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苦得樂是一切眾生的根本追求。對於這個斷論,我們甚至不用去做很多的調查和觀察,只需要仔細地觀察自己的心就可以知道這是一個千真萬確的事實!在我們的人生中,幾乎每一滴痛苦的眼淚都是因為自己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痛苦而流下的,幾乎每一個快樂的笑容都是因為自己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安樂而浮現的。古人說“察己則可以知人”,通過觀察自己的心我們就會知道,世界上幾乎每一個人,其一生中的一思一想、一言一行都是在離苦得樂——這個無時不有、無處不在的根本追求所驅使下而發動的,不是在這個根本追求所驅使下而發動的思想和言行一個也找不到。
既然如此,如何才能離苦得樂呢?當我們對世人離苦得樂的基本原理進行觀察和分析時就會知道,世間一切離苦得樂之事的基本原理就是“根據因果規律對苦樂之因進行取捨,從而達到離苦得樂的目標”。世間一切事物無不處在因果之網中,若產生一個事物的因緣齊備,則該事物必然產生,缺因少緣則不可能產生。例如,麥種之因和空氣、陽光、水等外緣聚合之後就可以產生麥芽,沒有麥種之因或者缺少空氣、陽光、水等外緣,麥芽就無法產生,因緣齊備則不希望產生麥芽也不可能。痛苦和安樂也概莫能外,都依賴於因緣而生。當產生安樂或痛苦的因和緣齊備時,就會產生安樂或痛苦。因緣不齊備,即便希求安樂也不可能得到;當因緣齊備時,即便不想產生痛苦,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正因如此,世間一切離苦得樂之事可以歸納為以下這“兩部曲”:第一,首先認知什麼是安樂因、什麼是痛苦因;第二,選擇安樂因、捨棄痛苦因。譬如,長時間不吃飯是饑餓這個痛苦的因,當人們認識了“長時間不吃飯”和“饑餓”之間的這個因果關系之後,以後每遇到饑餓的痛苦時就會知道這是由於長時間不吃飯這個因所導致的,於是就會自然想到通過吃飯來去除饑餓的痛苦。如果有一個愚人,不知道饑餓的痛苦是由於長時間不吃飯,那麼這個愚人就根本不可能想到通過吃飯來去除自己所遭遇的饑餓這個痛苦。如果有另外一個愚人錯誤地認為饑餓的痛苦是由於自己過去大便的行為所造成的,那麼這個愚人就會通過不去大便來去除饑餓的痛苦,由於這個愚人認錯了饑餓這個痛苦的因,所以無論堅持多長時間不去大便,都不能去除饑餓的痛苦。
事實上,在世人的心目中,對世間的每件事情幾乎都貼有三個標簽——“安樂因”、“痛苦因”、“無義(不苦不樂)因”,世人對世間一切事物的取捨都是基於自己所貼的這個標簽而進行的。如果對一件事情還沒有貼上這三個標簽,那麼當面臨這件事情時,就會不知所措。所以,先貼標簽,然後根據所貼標簽進行取捨,是世人離苦得樂必經的兩個步驟。
世間的一切痛苦是怎麼造成的?是因為自己在行為上選擇了痛苦因的緣故!而選擇了痛苦因的原因除了對正確的取捨力不從心之外,基本上都是因為貼錯了標簽的緣故。如《二規教言論》中說:“世間眾生之遭殃,皆從未知未察來。”《大圓滿前行引導文》中說:“所有這些恩重如山的眾生,雖然欲求安樂,卻不知奉行安樂之因——十種善法;雖然不想受苦,卻不知捨棄痛苦之因——十不善法,所想與所作背道而馳,糊裡糊塗地步入了歧途,就像盲人遺留在荒野中一樣,這些眾生實在可憐!”
