,亦須藉意識所得定力產生之禅悅為食,才能維持其生命;既然同屬如來藏因與意識定力、意根觸定境法塵為緣,然後方得生起、存在者,當知亦是因緣和合而成者,當知亦是眾緣蘊積而成者,是故無色界識蘊雖唯一識,仍是識蘊所攝,仍是蘊集如來藏因與其余諸緣而成者,故名識蘊。然而三界中之離念靈知意識心、定力所持之定境中意識心,皆必須依靠意根為其俱有依,皆必須依靠定力及定境中之法塵相,才可能生存、安住。由此可知,始從最粗糙之人間識蘊,末至最微細之無色界識蘊,皆是眾緣積聚之法,非是可以獨存之法,故知非是常住法、實相法。由是故知識蘊虛妄、離念靈知虛妄,不應執著。

  初受蘊者有二,謂境界受及苦樂捨等覺受,即是五遍行心所法中之受。境界受謂身根本有之苦、樂、捨受,即是尚未由覺知心、尚未由離念靈知心生起對此境界歡喜或厭惡之心行時所得之身根身識上所有覺受;苦樂捨受,謂身根身識觸痛塵已,轉由意識領受身根痛觸之粗相細相而產生苦覺、樂覺、不苦不樂覺(注:痛謂觸覺)。如是覺受,雲何亦謂為蘊?謂如是覺受,必須先有色蘊及識蘊,然後方得在人間生起;故如是覺受,必定是經由色蘊與識蘊之聚集而成,若無二蘊之聚集成蘊,則無身根身識之苦、樂、不苦不樂受可言,是故名之為蘊。亦因此受蘊,乃是由三種受而成就,若無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三種聚集,則不能成就受蘊;若單有其中之一或其中之二,則人間眾生之受蘊不成就,名為有殘缺者,即是殘障者,由是緣故亦名受蘊是聚積所成之法,故名為蘊。境界受與苦、樂、捨受如是,隨後再由意識覺知心、離念靈知心之觀察而產生之心理上之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憂受與喜受,當然更是聚積成蘊之法,當然更是依於身根所有受蘊而再轉生之心理上苦樂捨等受,如是受蘊則屬於後受蘊,當然更是依於生滅有為之色蘊與識蘊而成就者;成就受蘊之色蘊與識蘊,既然皆是有生有滅之法,當知依於色蘊與識蘊而有之受蘊,亦是有生有滅之法,如是,則能證知“受蘊我、覺受之我”虛妄不實,有智之人如實觀行之後,即不應執著受蘊之我常住不滅。

  想蘊者,謂五遍行心所法中之“想”也,即是了知覺受之心所法;謂身根之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皆由覺知心意識所了知,此了知者即名為想;是故 佛雲:

  雲何名為想,所謂想者,想亦是知:知青、黃、白、黑,知苦、樂,故名為知。(《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

  是故並非僅限語言文字所作之思惟思想方名為想陰,舉凡識陰六識已生起知覺性者,此知覺性皆是想陰所攝,經說“想亦是知”故。若因想陰知覺性之了知五塵,然後生起苦、樂、捨之覺受者,已是受陰所攝,已非想陰也。想陰一法為何仍是積聚而成蘊?謂想蘊之了別性者,乃是由色蘊、識蘊、受蘊之“觸”心所法具足以後,方能有“了知性”之“想”故,由是故說想蘊亦是積聚而成蘊者:由色蘊五根界、識蘊六識及意根一處所蘊集而成為想陰,故說想陰亦是蘊;若是諸法蘊集而成者,當知虛幻不實。境界受中之想蘊成就以後,方有六想身:所謂眼想乃至意想。

  六想身即是六識對六塵之直接了知性,即是眼根眼識之見性、耳根耳識之聞性……乃至身根身識之覺性、意根意識之知性,總有六種知覺性,是名六知性、亦名六想性,如是名為六想身,即是想陰。有此眼根、眼識等六種知(想)之想陰,方能有離念靈知心或有念靈知心之六種見聞知覺性,然後始有靈知心、覺知心對於身根三種受之分別領受,因此而產生了順心、違心、俱不順違之覺受,即是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有此三受,然後始有意識覺知心自身生起了種種語言文字妄想,思欲離苦得樂,始有憂受與喜受,然後始有初機學人所知之語言文字相應之想蘊。若究其實,未起語言文字時領受身根苦、樂、捨受之覺知性,即已是想蘊所攝也,經說“想亦是知”故。

  想蘊如何是虛妄不實?謂想蘊之生起,必須先有色蘊、識蘊、受蘊三法,然後始有語言文字之想陰生起;或者必須先有色蘊、識蘊等二法,然後最初離語言文字之想蘊(知覺性)方能生起,隨後始有語言文字相應之想蘊在最後階段生起。色、識、受等三蘊既然虛妄,由此二蘊、三蘊積聚而成之想蘊當然必定虛妄,是故對於想蘊——了知性或見聞知覺性——不應執著,此想蘊者亦是眾生輪回三界生死之根源故,有知有覺即不離苦樂受故,不離苦樂受者即是苦故,無余涅槃中絕無想陰(了知性)可以存在故。若人有智,欲究竟離苦者,當離一切受。欲離一切受者,當離六想身:離見聞知覺性。欲離見聞知覺性者,當滅六識身。欲永滅六識身者,當滅我見;滅我見已,當滅意根所有處處作主之心性,我執始斷。意根之我執滅盡已,死後不再入胎而滅六識,意根隨之永遠不再現起,最微細之行蘊即告滅盡,即入無余涅槃。

