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法二施:財布施和法布施。財布施隨緣量力,遇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幫一把。作過之後即放下,不留在心裡、不掛在口上,不著相功德更大。為什麼呢?因為幫人即是利益自己,若認為自己作了件幫助別人的好事,又四處張揚,自己就什麼利益也沒了。無私布施才有功德。若為自己出名才布施,那是沽名釣譽。譬如滿分的功德是十分,你作過好事對一個人講,就減去一分功德,對十個人講,功德全無,再對一個人講,反得一分過,講得越多,罪過越大。這個過指的是自私貪名之心。
建議造寺修塔鑄佛像的人不要將自己的名字刻碑上牆,還有給大雄寶殿作帳幔寶幢的居士,把自己的名字也印在上面,實在是無智之舉,天天接受無數人頂禮,會消自己福報的。因為求名是世間凡夫所為,不是聖賢境界。
出資印經留上名字功德有限,不留名的則功德無量。深入經藏,增長智慧。明白了佛法,如同盲人得目,就可以隨時隨緣給那些看不見路的人導航引路,這是很自然的事。
在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布施中,法施功德最大,我們要深入經藏,增長智慧,明白了佛法後隨緣講說,可以救度人的法身慧命,如同盲人得目,就可以隨時隨緣給那些看不見路的人導航引路。法施也不要著法施相,不著功德相,三輪體空,才是真正的功德,果報殊勝不可思議。
我們還必須知道,佛讓我們對佛法“受持讀誦為人演說”,法布施是人人可以做的,因為我們是依法不是依人,那種“白衣不可說法”、“佛教不提倡白衣說法”的觀點是錯誤的,這就是上面忏文中障人布施的一種過失,應當痛切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