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時代,捨衛國誕生了一個長相奇怪的男嬰,沒有眼睛、耳朵的他,雖有嘴巴卻沒有舌頭,雖沒有四肢,卻有男根。因此,他的家人為他命名為“曼慈毗梨”。
曼慈毗梨出生前,父親便往生了,家裡除了他之外,還有五個聰明美麗的姐姐。依照捨衛國的法津規定,家產只有男丁可以繼承。因此,曼慈毗梨一出生便繼承了父親龐大的遺產。
鄰近的長者聽到曼慈毗梨的事覺得很奇怪:“一個人無眼耳舌及手足,但一出生就能繼承龐大的家產,這當中必有特殊的因緣。”於是這位長者就和曼慈毗梨的姐姐到祇樹給孤獨園請示佛陀。佛即為大眾開示:
過去有二位大長者兄弟,哥哥叫檀若世質,弟弟為屍羅世質。哥哥從小就忠信誠實,心地十分仁厚,常常救濟貧苦無依的人,全國都知道他的美名。國王因為他的德行,命他為大法官。當時的國家法律,借貸不用借據,而是要到法官面前,請法官作證。長久以來,所有的案件,檀若世質都評判得非常公正。
弟弟屍羅世質到老年,才有一個兒子。一天,他帶著小兒子來找檀若世質,他說:“哥哥!前幾天,我借了許多錢給一個商人,幫助他入海采寶,如果他得寶而返,理當還我錢。但我年紀大了,擔心哪天往生了,無法索討這筆錢,所以今天特來請你作證,記得要讓那位商人將錢還給我的小兒子。”
沒多久,屍羅世質過世了。入海采寶的商人因遇到船難,一無所得地回來,小兒子看到他落魄的樣子,不忍心向他要錢。後來,商人再度入海采寶,這次是滿載寶物而歸,一下子變成了富翁。他為了保住自己的財產,想了一個逃債的詭計。
首先,他拿了一個價值十萬的寶珠到法官家找法官夫人,告訴她說:“如果你能幫我說服檀若世質,請他證明沒有借錢一事,我就把寶珠送給你。”檀若世質聽到妻子的傳話,一口便回絕了。第二天,商人知道事情沒有成功,又帶了一個更美、價值二十萬的寶珠誘惑法官夫人:“事成之後,你不僅可以拿到寶珠,我再給你三十萬金。您算一算,如果我這些錢全部還給你的侄兒,你一毛錢也拿不到。”
到了晚上,檀若世質回家了,夫人因為貪愛寶珠,又再度向他要求。檀若世質說:“我因為公正信用,才能擔任法官,一旦作了偽證,現世不被世人所信,死後還要受無量劫的苦呢!”夫人見他不願意,便哭著說:“我和你夫妻一場,連這點小事你都做不到,我干脆死了算了。你如果不從,我就先殺了兒子再自殺!”檀若世質非常疼愛他唯一的兒子,聽到妻子的要脅,好像有東西哽在喉嚨裡,吞不下去也吐不出來,左右為難。他想:“如果孩子死了,我的財產將由誰來繼承呢?但若說了妄語,又會被世人唾棄,來世還要受無量之苦……”掙扎了許久,為了心愛的妻兒與財產,檀若世質妥協了。
商人得知計謀成功,便穿著華麗的衣服,騎著裝飾寶物的大象進到城裡。屍羅世質的小兒子看到,便去找商人還錢,想不到商人竟厚著臉皮說:“我沒有欠你錢啊!有人可以證明嗎?如果有人證明,我一定還。”於是小兒子就拉著商人去找伯父討公道。小兒子告訴法官伯父:“我父親之前借錢給商人時,有伯父您親自作證!”想不到,法官檀若世質竟說:“我完全不知道有這件事。”
屍羅世質的小兒子滿懷委屈,對於伯父的背信忘義耿耿於懷。
故事說到這裡,佛陀告訴大眾:“你們知道當時的法官是誰嗎?即是今日無耳無目渾沌無知的曼慈毗梨。由於當時打妄語,故墮大地獄,受盡痛苦;結束地獄之苦後,亦於五百世中,受此殘缺之身的果報。但也因為他喜好布施,得生富豪之家為財主。善惡業報,雖久不敗,你們要常行精進,收攝身口意,不要任意造惡啊!”
