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謹守分寸、與人為善,最終卻貧困潦倒;有些人破壞規矩、肆意為惡,最終卻非富即貴。就像《窦娥冤》裡唱的那句:
為善的受貧窮更命短,造惡的享富貴又壽延。地也,你不分好歹何為地;天也,你錯勘賢愚枉做天!
因為善無福報,所以我們就可以放棄行善了嗎?
因為天不懲奸,所以我們就可以肆意為惡了嗎?
不是的。
一、善惡取決於共情。
我們先來看看“善”和“惡”這兩個字。
善,一半羊,一半口,從羊從言。像羊一樣溫和說話,才不會吵架、打架,才會有進一步產生合作的可能。
惡,一半亞,一半心。亞是不通的意思,心彼此不能通,便是惡。用現代心理學的說法,就是失去了共情的能力,便是惡。
一個人一旦失去了共情的能力,那人和人之間就不能感受到彼此的快樂和痛苦。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沒辦法感受到對方正在承擔痛苦,自然也就忍心作惡。所以有個詞叫麻木不仁,麻木,是惡的開始。
還有個詞叫感同身受,感同身受的時候,我們會忍不住同情,忍不住慈悲。看到別人在受苦,自己的心也像是在受苦,願意用自己的力量去分擔一些痛苦。當我們開心時,忍不住分享自己的快樂,讓別人也跟著自己一起快樂,而這,都依賴我們的共情能力,這是善的基礎。
《論語》裡孔夫子回答學生什麼是仁: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就是說要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你想要站起來,先要幫著別人站起來,你想要有所成就,那就先要成就別人。彼此共情,相互溫暖,這就是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強加給別人,這就是仁。
這是孔子的仁,也是人間的善。
在釋迦摩尼割肉喂鷹的故事裡,老鷹抓到一只鴿子,鴿子向釋迦摩尼求救,釋迦摩尼既不忍讓鴿子承擔喪命的痛苦,也不想讓老鷹餓肚子。於是割自己的肉來喂鷹,這種與天地萬物的共情與擔待,是佛家的大善。
而那些失去共情能力,故意把自己不喜歡、不接受的疼痛、悲傷,施加給別人的,就是作惡。
人行善,福雖未至,禍已遠行;一個人行善,雖然現在福氣並沒有降臨到他身上,但是他通過行善,正在走上有福的那條路上,這是一場修行,從外到內都要修。
二、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法句經》裡講:
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小善不積,無以成聖。
莫輕小惡,以為無罪,小惡所積,足以滅身。
水滴雖然小,但是慢慢就能充滿大的容器。不從小善做起,就沒法成聖。
不要輕視小惡,以為沒有罪過,小惡慢慢積累起來,足夠毀掉一生。
行善,不避小事,貴在堅持。它會慢慢改變你的心態、進而改變你的氣質,甚至你的容貌。年歲漸長,那些溫柔的善良一一刻在臉上。望著那個慈眉善目的長輩,誰會不敬他愛他呢?這就是福報了。
行惡,不避小事,常年累月,氣息漸漸紊亂,性情慢慢暴戾。年歲漸長,這些罪惡一刀一刀刻在眉目之中,那十足的戾氣,讓人遠遠的避開,那些不耐煩的語氣,那些不信任的眼神,那些滿滿的“惡意”,都只是一次再正常不過的回饋而已。此謂,天道好輪回。
三、有心為善,雖善不賞。
因此,很多人說,不能作惡,那是要受到上天懲罰的。還有很多人說,為了福報,我要積極行善。
《聊齋志異》裡有句話:有心為善,雖善不賞;無心為惡,雖惡不罰。
為善而善,偽善。為上天堂而善,非善。善,自然發自本心。
孟子講: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是說人的善良就像水自然地往下流淌一樣。
刻意為善,驅動他的是利益,而不是心靈。偷盜、搶劫都是在利益的驅動之下犯下的惡行。所以,偽善與惡等同。
四、行善的價值不在福報,而在行善本身。
一個人修行到深處,才開始明白:行善,求的不是福報;作惡,也無需神明的懲罰。
善,是神的恩賜,他賜予人類善良是為了讓人的生活變得更好,而不是為了懲罰人類。
接受了這恩賜的人,從此過上了一種有價值的生活。他們的生活變得快樂而富有意義。
拒絕這恩賜的人,心裡始終是殘酷而冰冷的,他們活了一世,卻從來沒有嘗到溫柔善良的滋味,這件事情本身就已經足夠殘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