  行蘊者,謂身根之種種行為,所謂表色及無表色,皆是行蘊;亦謂識蘊之種種心行,皆是行蘊。人類皆有身根,不壞之身根即名有根身;有根身在人間之存在,必有行來去止、坐臥睡眠及飲食、大小便利……等事,由此顯示種種表色,皆是行蘊;乃至由表色而顯示出來的氣質、神韻……等無表色,亦皆屬於身根之行蘊所攝;身根之行蘊即是肢體動作等色蘊所顯示之法,故行蘊中有一部分是由色蘊之行為所顯現,即是色蘊之行來去止肢體動作等事相上之功能差別,亦是眾生所最執著之自性,攝屬行蘊之一。若有人將色蘊所顯示之行蘊執為實相者,即是錯悟而墮於色蘊有為生滅法中者;如是自稱為悟,以賢聖自居,實是未斷我見者,墮在行蘊我中,即名大妄語者,成就地獄業。

  身根有行蘊,七識心王亦有行蘊;然因二乘菩提中雖說有第七識意根,但不開示對於第七識意根之觀行,是故二乘菩提中不說意根之行蘊,唯說六識心王之行蘊。六識心王之行蘊者,即是眼識之行為、耳識之行為……乃至意識覺知心之行為、離念靈知之心行,皆屬行蘊所攝。識蘊六識之行蘊者,即是眼識見性之行為過程、耳識聞性之行為過程……乃至意識覺知心(離念靈知心)了知性之行為過程,皆屬識蘊六識之行蘊,都是識蘊六識自性之運作過程故。若將六識之見聞知覺性認作常住不生滅法,誤認為開悟見性者,即是墮於識蘊所顯示之行蘊中,名為未斷我見之大妄語者。

  而此六識心王,正是識蘊之全部內涵。識蘊者,依阿含部經典中 世尊所說者,舉凡經由“根、塵、觸而生”者即是識蘊所攝,以“根、塵、觸”三法和合而生之識,皆是因緣所生法,亦是眾法蘊積而成者,皆攝歸識蘊:所謂眼根觸色塵而生眼識……乃至意根觸法塵而生意識,故名識蘊。依此二法(第一法為“根、塵、觸三法和合”,第二法為“因緣所生法”)所生之心體共有六識,皆名識蘊,此是四阿含諸經中 世尊所開示之識蘊義涵。由是故說,六識心王即是識蘊之全部,意根攝屬十二處中之一處故,不攝在識蘊中,此是四阿含諸經中之正說。若在大乘法中,有廣說識蘊亦含攝意根者,皆屬方便說,為顯示意根亦是可滅之法故(依三乘菩提共道之解脫道而言皆是可滅之法故),亦欲顯示意根非屬有色根故。然因意根非是外道諸天天主、天神所能滅除者,亦因不同識蘊六識之夜夜眠熟即滅者,故不攝在識蘊中;亦因意根是識蘊之俱有依故,亦是識蘊所生起之藉緣故,亦是識蘊未生之前即已存在之法故,不予攝在識蘊中,此即是四阿含諸經對識蘊與意根之界定。

  如是,識蘊中六識心王之心行,皆是行蘊所攝,而識蘊之功能即是了別六塵,此是阿含 佛之聖教。由識蘊六識了別六塵故,便有能見之性、能聞之性、能嗅之性……乃至身識能覺、意識能知之性;舉凡此等六識所顯現之能見乃至能覺、能知之性的存在,皆是識蘊六識心王運作時所顯現之行蘊;能見、……能覺、能知等性的運作過程,亦攝屬行蘊。雲何六識心之見聞覺知性存在之時亦是行蘊所攝?謂此六識了知六塵之自性存在時,必定同有了別作用伴隨運作故,非唯語言文字上之分別方是分別故,當知亦是行蘊所攝。分別青黃赤白之時雖無語言文字,仍是分別故。有智之人觀察:能見之性乃至能覺、能知之性,皆是由於色蘊、識蘊、受蘊、想蘊等四法,以及五色根之行蘊配合,方能有之;而色、識、受、想四蘊皆是依於眾緣才能出生之法,是故識蘊等四蘊和合所顯現之行蘊——見性、聞性乃至知覺性之存在或運作——皆是識蘊之行蘊,同屬生滅有為之法性,由是故說見聞覺知性有生有滅、無常敗壞;由是故說識蘊所顯行蘊無常,攝屬五蘊法,是故不可執著。

