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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圖說189:損子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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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文:損子墮胎。

  【原文】

  物命猶知不可冤,如何自己殺兒孫。

  最堪慘目傷心處,輾轉嘤嘤在水盆。

  注:物命至微,尚當體好生之仁,戒殺放生,何況於人?乃或以家貧而厭其多,或以野合而滅其跡,或以婢妾所生而殺之,或以生女太多而溺之。有既生而損者,有未生而墮者。夫無故而殺一無罪之人,必群相駭異,損子墮胎者是殺無罪之子孫,罪業深重,不更有甚焉營乎!

  案:劉元秀,家財四十萬,生子四人,嘗誇於人曰:“吾聞聚赀十萬,便稱巨富,吾現在之財,使四子各得其一,豈不同稱巨富乎?”於是諸妾所生,不問男女並埋瘗之。凡僕婦有孕,必用藥墮之。蓋惡懷抱之勞,妨工作之勤也。其嫡妻所生一女,名雲姐,年已十四歲矣,元秀並欲殺之,閉諸樓上,絕其飲食,女腹餒難忍,哀號萬狀,元秀與四子付之不聞。女將樓板挖通向下而哭,求食不得,咽所穿絮衣塞腸而死。秀忽見女偕小兒十數,或形體俱備者,或四肢未全者,或血團一塊者,皆來索命,女責秀曰:“女年已將笄,裙布钗荊即可遣嫁,何忍下此毒手?父欲留家業與四兄,看渠能受享否?”令眾血塊滾入四子口中,惟第三子強橫,持利刃亂砍,鬼不敢近,女曰:“且暫恕之。”三子皆被血塊塞喉,滴水不下,餓至七日,其死更慘於女。秀時見眾小兒或抉其睛,或咬其肉,遍身紅腫流血,痛極絕命。其第三子防鬼再來,時以利刃自隨。一日出城至僻巷,有一酒肆以女當垆,容色甚艷。子進肆沽飲,女來陪侍,飲至半酣,刃忽墮地,女起扼其吭曰:“我雲姐也,伺汝半年,今方得報,尚肯饒汝耶?”往來之人皆聞田中草內有喉喘聲,撥草視之,則已死矣,元秀後嗣遂絕。

  附:(一)婦人楊阿剩自幼貧病,晚年尤狼狽,臨終語人曰:“我前身本醫人,失於詳察,有一婦人自稱病盅,不能辯其是孕,遽以莞花酒下之,婦與腹中二子俱斃,是我一舉殺三人。冥官罪我,罰我女身,今已三世。恆為賤隸,長困饑寒,多病少安,可語世之醫者以我為戒,切不可誤損人胎。(《敬信錄》參《勉戒切要錄》)

  (二)紹興諸生滕達,其內子初生時,父母欲溺死,忽耳畔聞聲曰:“莫溺殺!莫溺殺!丈夫是滕達。”父母異而舉之。此女長,父遇達於鄉塾中,見案頭香鼎畔有《太上感應篇》一卷,乃達每日虔誦者,詢其姓名,與神言符,遂妻以女。後達連捷南宮,夫婦黻佩偕老。(徐白舫太史《感應堅信錄》)

  徐太史曰:三家村一蒙師耳,而邂逅佳偶,殆《感應篇》為之牽赤繩也。不知大千世界悲嘶覆盆中,枉殺多少诰命夫人。哀哉!

  暗裡何人作蹇修,荒村書館即河洲。皋比坐擁知多少,幾見瑤編近案頭。(徐太史詩)

  (三)趙仁,家富,最敬元帝。忽患危疾,醫雲必得紫河車而後愈。仁恻然曰:“我見人服此藥,不嘔血,必發毒,無一善終者。且既食此,則此胎兒女多死難育,今我何惜一死,不忍使人兒夭殇也。”卒不用。是夜夢神告曰:“汝命當絕,緣不用胞胎一事,上帝赦汝,增壽二紀。”後果享年九十一歲。觀此顯報,凡為醫者誠不可用此物及勸病人服此,為穩婆者尤不可貪利,偷此以賣於人,致使冥罰。人家當生產時更須防護穩婆,不可任其偷去,為人所食,以至所生兒女不育也。(《修福全書》)

  (四)假舟道人,北方人也,客居浙之東。嘉慶庚申、辛酉年間,見金華、永康、缙雲一帶慘遭漂沒,不勝嗟憫感歎。夜在舟中寢,夢神告之曰:“子知漂沒之故乎?夫上帝好生,而居此土者大率以溺女為常,已不知幾千萬數矣,上帝震怒,警以水災,被溺之人數適如溺女人數,分毫不爽,報應無差,可不懼哉!子既動嗟憫之心,曷不將此言傳布,庶可挽回天意,則子之陰功亦不小也。”醒後,因為之記以書勸人雲。(錢塘李更生《同善錄全書》)

  溺女墮胎禍報暨勸戒諸訓文,詳載江西《廣廣仁錄》、《慈航普渡冊》及杭城新刻《保嬰合璧》等書,識者幸重刊以廣施焉。

  【譯文】

  注:動物的命至為微賤,還應當體會上天的好生之德,戒殺放生,何況是人呢?而現在有人或者因家庭貧困而厭煩子女多,或者是野合而生要滅跡遮丑,或者因是婢妾所生而棄殺之,或者是因生女嬰太多溺於水盆中。有的是已生下來而損棄,有的是沒有生下來而墮胎。要是無故殺害一個無罪的人,人們定會群相驚駭。損子墮胎的行為,是殺害無罪的子孫,難道不是更加嚴重嗎?

