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在放生的修行過程中,出資與出力在放生功德上是沒有任何區別的,但是這並不代表出資與出力在修行上沒有區別,因為過程的不同,大家在修行中得到的法益還是有所區別的。
假如把功德比作錢的話,那麼掙相同的錢有很多方式,有辛辛苦苦打工賺來的,有投機取巧賺來的,有依靠父母遺產得來的,但是這裡面能明白“賺錢很辛苦”的道理可能只有通過自己打工這種方式才能明白。放生也是這樣,雖然在放生的過程當中你不管是出資還是出力,得到的功德都是一樣的,但是你卻少了很多直觀的感受和認知,這只有親自參加放生才能體會到,沒有這樣的認知,很多心性上的修行就打了折扣。
記得有一次放生結束後,一位師兄就跟我說:“師兄啊,我以後再也不吃魚了!”
我問她:“為什麼啊?”
“因為魚的腥味好重,而且很容易遭網捕,還要被人殺,我可不想下輩子變成魚”。
這位師兄當時跟我們放生時間很短,學佛也才開始,以前是個喜歡美食的人,尤其喜歡魚,僅僅幾次放生,她就能有這個變化,除了業障的消除之外,恐怕和她直接去菜場買生命,親自放生不無關系,雖然這樣的認知還不是很深刻,但這足以看出親自放生帶來的法益是不同的,現在這位師兄已經開始素食了,而在放生之前,她還在為如何戒除這些美食而發愁呢,我想她要是只出資而不親自參加放生的話,現在肯定還不能茹素。
出力的師兄由於能直觀的感受到菜場裡面的血腥屠殺,因此很容易升起慈悲心,而這個慈悲心正好是學佛的一個基礎,放生的整個過程是修持慈悲心最佳的時機,因此親自參加放生是一個利己也利他的殊勝方式,救度生命的同時也救了雙方的法身慧命,因此在放生過程中如理如法的觀想才能得到放生修行的最大利益,如果放生流於形式的話,能讓你得到福報,而不是走上解脫之路。正應了龐蘊居士的那句話了“好事不如無事”,修行是要你出輪回而不是造輪回的因的,在修行人眼中,“善”行也是有染的,只能讓你去往善道而不是清淨佛土。
當然,目前城市裡放生受到了很多條件約束,很多地方的同修都沒有這個條件去放生,那麼委托其他地方的師兄幫助放生,這也確實是一個方便的方法,但是我覺得既然把放生當作一個修行方式,那麼並不是把錢匯過去這麼簡單了,應該在匯完錢之後為這些生命多念念經、虔誠的忏悔殺業、做廣大的回向,這樣才會在自己的心性修行中種下慈悲的種子,祈禱自己累世的父母師長朋友能夠在放生後都得到解脫,這樣的話,你匯錢放生的修行才比較圓滿,從中才能得到法益,如果以為匯完錢就沒事了,那麼出資放生的功德也將嚴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