  如是將此五蘊法,審細閱已、如理解知已、如理思惟已,當歷緣對境而現前觀察證實之;現觀證實已,即得斷除我見,即斷三縛結,轉依所現觀之五蘊無我智慧境界,現生親證聲聞初果(或通教菩薩初果)之分證解脫境界。

  乙、十二處我

  如是略說五蘊我已,次說十二處。以十二處為我者,謂執著十二處法為真實法。處者謂根與塵,根有六根,所謂眼、耳、鼻、舌、身等五色根;復有一根謂意根,意根非是色法,是無色法,是心體,然能作處胎位五色根生起之所依緣,亦能作五色根具足時意識生起之所依緣,為意識之所依根,故名意根。塵有六塵,所謂內相分色、聲、香、味、觸等五塵;於此內五塵中所顯示之種種法相,即名法塵,是故法塵依於五塵而顯現,而由眾生之意根所觸受,再由意識覺知心所領納與分別。六根與六塵之所以名為處者,乃因此十二法乃是識蘊六識生起之所在,不得離此十二處而有六識心生起,是故說此六根、六塵等十二法為處,合名十二處。意根既是處所攝、根所攝,當知不應攝在識蘊中,是識蘊生起時之所依根、所依處故。如是十二處,皆攝屬十八界法;十二處、十八界法都攝入五蘊法中,故知六塵亦是五蘊所攝,當知所言六塵者必定是內六塵,絕非是指外六塵也!是故攝在吾人五蘊中,皆屬吾人身心所有之法,皆屬吾人如來藏中所出生之法。

  眾生中之無智人,常有執著眼根為我者,亦有執著耳根為我者,乃至執著意根為我者,故名無智;即如台灣某大法師常言:“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處處作主之覺知心,即是真心、真如。”此名執著意根一處及意識一界為常住不壞我者,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者即是意識心故,處處作主者即是唯識學中所說之“恆、審、思量”也,即是意根之體性也;由意根心性恆審思量故,遍計而執,不肯令自己轉滅,是故不得不世世繼續受生而保持恆審思量、處處作主之功能。至於執著六塵為常住法、實相法者,唯有四大極微派外道有之,佛弟子眾皆不墮此中,今則略而不談。此十二處法者,皆是有生之法,如前所說,有智之人閱已,如理作意而思惟之,即得斷除十二處我不生不滅之我見,是故不應執著。57

  丙、十八界我

  十八界為不壞我者,謂於十二處中再加六識心也。六識即是識蘊,如前所辨,本是有生有滅、常生常滅,而且是可以永滅之法;譬如死後入胎,即告永滅,不能去至後世,後世已是另一依新生五色根為緣而生之全新六識心故;亦如定性聲聞阿羅漢之人住無余涅槃時,滅盡十八界我,名為無余涅槃,六識永滅。既是有生而可滅除之法,當知即是虛妄法;十二處尚且生滅無住,依十二處而生之六識識蘊更屬生滅無住法,是故十八界我虛妄不實,一切佛門行者不應執著十八界。由是教、理而知之後,加以實地觀行而證實確屬虛妄法,因而斷除十八界我常住不壞之我見,成就聲聞初果之實證。然此十八界我虛妄之智慧境界,仍須一一如理思惟、觀行、確認,確實親自觀行之後,始能斷除十八界我常住不壞之邪見,非是唯憑閱讀此書之了知即得斷除。閱讀所知者乃是知識常識。非屬實證智慧故。

  若有人執取六識心體之自性(見性乃至知、覺性)作為真如佛性,如是自以為悟者,即已落入十八界法之自性中,即是落入識陰六識之自性中,名為自性見者,名為自性見外道;此是更為枝末之法故,越發遠離實相心體故。

  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法,函蓋離念靈知、意識細心,函蓋六識之見聞知覺性;然而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法,其實皆是由阿賴耶識所出生之法,亦是二乘菩提修證者取證涅槃時所應全部滅除之法,故說諸法無我、諸行無常;五蘊十八界俱滅已,則成無余涅槃,唯余第八異熟識獨存,斷滅了意根、意識等十八界法之後,離見聞覺知而不觸外六塵、不現內六塵,如是迥無六塵而獨存,覺知心永不復現,絕對寂靜而無叢鬧,永離生死,故名“涅槃寂靜”。

  蘊處界我之生起次第,由如是正理之宣示,即可經由如理作意的詳細思惟及觀察而了知之;了知已,即知五蘊我、十二處我、十八界我皆是虛妄不實之法;詳細思惟、了知之後,即應於六塵、十八界等境界相中實際觀察之,如是實際觀察而確認之後,即可一一現觀十八界法之一一根、一一處、一一界部屬因緣所生法,則能親證五蘊無我之現觀,則可確實斷除我見而無遺余。我見斷已,邊見、邪見、疑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必將一一隨之而斷,永不復存;如是斷除三縛結、五利使已,即名已斷三縛結之聲聞初果;若是立願永遠不取無余涅槃,樂願生生世世住持正法永利人天者,亦是大乘通教初果菩薩;雖然猶未實證第八識實相心何在,猶未能確實了知法界之實相境界,不能入住別教七住位中,然已分證解脫果。如是之人中設使真有慧力極為遲鈍者,亦得在七次人天往返之後,成阿羅漢而出離三界分段生死苦。