典故摘自:《賢愚經.卷五》
省思
檀若世質因為一時是非不明,無信無義,故作妄語,方受此身。為什麼他一世忠信最後卻毀譽背信呢?即是因為我執貪愛,執著情愛、財產,故犯下大錯。所以佛陀勸導大眾,應時時刻刻注意收攝自己的身口意,切莫一時大意、造罪受苦。
經文:《賢愚經.卷五》
(二五)長者無耳目舌品第二十四(丹本為三十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捨衛國祇陀精捨。與諸比丘大眾說法。爾時國內。有大長者。財富無量。金銀七寶。象馬牛羊。奴婢人民。倉庫盈溢。無有男兒。唯有五女。端正聰達。其婦懷妊。長者命終。時彼國法。若其命終。家無男兒。所有財物。悉應入官。王遣大臣。攝錄其財。垂當入官。其女心念。我母懷妊。未知男女。若續是女。財應屬官。若其是男。應為財主。念已。往白王言。我父命終。以無男故。財應入王。然今我母懷妊。須待分身。若苟是女。入財不遲。若或是男。應為財主。時波斯匿王。住法平整。即可所白。聽如其言。其母不久。月滿生兒。其身渾沌。無復耳目。有口無舌。又無手足。然有男根。即為作字。名曼慈毗梨。爾時是女。具以是事。往問於王。王聞是已。思惟其義。不以眼耳鼻舌手足等。而為財主。乃以男故。得為財主。兒有男根。應得父財。即告諸女。財屬汝弟。吾不取也。爾時大女。往適他家。奉給夫主。謙卑恭謹。拂拭床褥。供設飲食。迎來送去。拜起問訊。譬如婢事大家。比近長者。睹其如是。怪而問言。夫婦之道。家家皆有。汝獨何為改操若茲。女子對曰。我父終沒。家財無量。雖有五女。猶當入王。會母分身。生我一弟。無有眼耳舌及手足。但有男根。得為財主。以是義故。雖有諸女。不如一男。是故爾耳。長者聞已。怪其如是。即與其女。往至佛所白言。世尊。彼長者子。以何因緣。無有眼耳舌及手足。而生富家。為此財主。佛告長者。善哉問也。谛聽善思。當為汝說。唯然樂聞。佛告長者。乃往過去。有大長者兄弟二人。兄名檀若世質。弟名屍羅世質。其兄少小。忠信成實。常好布施。赈救貧乏。以其信善。舉國稱美。王任此人。為國平事。诤訟典直。由之取決。是時國法。舉貸取與。無有券?。悉詣平事。檀若世質。以為明人。時有估客將欲入海。從弟屍羅世質。多舉錢財。以供所須。時弟長者。唯有一子。其年幼小。即將其子並所出錢。到平事所。白言。大兄。是估客子。從我舉錢。入海來還。應得爾許。兄為明人。我若終亡。證令子得。平事長者。指言如是。其弟長者。不久命終。時估客子。乘船入海。風起波浪。船壞喪失。時估客子。捉板得全。還其本國。時長者子。聞其船壞空歸。唯見此人。便自念言。此雖負我。今者空窮何由可得。須有當債。時見此估客長者。復與余賈。續復入海。獲大珍寶。安隱吉還。心自念言。彼長者子。前雖見我。不從我債。我舉錢時。此人幼稚或能不憶。或以我前窮。故不債耶。今當試之。即嚴好馬。眾寶服飾。寶衣乘馬入市。長者子見服乘如是。心念此人。似還有財。當試從債。即遣人語言。汝負我錢。今可見償。答言。可爾當思宜了。估客自念。所舉頓大。重生累息。無由可畢。當作一策乃可了爾。即持一寶珠。到平事婦所白言。夫人我本從屍羅世質。舉少錢財。其子來從我債。今上一珠。價直十萬。若從我債。可囑平事莫為明人。其婦答言。長者誠信。必不肯爾。為當試語。即受其珠。平事暮歸。即便具白。長者答言。何有是事。以我忠信不妄語故。故王立我。為國平事。若一妄言。此事不可。時估客來具告情狀。即還其珠。時估客子。更上一珠。價直二十萬。復往白言。願使囑及。此既小事。但作一言。得三十萬。彼若得勝。雖復侄兒。無一錢分。此理可通。爾時女人。貪愛寶珠。即為受之。暮更白夫。昨日所白。事亦可通。願必在意。長者答言。絕無此理。我以可信。得為平事。若一妄語。現世當為世所不信。後世當受無量劫苦。爾時長者。有一男兒。猶未能行。其婦泣曰。我今與汝。共為夫妻。若有死事。猶望不違。囑此小事。直作一言。當不相從。我用活為。若不見隨。我先殺兒。然後自殺。長者聞此。譬如人噎既不得咽亦不得吐。自念我唯有此一子。若其當死。財無所付。若從是語。今則不為人所信用。將來當受無量苦惱。迫蹴不已。即便可之。其婦歡喜。語估客言。長者已許。估客聞之。欣悅還家。嚴一大象。眾寶莊校。著大寶衣。乘象入市。長者子見。心喜念言。是人必富。服乘乃爾。我得財矣。即往語曰。薩薄當知。先所負錢。今宜見償。估客驚言。我都不憶。何時負君。若相負者。明人是誰。長者子言。若干日月。我父及我。手付汝錢。平事為我明人。何緣言不。估客子言。我今不念。苟有事實。當還相償。尋共相將。至平事所。長者子言。此人往日。親從我父。舉若干錢。伯為明人。我時亦見。事為爾不。答言不知。其侄驚曰。伯父爾時。審不見聞。不作是語。此事可爾。不以手足。指是財耶。答言不爾。侄子恚曰。以伯忠良。王令平事。國人信用。我親弟子。非法猶爾。況於外人。抂者豈少。此之虛實。後世自知。佛告長者。欲知爾時平事長者。今曼慈毗梨無有耳目渾沌者是。由於爾時一妄語故。墮大地獄。多受苦毒。從地獄出。五百世中。常受渾沌之身。由於爾時好布施故。常生豪富得為財主。善惡之報。雖久不敗。是故汝等。當勤精進。攝身口意。莫妄造惡。時諸大眾。聞佛所說。有得初果至四果者。有發無上菩提心者莫不歡喜。頂戴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