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非常難得,大家每時每刻都要有這種難得之心。我經常這樣想:佛法不僅是自己得到就可以了,現在已經是21世紀了,在這個特殊的時代,每個佛教徒都要有弘揚佛法、利益眾生的發心,這種發心是不可缺少的。大家應該清楚:所謂的弘法利生,這並非個別高僧大德的責任,無論你是什麼樣的身份,每個人對此都有一份責任!
在有生之年裡,大家一方面要盡心盡力地學修佛法,另一方面要盡心盡力地弘法利生。我覺得這兩點對大乘佛子非常重要。
首先,如果我們沒有好好學修佛法,那人的生命不可能長存,到頭來就會虛度寶貴的生命。《大莊嚴論經》中說:“人身如電光,暫發不久停,雖復得人身,危脆不可保。”意思是,人身就像閃電一樣短暫,即使得到人身也極其脆弱,不可能保持很長時間。所以,從我們自身解脫的角度來講,精進學修佛法很重要。
其次,如果光是自己學修佛法,天天都是想著自己的成就,從來沒有想過讓其他眾生分享這麼好的佛法,這也是不負責任的態度。大家不要有這種觀念:只有某上師或者法師才能弘揚佛法,我們這些人不可能弘揚佛法。如果每個人都是這種想法,恐怕佛法在很多地方就沒辦法弘揚開了,因為現在不可能有法師二三十年一直呆在某個地方弘法。
以前我有這樣的想法:今後我應該到漢地各個城市,今天在這裡講課,明天在那裡講課,把自己的一生奉獻給弘揚佛法。但後來我認識到,一個人的力量畢竟很微弱,單靠自己弘揚佛法是遠遠不夠的。所以現在我的想法是:我應該發動各個地方的人,讓每個人都產生弘法的自覺性,讓每個地方都有一團智慧的火焰,這樣的話,火光所及之處的無明黑暗就都能得以遣除了。
如果僅僅靠出家人弘法,那不要說我一個人,即使將我們學院的出家人都分散到各地,這也沒辦法廣弘佛法。現在出家人本來就越來越少,而且老一輩的法師紛紛示現圓寂,年輕一輩的法師又沒有成長起來,所以完全指望出家人弘法是很困難的。很多剛出家的人連佛教的基礎都沒有,加上現在網絡、電視、手機等令人眼花缭亂的外境特別多,這些年輕僧人內在的修證不夠,心很容易被外境所轉,再加上又沒有前世的因緣,所以很難真正在各地弘揚佛法。即使出去講經說法,最多也只能“紅”一兩年,然後就沒有力量了。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采用另一種辦法來弘揚佛法——各地的居士要組織起來,采用團體方式學習佛法。這就是當前最好的弘法方式。所以我希望各地的居士多建立學佛小組,也希望有人能提供學習的道場。如果在某個城市裡,有人能把自己的住宅作為大眾聞思修行的場所,實際上他的家就成了一所寺院。
修建寺院的目的是什麼?就是傳播佛陀的精神。既然你的家能起到傳播佛法的作用,那不管有多少人在裡面學習,二十個、十個乃至兩三個人都行,你的家就成了真正的寺院。從這個角度來說,給大家提供聞思修行的場所和修建一座寺院,二者的功德是一模一樣的。總而言之,每個人都要為弘揚佛法做出應有的貢獻,有財富的人應該出財富,有能力的人應該出能力,有智慧的人應該出智慧。
依靠誰才能讓佛法如意寶長期存留於世間呢?要依靠大家的共同努力。在家佛友們不能想:你是堪布,你是活佛,你是出家人,只有你們才能弘揚佛法。我剛才也說了,要完全靠出家人弘揚佛法,在現在這個時代確實有點困難,所以居士們也應該承擔起弘揚佛法的責任。其實居士完全可以弘揚佛法,在藏傳佛教中,阿底峽尊者最得力的弟子仲敦巴是居士,薩迦五祖中前三祖也是居士;在漢傳佛教中,有黃念祖、李炳南、郭元興等居士大德,他們對佛教也作出了非常大的貢獻。所以在家佛友們要有弘揚佛法的發心。
現在各個地方都有一些居士團體,這些團體的佛友們應該在無有自私自利心的前提下承擔起弘揚佛法的重擔。只要不是利用佛教來養活自己,不是利用佛教搞自己的世間法,居士弘揚佛法沒什麼不可以的。如果是把佛教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不論在家人還是出家人都是不合理的;如果沒有這樣的不良心態,誰都有資格弘揚佛法。
如今各地都建立了菩提學會,這就有了弘揚佛法的良好因緣。我希望各地的佛友們不要總是依靠管理人員天天督促,要自覺地參與到弘法工作中。其實到了一定時候,各地的學會應該自行運轉,這樣才比較好。就像世間的一個企業,剛開始需要老板開創,但是到一定時候這個企業就可以自行運轉了,企業自身就可以盈利養活員工,那時老板就不需要事事操心了,他就可以到處游玩了。我們的學會也是如此,剛建立時主要依靠管理人員,但到一定時候就不能依賴管理人員了,每個學員都應該發一份心。這樣的話,佛教的事業就能遍地開花。這不僅對眾生有利益,對自身也有極大的意義。
《無量壽經廣釋》第十九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