  案:劉元秀有家財四十萬,生了四個兒子,經常向人自誇:“我聽說聚集資產十萬,就算是巨富,我現在的財產讓四個兒子各得一份,豈不是都可以稱為巨富嗎?”於是,凡是妾所生的,不問男女,都埋掉了。凡是僕婦懷了孕,都用藥墮胎,這是討厭她們因抱孩子而妨礙工作。他的大老婆生了一個女兒,名叫雲姐,年已十四歲了,元秀也要殺了她,就把她禁閉在樓上,斷絕飲食。女兒餓得難忍,哀哭萬般,元秀與四子不聞不問。女兒把樓板挖通,向下而哭,求食物而不得,就咽下所穿衣服的棉絮,塞腸而死。一天,元秀忽見女兒偕同十幾個小兒,有的形體完備,有的四肢不全,有的只是一個血塊,都來向他索命。女兒責斥元秀說:“女兒年紀已快成人,粗布荊钗就可以嫁出去,你怎麼忍心下此毒手。父親要留下家業給四個兄弟,看看他們能享受得到嗎?”就命令眾血塊滾入四子的口中,只有三兒子強暴,手持利劍亂砍,鬼不敢近身。女兒說:“暫且留你條命。”其它三個都被血塊堵住咽喉,滴水不能進,餓到第七天,死得比女兒還慘。當時元秀看見眾小兒上來,有的挖他的眼,有的咬他的肉,遍身紅腫,流血不止,疼痛不已而死。三兒子怕鬼再來,常隨身帶一把利劍。有一天出城到了一個僻靜處,有一個酒館,掌櫃的是一女子,容色美艷,他就進去飲酒,女子就來陪飲,酒至半酣,刀子掉到地上,女的跳起來扼住他的喉嚨說:“我是雲姐,等了你半年,今天才有機會報仇,能饒得了你嗎?”往來的人都聽到地裡草叢中有喘氣的聲因音,撥開草一看,已經死了。元秀的後代就斷絕了。

  附:(一)婦人楊阿剩,自小貧病交加,晚年更加狼狽不堪,臨死前對人說:“我前世本是個醫生,失於診視不清,有個婦人自稱有蠱病,我沒辨別清楚她是懷了孕,就急用莞花酒打下蠱毒,結果婦人和腹中二子都死了,我這是一舉殺了三人。冥官給我定罪,罰我轉為女身,至今已經三世,常為賤隸,長久困於饑寒,多病少安。可告訴世上的醫生,要以我為戒,切不可誤傷了人胎。

  (二)紹興一個秀才騰達,其妻子剛出生時,父母要把她溺死,忽聽耳畔有聲音說:“莫溺殺!莫溺殺!丈夫是滕達。”父母很驚異,就把她養大成人。女兒長大後,他父親在鄉塾遇見滕達,看見在他案頭香鼎旁,有《太上感應篇》一卷,是滕達每日虔誠誦讀的。詢問他的姓名,與神言相符合,就把女兒許配他為妻。後來滕達連考皆中,夫婦二人白頭偕老。

  徐太史說:“三家村的一塾師,而能邂逅得一佳偶,這是《太上感應篇》為其牽線搭橋。不知道大千世界,多少嬰兒悲哭著被溺殺於盆中,枉殺了多少诰命夫人。可悲可歎啊!”

  詩雲:暗裡何人作蹇修,荒村書館即河洲。皋比坐擁知多少,幾見瑤編近案頭。

  (三)趙仁,家中很富有,最為敬奉玄天上帝。他患了暴病,醫生說必須得用紫河車(胎盤)服之,才能病好。趙仁沮喪地說:“我見人服了此藥,不是吐血,就是發毒,沒有一個人能善終的。況且既然吃了這東西,則這胎所生的兒女多夭折,難以養活。今天我何惜一死,不願看見他人小兒夭折。”所以不聽醫者的話。這天夜裡,夢見神告訴他說:“你的陽壽本來已經到頭,只因不用胞胎一事,上帝赦免了你,給你增壽二紀。”後來,趙仁果然活到九十一歲。我們來看這則故事,果報如此明顯,所以凡是做醫生的,確實不能用胞胎入藥,不要勸人服用。作接生婆的,尤其不可貪圖厚利,偷了這個東西賣給人,以致受到冥司的懲罰。一般人家在生產時,更應謹防接生婆,不可聽任她愉去,被人吃掉,導致所生兒女不育。

  (四)假舟道人,北方人,客居浙江東部一帶。嘉慶五、六年間,金華、永康、缙雲一帶,慘遭水災,見後不勝感歎悲憫。夜晚睡在舟上,夢見有神對他說:“你知道這裡被漂沒的原因嗎?上帝好生,而居住在這個地方的人卻大抵以溺殺女嬰為常事,不知死了幾千萬數了。上帝震怒,就降下水災警示他們。被淹死的人數和被溺女嬰正好相等,分毫不差,報應准確,能不畏懼嗎?你既動了憐憫之心,不如將此話傳布流通,勸化世人,庶幾可以挽回天意,你的陰功也就不小。”醒來後,就作書記錄,以勸世人。

  溺女墮胎的禍報,以及勸誡的各種文章,詳載於江西《廣廣仁錄》、《慈航普渡冊》及杭州城新刊刻的《保嬰合壁》等書中,有識之士應當重刊以廣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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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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