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信不但在佛教占著極重要的地位,就是世間亦無不以信為第一要務。
不過世間所說的信與佛教所說的信稍有不同罷了。如儒家所說“仁義禮智信”的“信”,只不過是一種“言行一致”、“有約必踐”的意思。
譬如開會議,彼此約定在某一個時候開會,到了那時,我就去開會,這就叫做有信;又如與人借錢,約定在某一個時候償還,期限一到,即去交還,這也叫做有信。
能夠做到“言行一致”、“有約必踐”、“無輕諾寡信”的地步就算達到“信”的頂點了!可是在佛教解釋這個信,並不這樣簡單。
佛教通常教典裡說“信”的意義,即“信有是有”(三寶功德,眾生業果)“信無是無”(世間萬有)這樣說法,雖亦有理,不過范圍太籠統寬泛,在初學佛的人,是不容易了解的。我現在且依唯識論來略說一說信的意義。
論說:“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這三句話便是信的定義。“於實德能”,意思就是信實,信德,信能之謂。
所謂信實──實是真實,就是四聖谛理。這四聖谛理,是真實不虛的,我們深信不疑,名為信實。
所謂信德──德是功德,就是世間和出世間的有為功德,無為功德,三寶的殊勝功德,我們信它的確是有的,即名為信德。
所謂信能──能是功能,就是三寶有與樂拔苦的功能,我們相信他依他行,也可得到這種功能,換句話說,就是信自己也有成佛的本能,這名為信能。
上述三種為吾人對三寶發生信仰的對境。若能於此境上,深信不疑,就叫做“深忍”,如能更進一步的希求自己也能獲得同三寶一樣的“實”“德”“能”,就謂之“樂欲”。
雖然對三寶的“實”“德”“能”生起了“深忍”和“樂欲”,若是雜有五欲等貪心,那也不見得有什麼可貴了。
所以“深忍”“樂欲”必須還要清淨,並能令相應的心心所,都變成清淨,那就達到“心淨”的極果了。
這樣,能夠圓具此三德相而生起的信心,才是佛教所說的信,這信就是“淨信”,也可以說是正信。
然而佛教所說的這淨信,雖同具“深忍”“樂欲”“心淨”的三相,若以重要說來,要算“心淨”為最要。
何以呢?因為:“深忍”只能算是信的因;“樂欲”只能算是信的果,而信的自相就是“心淨”。
由於信的自相是淨,所以能令他的因果等皆淨,若信的自相不淨,那就不會令因果等清淨了,故在淨信的三相之中,當以“心淨”為最要。
此三相因果之理,表之如下:
因──深忍──勝解心所
自相──心淨──信心所
果──樂欲──欲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