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四年(公元一六六五年),杭州發生大火災,日夜不停,連燒了近千家。許多官員都前往救火。
大家看到:火中有一位金甲神,手裡拿紅旗,左右指揮,圍繞著一座住宅,火燒到那一家,便又回頭。等到火熄滅後,在瓦礫中,看見那一棟房宅孑然獨存,這是北新關吏顧某人家。
當時顧先生奉命到江南去出差,尚未回來,屋子裡只剩下數位婦人和小孩子。大家感到非常驚訝,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原因。
顧先生到了江南,把船停放在蘇州的河邊。到了傍晚,看見一位少婦沿著河邊,邊走邊哭。
顧先生問她,她說:「我丈夫欠糧五十兩金子,被關在監獄,我不忍心看見丈夫先死,所以想來自盡!」
顧先生便從行囊中,拿出五十兩金子交給那位少婦,那位少婦拜謝而後離去。
顧先生坐船回來,又經過該地,偶然到酒店飲酒,對面即少婦的家。少婦看見顧先生,馬上告訴她丈夫。他們夫婦便請顧先生到家裡,准備酒菜款待他,並且留他住宿。丈夫告訴少婦:「活命的恩情我們無法報答,你陪他過夜來酬謝好了!」
到了半夜,少婦就走進顧先生的臥室,顧先生毅然拒絕她。再三披起衣裳,避歸船中。
顧先生回到家裡,慰問他的人接踵而至,大家詢問他有什麼福德,竟然能使家宅免於火難。顧先生感到迷惘,大家一直追問,顧先生因此舉出前面那件事來對應。大家屈指計算,跟起火的時間恰好吻合。(《感應篇注訓證》第三十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