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電影《少林寺》的人也許都不會忘記,影片中有個捕殺青蛙救人的鏡頭。其中有“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的說法,更有出家人“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的自我開脫。據此,不少觀眾都認為,佛教是可以殺生的,也是可以吃肉的。那麼,在佛教當中,是不是真是如此呢?
應該說,這基本上是電影對觀眾的誤導。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少林寺位於河南嵩山,是中國佛教的重要道場之一,被社會各界公認為是佛教禅宗的發源地和中國佛教的著名禅林。這樣一個重要的場所,它的一舉一動無疑將對全國的佛教產生重大的影響。如果少林寺真的是這麼做的,那麼中國佛教也基本上不會同少林寺的做法有多大差別,因為全國的佛教寺院基本上都是叢林制。可事實卻是,以少林寺為中心的中國佛教基本上都反對吃肉,更反對殺生。
為什麼呢?
原來,在佛教的價值體系和修煉體系中,殺生被認為是絕對不允許的行為之一。佛教中有眾多的戒律,其歸根結底只是五戒。這作為道俗共戒的五戒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妄語、不飲酒。在五戒當中,不殺生就是不傷害一切有情感的生命。它與不偷盜、不邪YIN、不妄語一樣,被佛教視為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的性戒,誰犯了,誰就有罪。而且,這樣的罪過並不是佛陀制訂的,而是眾生界公認的。佛教通過對這種人倫規范的總結得出了業報輪回的結論,認為眾生的死生禍福都是眾生自己的所作所為的必然結果。如果眾生做了殺生、偷盜、邪YIN、妄語等罪業,那麼等待他的將是相應的痛苦。當然,這是痛苦並不是佛或神給他的,而是他自己招惹的。所以,中國民間一直有“冤冤相報何時了”的說法。與此相對應,佛教認為,如果人們做到了五戒,就會有二十五神來保護受持五戒的人,從而使之遠離相應的不幸與痛苦,並最終達到解脫的境地。
據《雜阿含經》記載,成就三十種惡法,命終之後,必然墮入地獄之中;相反,成就三十種善法,命終之後,必然獲得天仙之報。在這一善一惡當中,無不涉及殺生問題。由此可見,不殺生在佛教中幾乎是不可觸及的天條。
不過,強調不殺生並不等於說絕對不能殺生,是否應當殺生,關鍵要看當時的情況。
據《雜阿含經》說,如果以三種方便來調伏眾生,而眾生卻無法得到調伏,就當“殺”之。當然,這個“殺”並不是用刀槍去殺害眾生的肉體,而是永遠不再對那些眾生進行教化。在佛教看來,沒有了佛法的教化,眾生的解脫就不可能實現。在這個眾生不復有解脫之法利的意義上,如來稱之為“殺”,因為那些眾生的解脫希望被他們自己給扼殺了。至於西藏佛教和南傳佛教有吃肉的傳統,那其實是從佛陀時代流傳下來的傳統,事實上同殺生沒有關系。在任何時候,佛教都提倡不殺生、離殺生、捨刀杖,主張慚愧悲念一切眾生。即使是《少林寺》電影中的捕殺青蛙,也只是為了挽救更多的生命才不得已而為之。
所以說,在佛教當中,一切殺生都是不清淨的表現,佛教永遠都是反對世俗意義的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