所以,無有錯謬地了知什麼是安樂因、什麼是痛苦因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情。如果一件事情明明是安樂因,我們卻錯誤地將其認作是痛苦因,則我們就會捨棄這個安樂因,因而永遠得不到這個安樂因所帶來的安樂;如果一件事情明明是痛苦因,我們卻錯誤地將其認作是安樂因,則我們就會不知疲倦地去承辦這個實際上是痛苦因的安樂因,結果自然就會不期而遇這個痛苦因所導致的痛苦。如果我們遭遇了一個痛苦,但是卻不知道導致這個痛苦的真因是什麼,我們就永遠找不到去除這個痛苦的正確方法,此時無論如何勞作對去除這個痛苦皆徒勞無益;如果我們偶然享受了一個安樂,但是卻不知道這個安樂的真因是什麼,那麼這個安樂就會轉瞬即逝,以後即便是百般辛勤也無法重新得到。
“善”和“惡”這兩個字曾經被無數的人無數次地使用過,可是對這兩個字的真正內涵以及古人創造這兩個字的真正動機內心清清楚楚的人卻是少而又少。其實,善就是安樂因,安樂因就是善,善和安樂因完全是等價的說法,如果一種身口意沒有導致自他安樂的功能,則根本不能稱為善;惡就是痛苦因,痛苦因就是惡,惡和痛苦因完全也是等價的說法,如果一種身口意沒有導致自他痛苦的後果,則根本不能稱為“惡”。如果我們說某件事情“善”,則這件事情一定給自他帶來了安樂;如果我們說某件事情“惡”,則這件事情一定給自他帶來了痛苦。所以,知道了善和惡的定義之後,凡是具有正常邏輯思維的人都會承認“善有善(安樂)報,惡有惡(痛苦)報”的道理,因為僅從善和惡的定義就可以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個道理必定成立。
所以,有關對“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個道理的爭論和懷疑都是毫無意義的,都是對善和惡的定義尚處於愚昧無知狀態的結果,真正有價值有意義的爭論應當是對一件事情是善是惡的觀察、討論和辨析。
不要傲慢地以為自己已經徹底地無有錯謬地對世間一切事物了知了其善惡並能如理地加以取捨,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我們就不應當有任何痛苦,因為過去和現在的我們有很多痛苦,所以這說明我們對很多事物的善惡一定尚處於愚昧的狀態。須知,凡夫的目光非常短淺。說目光“短”,是因為凡夫只能看到一件事情眼前的一點利益和安樂(或者損失和痛苦),對隱藏在這件事後面的巨大痛苦(或者安樂)不知不察。例如,不少人只看到殺生吃肉所帶來的短暫的味覺享受,卻看不到今世多病、來世用自己的生命去償還血債的隱患;不少人只能看到盜取別人財物所帶來的暫時富裕,卻看不到今世锒铛入獄、來世貧窮且當牛做馬償還債務的隱患;不少人只能看到邪YIN所帶來的片刻歡娛,卻看不到今世的家破人亡和來世做畜生的惡報;不少人只能看到說謊帶來的暫時小利,卻看不到今世身敗名裂失去信用、來世遭人誹謗的惡果;不少人只能看到惡口傷人所帶來的暫時的“稱心快意”,卻看不到別人心中的痛苦將轉化成未來的冤冤相報。說目光“淺”,是因為凡夫常常本末倒置,倒緣為因或者倒因為緣。例如,痛苦和安樂的決定性因素明明是自心看待外境的態度,而非外境本身,外境只是苦樂的助緣而已,但是凡夫卻錯誤地將外境認作是苦樂的根本原因,而對苦樂的真因——自心對待外境的態度從來不聞不問,並總是默認為絕對正確。所以,每一個希望離苦得樂的人都必須依靠遍智佛陀對善惡因果的聖言量,首先正確觀察和辨析世間每一件事情的善惡,弄清楚什麼是真正的安樂因、什麼是真正的痛苦因,然後對安樂因和痛苦因進行正確取捨。唯其如此,離苦得樂才能成功!
摘自《放生心語》(明如居士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