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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心放生者應知道的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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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因噎廢食
有人因見到自己或他人辛苦所放之眾生,有被隨後捕抓的危險,便以為這種放生毫無意義,且造就捕抓者的惡因。其實即便僅僅能延長眾生一個秒鐘的生命,此眾生也寧一秒後死,不求一秒前亡。故究放生者功德而言,施其一瞬間無畏與放其數年無畏,功德正等無異。於被放者言,彼雖短暫獲生,仍於生時心若甘饴,且由於其成就了放生者菩提心的功德,故放生者之功德利益,所被放之眾生亦有,使彼終獲善樂。而且,從悲心的角度來說,即便知其在放後即有被捕之險,或見其傷弱而不顧,心懷哪怕使其一瞬安樂也要解救之心,此種人慈悲更為強甚,極為諸佛贊歎,有此發心者,無論所救眾生是否有福報活下來,以彼悲心的利益,放與被放者均有大利益。故千萬勿抱前放後抓不算放生或買時選擇強健活力者放的錯誤思想了。
倘若物命死亡,莫輕易自咎
釋放與解救他人的生命,永遠沒有過失。許多放者因為工具、因緣及種種不利因素,使所購眾生不能全數盡活,便於亡者自愧有罪惡感。實際眾生從生到死,皆受制於因果,假如你盡力做了,它還是於放前死亡,實屬因緣所使。彼既便如此,亦要比被人刀刃烹煮者幸之萬倍,據說畜生之苦,不但苦於死時之劇痛,死後之剖解、烹食、乃至被消化後,其痛苦的知覺方無。故這對於被放者而言,使其少苦而終,且免受死後之劇烈痛苦,仍具備不小貢獻。況且你把放生的功德回向給他們,對其今後,仍具備積極深遠的意義。故而應知放生因悲心之故,無過失而言。
末法時期,會有種種魔王魔說擾亂視聽,吾等佛子當依經典,發心為要,方便智慧,力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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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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