  若此聲聞初果人能起大悲心,不畏胎昧而回心大乘法中,欲世世救度悲苦眾生同證解脫者,當起受生願而再度生起一分思惑,故意不斷滅之,以潤未來世生,即成大乘通教中之初果、二果、三果菩薩,即是故意不斷盡思惑者。於世世受生度化有情時,若有緣得遇大善知識出世,得親近修習大乘般若禅——修習中國禅宗之禅悟——即得親證第八識實相心,由此真見道故,即得漸漸觀察十八界悉由第八識如來藏所直接、間接、輾轉出生,即知法界之實相即是如來藏,漸證法無我觀。亦可漸漸了知:二乘羅漢、辟支所住之無余涅槃境界,實即是第八識如來藏不再出生十八界法而離七識心王獨住之無境界境界,便通般若經旨,便可對大眾說道:“所謂證得無余涅槃,即非證得無余涅槃,是名親證無余涅槃。”如是具有般若智慧之別相智,能通般若實智,名為大乘真見道菩薩。

  是故,斷我見一事在二乘菩提中極為重要;若所教導之法不能使人如實斷除我見者,皆非是實證聲聞果之人也,何況能是實證大菩提果之實證般若者?當知彼人絕非已證大乘真見道功德之賢聖也!由是緣故,必須重觀意識覺知心、離念靈知心,為何是有間斷、有生滅之法,方得確實斷除我見而不令我見復萌。p.63

  五、了知識陰的虛妄性是修行的關鍵

  能否如實了知識陰的虛妄性,正是解脫道與佛菩提道修行的關鍵,所以對識陰自己的如實了知,對修學解脫道及大乘佛菩提道的人而言,就變得很重要了。如何是對識陰的如實知?除了對識陰的內涵確實了知以外,也應對識陰在五位中必定會暫斷的事實要加以了知,並且應從識陰的出生與運作時必須有的所依諸緣加以了知,再從教證上的聞知與信受,思惟之後再於現實境界中來作現觀,才能確認識陰(特別是意識離念靈知心)的虛妄性,現觀意識自己是依三緣和合才能出生的生滅法,“我自己是常住不壞法”的惡見就能斷除了,初果人所斷的三縛結自然隨著滅除。

  甲、識陰的定羲

  《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雲:

  彼雲何名為識陰,所謂眼、耳、鼻、口、身、意,此名識陰。

  這是說,眼識、耳識乃至意識等六個心,都是識陰所攝。意根並不攝在識陰中,因為意根是根,是意識或識陰六識出生所依的依根,是由意根與法塵為緣,意識方能從名色所緣的第八識中出生,而且必須靠意根共同運作而為助緣,意識才能繼續存在及運作,故意根是意識出生及運作的必要條件,故意根不應攝在識陰中,故四阿含中說為意而不說為識。p.65

  乙、識陰的出生

  《中阿含經》卷七雲:

  若內耳、鼻、舌、身、意處壞者,外法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意識不得生。諸賢!若內意處不壞者,外法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意識得生。

  這段經文的意思是說,識就是了別的意思;凡是出生以後的目的是為了了知六塵的心,就是識陰所攝的心,因為識陰等六識是為了分別六塵諸法而出生的,若是勝義根已經毀壞時,就無法接觸外六塵境,就是不被光明所照。譬如內耳處,即是耳根的勝義根(腦中掌管聽覺的部分);當耳根的勝義根毀壞時,就不會被外聲塵的光明所照,就無法使本識在勝義根中變生內聲塵出來,意根與意識就都無法在這上面有意念出生,耳識就不會出生。同理,五勝義根若全部毀壞時,意根就無法假藉五根來對五塵及法塵接觸,就是內意處壞(意根被障礙而對內法塵無法相觸),意識就永遠無法出生,只能進入正死位中。離念靈知正是如此,所以離念靈知必須有正常的根與塵,才可能出生,正是意識心。

  識陰等六識,都是依根立名的;所以,依眼根與色塵而生的識,是出生後專門了別色塵的心,就依眼根而稱為眼識;乃至依意根與法塵而生的識,專門了別法塵,也能了別其余五塵,這心就是覺知心、離念靈知,就依所緣的意根而被稱為意識。p.67

  識陰等六識都屬於根塵二法為緣而出生的生滅法,不是本來自在的常住心;意識心既然是識陰所攝,當然不能外於識陰由二法為緣出生的聖教。佛陀為免後世有人特地發明意識的細心、極細心,說是不屬於意根與法塵為緣而出生的心,所以特地強調說:“諸‘所有意識’,彼‘一切’皆意、法因緣生故。是名比丘!眼識因緣生,乃至意識因緣生。”已經特別強調:所有的意識,不論是粗心、細心、極細心、超細心,只要是意識,一定是意根與法塵為緣才能出生的有生之法;這是特地強調說:一切粗細意識,皆意、法為緣生。特地強調所有的意識,不論粗細,都是意根與法塵為緣而出生的。有生則必有滅,一定是生滅法。

