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4歲,2006年結婚,沒有小孩,因為受不了丈夫的暴力,現正在離婚之中。
個案說,其丈夫對她有三種暴力。
一是肢體暴力,自2004年她與丈夫戀愛開始,便開始受盡其丈夫的暴力虐待,有時侯與丈夫言語不合,其丈夫便開始失控,對她拳打腳踢,而且是用盡力的打她,往死裡打。打完後在家便像發瘋一樣亂砸東西。個案說,每當丈夫受到一點剌激時,便兩眼發紅,目露凶光,充滿了殺氣與邪惡,而且每次打完她與摔完東西後,其丈夫便非常痛苦的以頭撞牆,歇欺底裡地大喊大叫,不管是什麼場合,也不論有什麼人在旁。只要意見不合或者不小心說錯話剌激到丈夫時,丈夫都會對她大打出手,只要不高興了,就摔東西。
這讓她非常的痛苦,很孤單,很無助,而且也非常怨恨丈夫。最後,沒有辦法,只有選擇離婚。
第二就是語言暴力,這也讓她非常的難堪與痛苦。有時因為一點小事,其丈夫便對她大罵,而且是用非常難聽的語言來罵她。個案說他們到民政局登記結婚的當天,都還在吵架,就是不明白,為什麼還要嫁給他。
第三就是冷暴力,如果她與丈夫鬧意見了,便一個人一個房間分開睡,最長時間有四個月沒有講過一句話,吃飯也是各吃各的。
其丈夫的父母也有暴力行為,也是經常的打架與吵鬧。父親打母親也是往死裡打,更有幾次差點都要把母親從樓上推下去。
丈夫也曾經打過他的父母,而且有七年沒有跟他的父親說過一句話。丈夫有一個妹妹,也已經離了婚,因為其妹妹的丈夫也是家庭暴力者。
個案也是一樣,她從小也是經常被父母打,不是一般的打,都是讓她跪著,用比較大的棒子使勁的打她。
所以,諸君朋友,此事一定得慎重!慎重!什麼樣的家庭出什麼子孫啊!
回溯到前世時,個案看到自己是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是住在船上的一個漁夫。其妻子在未嫁之時,曾與一男子相好,且有身孕,妻子之母發現後大怒,要其女兒與男子斷絕來往。而將女兒嫁給個案,也將女兒懷孕一事亦告之。個案欣然接受,因為個案與妻子的母親早有奸情。
妻子受其母親的威逼,不得已與個案成親。但是婚後,妻子對他非常冷淡,且不苟言笑。他越來越討厭妻子,所以,只要言語不合,便對妻子拳頭相向。這讓妻子對他更加的憎恨,而且後來還發現他與其母親有奸情,這讓妻子更加的怒火。妻子也去找以前的情人約會,有一次妻子在船上幽會時,被他發現了,他非常的生氣,怒火沖天,先是把那個男的打了一頓,那個男的被打走後,然後拿著棍子,使勁的打妻子。妻子也反抗,用嘴來咬他的脖子。他更加氣憤,把妻子按在船板上,用力掐著妻子的脖子,最後妻子終於氣絕身亡。而且他還不解恨,還把妻子的屍體砍成一段一段的,丟到河裡喂魚了。
在催眠中,他感覺妻子滿腔的怒火與仇恨。妻子說她不甘心,她要報仇,她一定會找他報仇的。個案明白了,原來都是自己的錯,她痛哭流涕,向前世的妻子深深忏悔……因為前世的妻子就是今生的丈夫。
因果真的絲毫不爽,一點一點滴都要你還,想逃也逃不掉。所以,如果您也是身陷其中,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傷者。如果您有機緣讀到這個案例。請您靜靜思維,是否要放下自己內心的怨恨呢?因為前世您可能就是暴力的施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