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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故事
隨業逐流,必定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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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的楊琳,字懷眉。 清順治十三年,他在太倉糧廳任職,不久又升為浙江臨安縣的縣令。他為官清廉公正,可是特別愛吃雞肉,已經有好幾年了。 康熙十六年,他夢自己來到陰府,看見骨頭堆積如山,旁邊有一個人指著骨頭說:「這就是你所吃的雞骨頭,你快要到這裡受罪報了。然而,你的孽緣尚未完了,你還要吃四十七只雞,然後才來這裡報到!」 他醒來以後,覺得頗為訝異,稍微有恐懼心。從此以後,他限制自己將一只雞分三天吃,可是嘴巴很難受,便改為兩天吃一只雞,不久,他故態復萌,每天吃一只雞。 吃到四十五只雞時,他開始生了一場小病。經過一晚,病情轉重,到死時正好吃了四十七只雞。 (按)有人懷疑他所吃的雞,既然有一定的數目,則他從前所吃的,也當然屬於分內。為什麼又有殺生的業報呢? 其實,這四十七只雞是陰府預知他殺的數目,而不是應該被他殺死的雞數。假使做了這一個夢以後,決心不再殺生,定數便不能拘束他,從前所殺的雞,即可超度追薦。人的修行也是如此。如果能夠當下斬斷,生死又怎麼能限制得了呢?(《陰骘文廣義節錄》下卷第一一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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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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