  由以上阿含道諸經中的教證舉例,佛門學人讀過以後,當然都已了知阿含道中對識陰的定義是六個識,而意識正是識陰所攝的緣生、無常法。這六識會被列入識陰中,原因有四(有四個共通性):一是都由根、塵二法為緣而生的心,二是都會了別六塵中的某一塵,或如意識會了別全部六塵;三是必須五色根的勝義根(內眼處乃至內意處)不壞,才能觸內六塵而出生六識;四是必須有意根的意念同時運作,才會有識陰六識的出生與存在。譬如經中佛說:“(五色根若毀壞者)外法便不為光明所照,(意根)則無有念,意識不得生。”在意識出現以前,識陰六識心還沒有出生,仍不存在,當然這個念一定是由意根心中生起的,不可能是由尚不存在的意識心中生起的。正因為五色根不壞,外法能從五色很入於如來藏心中,所以有了外法光明而有內六塵法的光明,所以意根才會生起想要了知外法的意念,然後意識才會從如來藏中生起,才會有前五識隨同意識同時生起(意根不能持意識種子,故不是從意根中生起意識)。識陰的意涵,從這四個道理加以理解及思惟以後,就很清楚明白了。

  丙、識陰的苦

  一旦識陰出生了,苦就會存在不滅。識陰為何會有苦呢?當識陰存在時,一定會接觸六塵而領受六塵境界;在六塵境界中,一定會有苦、樂、憂、喜、捨等五種領受。領受苦覺、憂覺時,即是識陰的苦,這也是識陰的苦苦。領受樂覺、喜覺時,又因為這二種覺也是無常,不可久保,所以仍會有無常苦及行苦,這也是識陰的苦;假使這二種樂覺只能長久領受而不會有時消失或變動,也將會成為苦受,所以也將會是苦。若是領受捨覺時,也不必然就是樂,譬如捨覺常在而永不變易時,也將會成為苦,因為已經失去其他覺受而成為種子不具足的緣故,人生中必須擁有的其余功能性已經滅失的緣故;而且捨覺也不是能永遠保持不變的,所以也有無常苦。而捨覺與樂覺也都如同其他三覺一樣,都不離行苦,因為都屬於無常變易之法,都不離行陰。若是在世間生活過程中,種種苦受也都是由識陰來領受的,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等苦受,也都是識陰所不能免除的,當然都是識陰的苦,所以佛說有受皆苦。

  然而受陰、想陰、行陰的無常之苦,其實都是由識陰輾轉出生的苦。識陰的一切苦,依世間法現前觀察之,其實無邊無際;譬如八苦中的任何苦,都是因為有識陰才會存在;推而廣之,世間所有苦,包括三界六道中的一切苦、一切樂、一切境界,也都不離苦,只是苦的輕重差別而已,沒有不苦的。而識陰永遠都會與三界九地中的一切苦相應,除非祂滅失了。識陰所有的種種細相、極細相的苦,就由讀者們自己去深入現觀與思惟;經由識陰的了解,以及對識陰不離一切苦的深入現觀與思惟,才能斷除對於外境、對於識陰的喜樂;我見及直覺是常住不壞的我所見,才能跟著滅除。若不親自深入現觀與思惟,只是閱讀以上的講解,絕對不可能滅除對於識陰自身的執著,也不可能滅除對於識陰我所的執著。

  丁、識陰的苦集

  由於識陰六識心都必須以五色根為緣才能在人間出生及存在,那麼識陰六識就一定不可避免的會與人間的種種六塵接觸,一定會被六塵中的許多境界吸引而產生執著;譬如對六塵的執著與貪愛,譬如對五陰所擁有的世間財產、名聲、眷屬……等,產生了執著,墜入我所的執著中,這是最粗淺的識陰苦集;為何說這是識陰苦集呢?因為這些都是識陰相應的法相,是識陰所認知而且深深執著的;所以才會有許多世間人為名聲、財產、眷屬受到影響,就不計後果、起瞋殺人,於是被業種所系而輪轉不停。

  有些人品格較好而對身外之物較不執著,卻往往落於識陰所領受的感覺中,所以他們很重視氣氛:住家的氣氛、說話的氣氛、睡眠的氣氛、飲食的氣氛、路上的氣氛、獨處的氣氛、與人相處的氣氛、插花的氣氛與神韻、剛回家時的氣氛、別人對他說話時的氣氛。種種氣氛都使他覺得很重要,這是很重視生活品質的人,但卻都是識陰領受的情境。假使氣氛使他覺得不愉快,就會生悶氣,整天不愉快。品格不好的人若受制於氣氛時,往往造下大惡業,殺人放火無所不造;當他覺得別人看他的眼光是輕蔑的,往往就會亮刀殺人而不肯承認自己有過失。不論是有氣質或沒有人文素養的人,都是受制於識陰所領受情境的愚人,他們心中的一切思想,都是識陰的苦集;因為他們的所思所想,都會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到他們對自我識陰的習性,不斷在識陰相應的熏習上面用心;於是他們的識陰種子力量不斷被滋潤而增長廣大,於是識陰會一再的執著自己相應的外境我所,難以了斷,更何況是了斷識陰自己?

