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淨空法師《華嚴經講記》
我跟諸位同學說過,我有一個同參道友,也過世多年了,廣化法師。學佛之後,持戒、念佛很精進,辦佛學院,為佛門培養人才,實在說也是無量功德。但是在出家之前,他是軍人,雖然他沒有打過仗,沒有殺過人,吃眾生肉,吃活的。他在軍隊裡面管軍需,軍需是個富差事,管錢財,所以用錢就方便。每一天吃一只雞,吃了很多年。以後學佛知道錯了,但是冤業太深了。出家之後,有一天在洗澡,在浴室裡面,他看到許許多多的雞往他身上飛過來,亂蹦亂跳的要來啄他。他就到處閃避,跌了一跤,把腿跌斷了,在浴室裡頭。以後這個腿是接起來了,但是殘廢了,要用兩個拐杖,要坐輪椅。他告訴我,他這是重業輕報。晚年的時候半身不遂,這個業報沒有能轉得過來。這是我們親眼看到的,吃眾生肉的果報。
他那個造得嚴重,不是在市面上買的,要吃活的。雖然自己沒有動手殺,吩咐廚房裡的廚子幫他殺。《阿難問事佛吉凶經》裡面講得很清楚,吩咐別人殺,那個罪重於自己殺的。廚子殺,他是奉命行事,他不能不殺,你是下達命令的。什麼人殺眾生?下達命令這個人殺的,這個人有罪。那個廚師雖然是執行,他有過。罪、過的報應不相等不一樣,罪重,過就比較輕了。
——摘自《大方廣佛華嚴經》(第815卷)【種種嚴飾摩尼寶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