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來緣去,緣聚緣散”。應該來的就會來,應該走的就會走的,沒有必要執著這些緣法。因為我們不明白事實真相才會這樣。有人傷害我、打我、罵我、欺騙我……難過得吃不下飯,睡不著覺,這叫自尋煩惱。整天這樣胡思亂想,叫非理做意。是誰睡不著覺,吃不下飯?是你自己,而不是對方。
佛經中有這樣的記載:相續中生起一剎那的嗔恨,即會毀壞在數劫中積累的善根和福德。因為嗔恨心對人相續的損害特別大,這些善根和福德積累在相續中,嗔恨心也貯存在相續中。嗔恨心出現時,相續會變得不清淨;受到損害時,在數劫當中,經過千辛萬苦積累的善根和福德,立刻受到了毀壞,像被火燒過的種子一樣。如青稞的種子被火燒死了,不會再起到種子的作用了。同理,如果相續中生起了煩惱,尤其是生起了嗔恨心,我們積累的這些善根和福德,就會受到傷害,像被火燒死的種子一樣,再也起不到作用了。
福德和善根,可以讓我們得到安樂,也可以成為我們解脫的助緣,但是它失去了作用,這樣就不能成為解脫的助緣,也不能給我們帶來安樂。這樣一分析,才知道生起嗔恨心有多大的過患!生起嗔恨心,數劫當中積累的善根、福德,一下子就會受到損壞,一下子就消失了。
我們生起了嗔恨心,心情一下子就不愉快了,心裡非常惱怒,難受,就沒有安樂了。我們都有親身感受,嗔恨心特別重的人,可能連坐都坐不住,走來走去的,更不要說理智思維。如果能把心裡的負擔、嗔恨放下了,內心就自然遠離苦惱,輕松自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