  常見外道及佛門中的常見外道眾,雖然是修行人,想要求取解脫的果證,但是對自己已經受制於識陰的情境,卻毫無警覺,這種人非常多。這些人想要證得解脫果而斷我見,卻往往因為不如理作意的思惟,或因惡知識——假名善知識——的誤導,認定意識心是常住的。……他們仍然堅持己見,……繼續堅持意識心是常住的、是不會斷滅的,這些人都是繼續住於識陰苦集境界的人,識陰種子繼續不斷被他們增長的結果,後世想要斷除識陰我見,就變成不可能了。這種現象,在佛門中及常見外道法中,處處可見,絕不是特例、僅有。p.75

  墜入識陰我所中的人更多,這是當今佛門中處處可見的現象。但其實古今的情況差別不大,譬如《雜阿含經》卷八雲:

  如內入處,如是外入處色、聲、香、味、觸、法;眼識,耳、鼻、舌、身、意識;眼觸,耳、鼻、舌、身、意觸;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觸生愛。

  這就是墜於識陰所有的境界中,將識陰的情境加以執取而不肯放捨最先是執著識陰相應的境界相,常常愛樂於識陰相應的六塵境界,然後再反執識陰所有的功能性,就向內墜入識陰相應的受陰、想陰(了知六塵的了知性)、行陰(對六塵及自我的認知與貪愛)中,具足了我所的貪愛。當他們具足了我所的貪愛時,就無法除掉我見與我執,無法除掉念想,也無法遠離時時自我作主而不滅失的識陰所行境界,於是連意根都被識陰所誤導而生起自我執著了,只好繼續受生而不斷實現生老病死等苦。究其原因,都是由於對識陰自己的認知錯誤,或是被惡知識作了錯誤的教導(唯識學中名之為邪教導),因此不斷在做識陰苦集的事業,令識陰喜樂增長、日漸廣大,我見難斷。

  戊、識陰的苦滅

  如果識陰六識的功能滅失了,識陰的功能不再出現於三界中了,就證得無余涅槃了;而識陰功能滅除的境界其實就77是識陰的滅除,因為識陰存在時一定會有識陰的功能伴隨著出現;所以識陰苦的滅除,就是滅除識陰自己,不再有識陰六識出現於三界中,那麼識陰的功能也就不會再出現了,那就沒有苦了。至於識陰的功能,其實就是六識的功能性,也就是眼識能見之性,耳識能聞之性……乃至身識能覺之性、意識能知之性,正是自性見外道最執著的識陰六識的自性。

  只要把意根、法塵、意識都滅了,就不會有六塵的觸,所以種種法都會跟著滅盡,不再有自我的存在了,當然就離開生死輪回苦了!所以滅除識陰就是滅除識陰的苦,識陰熾盛之苦就會跟著滅失,這就是識陰之苦滅除的境界。識陰把自我滅除,就是滅除識陰之苦的境界;但是這個道理是很難讓眾生信受的,且不說一般眾生,單說佛門中一心想斷除我見而取證初果解脫的大師與學人們,當他們聽說識陰之苦的滅除就是要滅除識陰自我,而又已經知道識陰是包含離念靈知心的,他們就因此而無法信受了;因為他們都是愛樂識陰自己繼續存在的,卻不知道這樣正好是墜入我見之中,與自己一心想要斷除我見的決心是互相違背的。

  若能平心靜氣加以思惟,進一步作種種對於識陰或對於意識心體性的現觀,才能證實識陰六識及其自性都是虛妄法、生減法。……,然後確實信受及執行,才有可能滅除識陰熾盛的苦;當後來識陰的自我執著滅盡了,識陰的苦也就滅除了,才是解脫生死的阿羅漢。79

  己、識陰的苦滅之道

  如前昕說,識陰之苦的滅除,就是滅除識陰的存在;若不肯滅除識陰的存在,絕對無法獲得二乘聖果的親證智慧境界,特別是親證二乘極果的阿羅漢慧解脫智慧境界。但是,如何是確實如真的了知識陰的內灑呢’難道前面昕說的還不夠嗎’答.確實是不夠的。內中阿含經》卷七雲:

  雲何知識如真?謂有六識:眼識,耳、鼻、舌、身、意識。是謂知識如真。

  這意思是說,對於識陰如實的了知,是必須了知識陰詳細內容的。

  如前所舉經文說,識陰不但是指六識心而已,還包括六識身在內;舉凡識陰六識的功能差別,都要一一了知,然後觀察這六識中某一識的自性,與其他五識的自性有何差別?一一了知以後,才算是知道識陰六識身意涵的人,才算是“知識如真”的人。當前佛教界大師們無法證得初果的最大原因,就是對識陰的內容不如實知,往往把識陰中的某些境界(特別是意識心的變相境界),當作已經不是識陰、不是意識境界了,當作是已經親證實相心如來藏(或名真如心)的開悟境界了。

