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年在興安縣(今陝西安康市)雙溪寺取得度牒,受具足戒於印海律師座下。是對弘一法師有直接影響的人。
據《弘一大師行誼大事年表》:
“一九二三民國十二年(癸亥),四十四歲,初春,由溫州經杭州、上海,雲游至衢州,住蓮花寺,刺血寫經。四月在上海太平寺谒印光大師。臘月,懇請普陀山印光大師列為門牆。印祖勸告專修念佛三昧。”
此後,弘一法師多次“參拜”、“谒”印光大師,其中一次專門在印光法師身邊“侍奉七日”。
對印光大師,弘一最推崇的是他的“盛德”。
弘一法師1941年在泉州檀林福林寺念佛期專門講演《略述印光大師之盛德》。
他評價說:
“大師為近代之高僧,眾所欽仰。其一生之盛德,非短時間所能敘述。
今先略述大師之生平,次略舉盛德四端,僅能於大師種種盛德中,粗陳其少分而已。”
他說大師:
“生平不求名譽,他人有作文贊揚師德者,辄痛斥之。不貪蓄財物,他人供養錢財者至多。師以印佛書流通,或救濟災難等。
一生不畜剃度弟子,而全國僧眾多欽服其教化。一生不任寺中住持監院等職,而全國寺院多蒙其護法,各處寺房或寺產,有受人占奪者,師必為盡力設法以保全之。
故綜觀師之一生而言,在師自己決不求名利恭敬,而於實際上能令一切眾生皆受莫大之利益。”
對於大師的“盛德”,他認為“師之種種盛德,多非吾人所可及”,因此,“今所舉之四端,皆是至簡至易,無論何人,皆可依此而學也。”如,習勞。
他說:
“大師一生,最喜自作勞動之事。
余於一九二四年曾到普陀山,其時師年六十四歲,余見師一人獨居,事事躬自操作,別無侍者等為之幫助。
直至去年,師年八十歲,每日仍自己掃地,拭幾,擦油燈,洗衣服。師既如此習勞,為常人的模范,故見人有懶惰懈怠者,多誡勸之。”
二是惜福。
他介紹:
“大師一生,於惜福一事最為注意。衣食住等,皆極簡單粗劣,力斥精美。
一九二四年,余至普陀山,居七日,每日自晨至夕,皆在師房內觀察師一切行為。師每日晨食僅粥一大碗,無菜。
師自雲:‘初至普陀時,晨食有鹹菜,因北方人吃不慣,故改為僅食白粥,已三十余年矣。’
食畢,以舌舐碗,至極淨為止。復以開水注入碗中,滌蕩其余汁,即以之漱口,旋即咽下,惟恐輕棄殘余之飯粒也。
至午食時,飯一碗,大眾菜一碗。師食之,飯菜皆盡。先以舌舐碗,又注入開水滌蕩以漱口,與晨食無異。
師自行如是,而勸人亦極嚴厲。見有客人食後,碗內剩飯粒者,必大呵曰:‘汝有多麼大的福氣?竟如此糟蹋!’
此事常常有,余屢聞及人言之。
又有客人以冷茶潑棄痰桶中者,師亦呵誡之。以上且舉飯食而言。其他惜福之事,亦均類此也。”
弘一法師對印光大師的敬重,並延伸到其它領域。
前已介紹,法師的書法“樸拙圓滿,渾若天成”,魯迅、郭沫若等現代文化名人以得到大師一幅字為無尚榮耀。
而弘一法師書法藝術風格後期的變化正來自於印光大師。
印光大師曾經在一封書信中指點弘一法師說:
“寫經不同寫字屏,取其神趣,不必工整。若寫經宜如進士寫策,一筆不容苟簡,其體必須依正式體。若座下書札體格,斷不可用。”
而後弘一重新苦練工楷,直到最後印光大師首肯:“可依此寫經”。
單純從所謂學識來看,弘一法師在多個領域的造詣均非印光大師所能及,何以弘一如此虔誠?
這裡的關鍵還是一個“德”字。
李叔同在與友人信中表達,應使文藝因人傳,不可人因文藝傳。
“先器識而後文藝”,注重品德修養,這是領悟他們之間關系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