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學佛人都懷有這樣的疑問:學佛之後還能不能享受生活?
當今社會,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能夠享受到前所未有的優質生活。然而,盡情地享受生活,和佛家要求的勤勉精進、簡單樸素、作息規律的生活是否沖突,是大多數人難以回答的問題。
學佛和享受生活是否沖突呢?
答案是:不一定,要看情況。
沒有目的的享受,應該摒棄;而有理由的享受,則必須維持。
“佛要金裝”,是給眾生看的;“人要衣裝”,是給一定社會階層的人看的。享受的目的應該是提高人的身份、地位和氣場。在需要威儀、禮節的場合或環境中,在物質條件許可的情況下,享受是一種禮貌、隆重的表示。
當今社會,為了禮貌或安全,在某些場合中、某些環境下,或會見某一些人時,必須衣冠整齊,必須使用私家汽車。比如參加紅白喜事或各種正式的聚會時,不應該穿工作服、睡衣或居家的便服,而應該穿正式的服裝。這些必須講究的,就是應該享受的。
但如果是在物質條件貧乏、社會環境惡劣的情況下——比如發生了天災人禍,或者面臨戰爭——縱然自己有能力和物力,也當捨去所有的享受,和大眾共度難關。
佛法重視因果,每個人今生的福報,都是自己在過去世布施他人所修來的。享受福報,猶如向銀行提用存款,提用愈多,存款愈少,終有提空之時。所以,今生享受愈多,福報所剩愈少,終有用畢之日。因此,人們應該在繼續修福的同時,做到“惜福”。只有珍惜福報,才能達到福德圓滿的程度,否則,縱然有福,也將“坐吃山空”。
但是,如果我們所說的享受,是指“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比如享用山珍海味等稀有食物,不為請客,也不為禮節,只為表現自己富有;或為贏得他人的羨慕而蓄意地打扮、化妝,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或為了感官的享受、刺激,而去歌廳、舞廳、妓院等場所,縱情放逸、揮金如土,那麼這樣的“享受”當然是學佛者應該放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