  也有人錯將六識心的自性(見性、聞性乃至知覺性)誤認為佛性,就自稱已經開悟了;也以這種錯誤的認知而為別人印證為開悟,師徒同墜大妄語業中,其實正是墜入自性見外道的邪見中。換句話說,必須先認清楚識陰的全部內容,了知識陰六識的所有自性,特別是要知道意識的全部變相境界,才不會墜入意識心的變相境界中,誤將意識心排除在識陰之外。

  除了認知六識是有生之法,是二法為緣而出生的生滅法,還得要確認六識心的無常性及其相應法的無常性。……所以,對六根、六塵、六識及我所覺受等法的虛妄也是應該一並了知的,並不是只了知識陰六識的虛妄性就夠了。解脫道的修行者,必須同時了知識陰以外的六根及六塵的虛妄性,因為祂們都是無常的,不能久住的。還必須了知識陰所生的受陰虛妄,必須了知識陰及身口共同出現的行陰也都虛妄,然後再現觀這些法必然會對解脫生死、證取無余涅槃的過程產生障礙,所以努力滅除對於五陰自己的執著,

  滅除對於五陰中一切陰的所有執著自愛。當自己已經確定完全沒有自我及我所的執著貪愛,確實願意在捨報後斷滅,只剩下自己仍未證知的本識離見聞覺知而獨存時,才能確認自己確實是“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知如真”的聲聞阿羅漢。

  《雜阿含經》卷八亦雲: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於耳、鼻、舌、身、意觸入處,非我、非異我、不相在。作如是如實知見者,不起諸漏,心不染著,以得解脫;是名比丘六觸入處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斷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欲不復生,謂意識法。”

  此段經文特別強調。對於意識及其相應法,都不想要再出生了,就是斷除生死根本的人。如同截斷了多羅樹的樹頭,使得多羅樹的生機永斷,不可能再出生枝葉了!專修解脫道的比丘們,若能將六根、六塵、六識的觸受,認清是虛妄無常的;並且認知無常虛妄的五陰不是真我、也不異於真我、也與真我不是混合而相在的;了知滅盡五陰、十八界以後有真我獨存,不是斷滅境界,所以願意滅除五陰、十八界的全部自己,不讓陰界入任何一法的自己繼續存在,於是不再出生種種有漏的心行,對於蘊處界的每一法都無貪染執著,就是對自我的貪愛與執著全都滅盡了,不想讓自己再有未來世的蘊處界出生於三界中,死時有把握可以做到,這就如同截斷多羅樹頭一般,不會再有對自己貪愛執著的心行出現了,這就是解脫。

  但這一段經文中特別強調的是意識,意識是最難斷除的;因為意識心的變相非常多,而且意識心遍在三界九地中都可以存在,所以佛陀出世以前常有外道將欲界定、色界定中的意識心,誤認為常住不壞的真我如來,死不掉意識心,希望未來世仍然會有意識繼續存在,是把定中意識誤認為常住的如來藏,所以無法斷除我見;目前全球佛教界大師們卻是連初禅都尚未證得,當然不證色界定中的意識心。意識心固然能存在於三界九地中,卻不可能離開三界九地而存在,絕無可能住於三界外的無余涅槃中,絕無可能住於滅盡十八界的無余涅槃中,當然不可能由意識進入無余涅槃中。

  學佛人往往因為誤認無余涅槃境界,以及誤認意識心是常住心的緣故,就死不了意識心對自己的貪愛與執著,就會在死後想要保持意識心的存在,因此不得不再度入胎,或是往生欲界天、色界天、無色界天中,自以為是無余涅槃境界。天壽報盡以後,就又下生人間的畜生或餓鬼道中。所以這段經文中,特別注重意識覺知心的認知,要大家別再貪愛及執著意識心;所以我見與我執的斷除是非常不容易的,原因就是對於五陰的內容無知,而其中最大的原因其實仍是對於意識的全部內容無知,或是所知不夠詳盡,所以斷不了意識心對自我的所有貪愛與執著。

  六、總結

  求證解脫果者不但要否定識陰六識的虛妄性,要確實現前觀察識陰六識的每一心都是因緣所生法,都是無常性;還要現前證實六識的功能(又稱為六識身。功能亦名為身)都是緣生法,沒有常住不壞性;現前觀察就能了知這六識要在什麼情況下才能出生?才能存在?才能運作?於是就有智慧可以現前證實:這六識的功能就是六識的自性,六識的自性在阿含道中就稱六識身;而六識身是依六識心出生的,離於六識心就無法有六識身被吾人體驗到。而這六識都必須各有二法為緣才能出生,所謂根與塵二法為緣。而且這二法必須相觸,若二法不相觸,也不能出生識陰中的任何一識;識出生了,才能有識的自性出現。要能如此現觀,才是真實知道識陰內容的人;真實知道識陰內容的人,才有可能現前觀察到識陰要如何滅除。確認識陰滅除方法的人,才有可能滅除識陰對自己的貪愛與執著,特別是對意識自己的貪愛與執著,這樣才有可能取證第四果解脫。所以滅除識陰就是滅苦,滅除識陰的方法就是滅除識陰苦之道,這就是滅識陰苦的道聖谛。

