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開示大眾:修行寧願捨身命終,也要勤修“四不壞淨”,即所謂的深信佛、法、僧三寶,持戒而無所毀犯。
佛陀於是進一步宣說此故事:從前有一位罪犯即將被處決行刑,當時輪到執刑的旃[zhān]陀羅種姓的人民,是一名受過五戒之優婆塞男子,由於修學及持戒清淨,已得見谛、初入道果,故堅持不肯造殺生之業。聞此,掌管刑戮[lù]之官員瞋忿惱怒而問:“你寧願冒著違犯王法之罪,賠上自己的性命嗎?”
優婆塞回答:“您真是沒有智慧!國王以王法治國,為何苦苦逼我殺人呢?雖然我此身生在屠戶、賤民階級,屬國王所有,但是以佛法的觀點,人人本具聖種名為‘法身’,沒有貴賤之分,亦不屬於國王所有,更不受世間王法之所約制。”隨即以偈子闡述此理:“釋迦牟尼尊,具一切種智,因時能教化,滅除一切過。閻羅王之法,果時始教化,臨苦為說苦,易壞亦可違。”
聞畢,典掌刑戮者遂以違犯王法之罪,將其押解至王宮問審。國王聽到掌刑戮者投訴旃陀羅不遵從王法之事,便問:“這是旃陀羅的工作啊!你為什麼不肯奉命行事呢?”優婆塞禀白:“大王,今生得值佛陀住世,應該生敬信心、發歡喜心!”又以偈頌贊歎:“除我三毒垢,獲得寂滅因,無上之大悲,十力世尊所,受持於禁戒,乃至蚊蟻子,猶不起害心,何況於人耶?”
國王卻告訴他:“你如果不肯動手執刑,自己的性命也難保!”優婆塞既已見谛,信心堅定,正氣凜然地答道:“此身只能聽由國王處置,但是我心中自有定見,即使是帝釋天亦不能教我順從!”
國王聞言勃然大怒,敕[chì]令隨扈[hù]將其帶出處死。繼而召來此旃陀羅的父親及兄弟七人,逼他們代替死者行刑。沒想到,父子們同樣因為學佛不肯殺人,前六位一一捨身護戒了。最後剩下年紀最小的弟弟時,一位老妪站出啟禀國王:“求您可憐我孤苦無依,放過這最小的孩子吧!”國王問道:“你跟這些人是什麼關系呢?”老妪回答:“他們都是我的孩子!”王又問:“前六個也是你的孩子?那為什麼你只袒護最小的呢?”
老妪繼而說明:“大王!您應當要知道,前六個孩子皆已入見道位,證初果,不會再造作惡業,所以我並不擔心。但第七個小孩還是凡夫,仍會造作諸惡業,所以才特別請求大王留下他的性命,否則他臨命終時必定驚慌恐怖,起諸惡念。當知凡夫在臨命終時,執著於現世身體的衰敗,難以放下而生諸煩惱。”
言下,國王感慨:“你所說的因果之理,猶如明燈照破長冥,我從外道聞所未聞!”此旃陀羅家族真可稱為“賢聖村”,其心清淨自尊自貴,雖然身處旃陀羅屠戶,卻是實修忍辱苦行之人,為護生持戒、守護法財,不顧身命,乃至一切親眷尚不足惜,一心唯持禁戒。隨即以偈語表達忏悔:
“世人觀種族,不觀內禁戒,護戒為種族,設不護戒者,
種族當滅壞。我是旃陀羅,彼是淨戒者,彼生旃陀羅,
作業實清淨,我雖生王種,實是旃陀羅。我無悲愍心,
極惡殺賢人,我實旃陀羅。”
滿心慚愧的國王,帶著旃陀羅所有眷屬,親自來到塳(péng)間,以香花供養亡者,並以偈誦宣揚其德行;“此覆善功德,如灰而覆火,口雖不自說,作業已顯現。帝釋常供養,如是堅行者,不惜己身命,而護於戒行。”又帶領群臣及無數婆羅門祭師等,行步而至以祭祀之。國王告訴大眾:“這位大菩薩,雖是旃陀羅種姓,實是有修有證之大仙人慈悲示現。”君臣們向群靈致敬,不禁潸然落淚。
國王首先以此偈誦贊揚持戒捨身之功德:“勇健持戒者,以刀分解身,屍骸委在地,血泥以塗身,以持禁戒故,今日捨此身。堅心不犯惡,守戒而至死,得佛法味者,智者皆應爾。”接著宣說此偈:“愚癡之所盲,貪欲之垢污,著我所諸根,掉動而不定。不計於惡業,但取現在樂,結使垢塗污,智者常觀察。身財危脆想,亦如河岸樹,終不造惡業,智水洗心垢。”
接著,國王走近亡者身旁,如恭敬法寶般繞旋三匝[zā],長跪合掌,再以偈誦贊歎嚴持佛戒者:
“南無歸命法,善能觀察者,捨於短促命,而不捨於法。
假設入火林,見谛毀禁戒,終無有是處,此即是明證。
此人持佛語,終無有二志,臥於泥血中,以護佛戒故。
此屍以火焚,即變為灰土,持戒善法名,同於世界盡。”
世尊以何因緣,為大眾說此故事?是為了闡釋證道之真理,無有變異。修行人既得見谛,終無有毀戒犯法之事,所謂“四大可破,四不壞淨終不可壞”,這就是最佳的例證!
典故摘自:《大莊嚴論經·卷第八(四六)》
省思:
印度的種姓制度中,旃陀羅為當時最低賤的種姓,世世代代以屠殺為業;佛法提到“四河入海無復河名,四姓出家同一釋種”,雖為旃陀羅一樣可以成道證果。世間雖有階級的不平等,然而本具佛性卻是人人皆有,不分男女老幼、士農工商學兵、貧窮富貴,只要落實修行、斷惡修善,漏盡煩惱,都能成道,沒有階級種族之別,這是真正的平等的精神。
這念心從來就不增不減,沒有高下的差別,這是每個人最珍最貴的自性珍寶,善用此心,在生活中落實覺察、覺照,回歸清淨自心,就是人生最大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