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士:秦皇島海洋放生條件很好,河裡不安全,這種情況還能放嗎?
妙祥法師開示:這個問題要看是不是救急的問題。比如說在市場買兩條魚,你不放它就死了,那怎麼辦?那我們也得想法放,它多活一分鐘也是活,活兩分鐘也得救。我們救生命就是說盡心盡力,不能說這個眾生過十分鐘它就死掉了,我們就不救了。那我們到醫院,如果醫院不搶救我們,說:“你再過一個小時就死了,那我們不救了行不行?”(眾人笑)那我們的親屬或我們個人肯定誰都不滿意。所以說,我們應該設身處地地想,它只要是能夠活一分鐘,哪怕它活幾秒鐘,甚至它死了,因為它的神識還沒有離開,我們都應該救護的。
我們僧團行腳的時候,看見那死的眾生,軋死的,我們都進行掩埋和救護。九五年行腳,我走到北京的時候,有可能是兩個老鼠皮吧,已經在馬路上被軋得干干的。當時那馬路上沒有多少人,就一個人在那旁邊站著——不遠的地方。我和性空師就用方便鏟把這兩個干皮撮起來,挖個坑就給埋了,然後我們就坐那兒休息。當休息的時候又來了一個人,他就問我們為什麼要走啊,方便鏟是干什麼的?後來旁邊那人就答了:“他們兩個才是真正的出家人。剛才我看到老鼠都死了,那皮都干巴了,他們還給掩埋了,這一看就是真正的出家人。”就是說出家人的本質就是慈悲,不在於眾生死和不死。我們把眾生都看成是自己的父母,死了也是自己的父母,屍體我們應該掩埋了,通過這個不斷地培養我們的慈悲心。另外眾生的屍體如果不能掩埋,其它眾生看了,它也會起煩惱的,起嗔恨心。如果我們掩埋,能夠使我們的心放出一點慈悲來,對所有的眾生都是有好處的。
“這個海洋放生條件很好,河裡不安全。”不安全的情況,上午跟秦皇島佛協秘書長也說了,秘書長也有決心要爭取一個好環境,這是一種菩薩行為。河裡不安全我們得創造安全,比如說我們從市場買來的魚,買了十條、八條或二十條,如果河裡確實不能放,怎麼辦?那我們不能不救,我們救了以後,弄個盆先擱家裡養。等條件好的時候,裝塑料袋裡,給它氧氣,我們可以到哪個水庫,能放生的地方去放。甚至晚上偷偷去放,這都可以的。
講到這兒想起一個問題,就是說有的人知道放生了以後,他就說:“我以後再也不吃活的了。”意思我可以吃死的,這種說法非常不安全。死的眾生它也有神識,因為這個眾生的屍身被傷害,也會起煩惱。因為無論是活的還是死的眾生,我們去傷害,真正的種子要進入我們種子識裡,通過我們的眼睛,我們的思惟,進入我們的種子識,它也是有果報的,特別這些話不能說。
過去一個城市有一個土地局的局長,他老伴信佛,過年的時候大家就給他送禮,在送禮之前局長就說過:“我們家有信佛的,我不吃活的。”後來這幾個送禮人,有兩條非常大的大魚,新打上來的,就往他家送。到他家走廊裡了,這幾個人就商量,說:“這局長不吃活的,我們拿活的怎麼辦?那給它摔死吧。”後來把魚給摔死拿到屋裡,說:“局長你放心,這是死的,不是活的。我剛才在走廊裡摔死的。”所以這話不能說,說了以後也會帶來副作用,間接地也殺生。所以說放生要語言美,放生要徹底,要堅決,不能含糊,一含糊了就會使眾生產生誤解,也同樣會造成變相殺生,這都是應該注意的問題。
選自《放生·護生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