  話說回頭,關於親證識陰的苦聖谛,關於確實了知識陰的苦集而親證識陰的苦集聖谛,關於確實了知識陰之苦的滅除境界而真實親證識陰的苦滅聖谛,關於了知滅除識陰之苦的種種方法而親證識陰的苦滅道聖谛,其實都得由識陰自己來做正確的熏習、思惟與觀行。換句話說,了知識陰虛妄無常,想要滅除識陰的人,正是識陰自己。如果沒有識陰對解脫道的正確熏習、了別及思惟諸法,就無法觀行識陰的虛妄,就無法了斷自己。所以,識陰的苦、集、滅、道四谛,都是要由識陰自己來做的,不是由意根或真心本識如來藏來做的。當識陰六識在正確的聞熏、如理作意的思惟及觀行之下,確認自己是虛妄的,意根才願意接受識陰六識——特別是意識——的思惟與觀行的結果,我見與我執才有可能斷除。當意識因為先入為主的邪見影響,而對所聞、所熏的法理有所懷疑時,縱使說法的內容是完全正確的,意根也不會接受斷除我見的智慧,我執是一定會繼續存在的,捨壽時就一定無法取證無余涅槃。

  當識陰——特別是意識覺知心——接受“自己必須斷滅,才能取證阿含道的極果而得解脫生死”的正理,必須是在如理作意的情況下聞熏、思惟、觀行而證實時,意根才會接受,才能滅除我執,死時才不會再有中陰身繼續出生,取證現般涅槃,才不會再度受生於三界九地中,才能真正取無余涅槃。也就是說,當識陰六識——特別是意識心——確認自己及意根都是生滅法,也都是可滅法;也確認識陰六識的存在,正是苦的現象與事實;識陰六識若不滅除,三界苦就不可能滅除;如此確認不疑而真的願意滅除自己時,才有可能現前證得識陰及五陰的苦、集、滅、道四種聖谛,真正獲得三界生死苦的解脫。

  所以識陰正是修行的關鍵,離開識陰——特別是意識覺知心——根本就不可能有所修行;我見與我執的斷或不斷,關鍵也是意識。……您若是有世間智慧而能分辨是非,不想和諸方邪見者一樣,千萬不要貪愛意識心自己,千萬要詳盡的了知識陰的內容;一定得詳盡的了知意識心的種種變相,才能真的斷除我見,然後再於歷緣對境中來除斷我執。如此,阿含解脫道的親證,才會有希望。如果繼續保持著對於大師的情執,繼續堅持先入為主的錯誤知見,不肯切實聞熏正理與觀行,就只能口說想要解脫,但是苦修的結果卻仍然無法獲得解脫;那麼您將如同諸方大師一樣:口說想斷除我見、我執,卻繼續將我見及我執抱得緊緊的,繼續輪回生死;那麼您在解脫道上的修行,將會如同諸方大師一樣:世世都唐捐其功,枉用功夫。這豈不是很冤枉的事?所以,這個知見必須先建立起來:識陰——特別是意識覺知心自己——正是修行的關鍵者,但是修行的結果卻是要滅除意識覺知心自己,因為意識覺知心永遠是導致眾生不斷生死的主因。

  但是意識心有熏習正法的能力,有智慧能作正確的思惟,有自證分及證自證分,能證實自己的虛妄;也有能力保有出世間智慧,遇到正確的正法時也有智慧能認知涅槃的正理;也能有智慧確認自己的虛妄而願意滅除自己,使未來不會再有自己繼續流轉生死;由此而滅除了生死眾苦,不再輪回。若能接受這個觀念,您對於解脫道的實修,一定會有成績,此世必定證果;假使不能接受這個正確的觀念,卻仍然不願脫離佛法,那麼平實勸您:只擔任佛教外護的工作就好了,此世單修人天善法就夠了。因為,若不接受正確的道理、不接受解脫的真相而想要修證阿含道,您將會一世唐捐其功而痛苦不堪的,最可怕的是可能會因此而毀謗正法,造下謗法的大惡業,未來無量世中受苦無量。聰明而想實證解脫的您,絕對會一一比對阿含經教,然後詳細思惟與現觀,從深心中接受這個事實與真理,然後滅掉我見、三縛結,發起見地而取證初果,以解脫智而自娛樂。

  〔編案:本書摘各段摘錄自平實導師著《識蘊真義》、《阿含正義》第三輯,欲知詳細內容請詳閱佛教正覺同修會出版之《識蘊真義》全書及正智出版社出版之《阿含正義》第一輯至第七輯。〕

  〔注:轉載自2009.07.印刷的紙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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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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