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一生中,屈指算來,與自己有密切關系的人並不多,大多只是萍水相逢,我們很難去解釋在人生中人的遇合現象,為何我們總會去遇見某些人,而不會去遇見某些人,我們只能以“緣份”,而不是以“或然率”來作合理的解釋 !
而“緣份”背後所隱藏的秘密,就是“業力”,因為在無數的過去生中,我們和很多的人,有過某種的“對待關系”,而這些“對待關系”,不論是建設性的或非建設性的,都形成了彼此間的某種“業力”。
我們可能因為過去生中的彼此關懷、關心、照顧、幫助而形成良善的業力因緣,也可能因為彼此的爭執、搶奪、侵犯、傷害、凌辱而形成不良的業力因緣!
當彼此的業力因緣纏結得愈深,不論是良善的或不良善的,彼此就愈容易在來世的輪回中再次相遇,而不管再遇時的角色是否改變或互換,不變的是,和彼此間業力有關的種類和屬性,情感的,就以情感解決,物質或生命的,就以同等的形式償付!
因此,以業力的觀點來看,能身為父子、母子、夫妻、兄弟姊妹、親戚、朋友,都是在往世生中,彼此間已種下了非常大的業力因緣,因此今生才能再次相遇,而且有了密切的關系存在。
所以從某個角度來看,今世的相遇,可以說是在償還或延續彼此的恩情或仇恨,從另一方面來看,也可以說是讓彼此繼續學習,以糾正以前彼此所未曾處理好的關系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