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從共生,更相報償’,這就是冤冤相報,沒完沒了。“相從共生”,我們這一生投胎來了,跟父母有緣,兄弟姐妹有緣,親戚朋友有緣,這一生能夠在一起相聚,這叫共業,果叫做共生。互相在報償,報是過去造的業應該受這個報,償是酬償。有人兄弟姐妹很好,可以互相幫助,那都是過去生中欠債的,彼此報償。有些兄弟姐妹就像陌生人一樣,離開之後一生不再見面,或者是到他方異國不回來了,家裡不管,這是緣很薄,沒有這個緣分,他跟另一類的人有共業,有報償。報是報應,是回報。
這底下說得好,“表冤冤相報,無有窮盡。《會疏》曰:殺生等人,生生同出,彼此互害,報其怨恨也”。這在今天我們的社會,每天新聞裡頭所報導的,看到了。無緣無故,沒有冤仇,怎麼會無緣無故被殺?過去生中有業,過去生中你殺他,現在遇到了,他殺你,他見到你就討厭,雖然不相識,沒說過話,他看到你就不順眼,他就討厭,他就要殺你。所以有些人善緣,一見面就歡喜,過去生中在一起結的善緣;如果結的惡緣,看到你就討厭。誰知道?佛菩薩知道。佛菩薩把這些事實真相告訴我們,讓我們慢慢去體會。這些經聽了之後記在心上,在日常生活當中你去觀察,我怎麼對人,人怎麼對我,人與人之間如何報償,都看見了。殺生等人,生生同出,彼此互害,報其怨恨也。
“例如被殺者為索還命債,必追逐其冤對”,自自然然冤家對頭碰到了。過去生中沒造這個罪,你遇不到。造了這個業,學佛就有好處,為什麼?學佛之後持不殺生的戒、不偷盜的戒、不邪YIN的戒,你真正能持戒,佛在經上講得很好,受一條戒有五位護法神,五戒統統受了,你就有二十五位護法神常常保護你,學佛的好處。對於自己嚴格要求,要求什麼?要求自己遵守五戒十善,這是真正忏悔,無量劫以來一直到這一生,造作多少惡業,跟多少人結怨,從今之後一筆勾消,我再不造惡業了。不但不造惡業,惡的念頭都不起,這個人有福,災就消了,業障就化解了。
《會疏》裡頭說得好,殺生等人,生生同出,彼此互害,報其怨恨也。例如被殺者為索還命債,必追逐其冤對,這個冤家債主一直盯著他。你要問他,他跟你沒有冤、沒有仇?我見他就討厭,他就有這種過去生中的業,不是這一生的,這一生是遇到緣,緣成熟了,果報必定現前。必須自己真正回頭,斷除一切惡習,惡習氣,認真努力持戒念佛,化解業障。這底下講,“是故冤家債主相從共生”。
我們再往下面看,“今生人殺其羊,當來人死為羊,羊死為人。又如貓死為鼠,鼠死為貓,世世同生,討命償債。故雲更相報償”。這個果報是真的不是假的。我們對於蚊蟲螞蟻這些小動物還能傷害嗎?你傷害它,它的報受完來生得人身,我們的報受完來生變畜生,也變成螞蟻,也要遭受人殘害。“蓋因討債之人,往往報復過甚,又結新冤,故無了期”。為什麼?討債不是討得剛剛好,總是加好多倍,不公平,這個冤冤相報就沒完沒了,非常可怕。
學佛之後,受盡一切冤枉都甘心情願,報不報?沒有報復的心,不追究了,無論受什麼樣傷害,他殺害我的生命,我也不怨恨他,債還了,來生再遇到就是好朋友,這就對了。對於別人,不管認識不認識,他毀謗我,他陷害我,我怎麼處理?如如不動,對他沒有怨恨、沒有報復。想到佛經上說的,他今天加給我的,大概我前生這樣對他的,今天他對我,我承受,業消了,來生是好朋友。所以要消業障,要化解怨恨。
文摘恭錄自 淨土大經科注(第四回)第412集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