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任何人都繞不過去的,從出生之日起,我們無時無刻不在面對死亡,這是每個人都必須經歷而無法回避的事情。在生與死之間,唯一不同的是,有的人活得時間長,有的人活得時間短。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及親人能夠活得盡量長久,所以每每出現臨終的征兆時,都希望可以通過一定的方式延壽,生命的長短到底能否控制呢?今天我們就來談一談如何為即將命終之人延壽的問題。
在討論是否能延壽之前,我們先分析一下死亡的四種方式:第一是福盡而死,就是此人壽命也許還有,但是福報享盡了,那麼就會渴了沒水喝,餓了沒東西吃,病了沒藥醫,最終只能死亡;第二是壽盡而死,就是此人福報也許還有,但是壽限到了,即便有再好的醫療條件,但是仍然無法改變其死亡的結果;第三是福、壽俱盡而死,這就是綜合了前面的兩種情況;第四種就是橫死,也就是所謂的非善終。細分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決定橫死,就是定業所感,前世造作的惡因感召的惡果。另外一種是非決定橫死,就是非定業所感,而是此生自己造作招感的惡果。
知道了這四種死亡的原因,我們就可以分別對治。如果不想因為福盡而死,那麼就要多培福報,比如多供養布施。很多人說我沒錢布施,其實越是沒錢才越應該布施,因為此生沒錢,是因為前世供養布施得少,如果此生再不布施,那麼前世僅存的一點福報也很快就會耗盡,所以反而應該急切地去修福才對。沒錢可以出力,可以付出時間為三寶、為社會、為他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總之,想培福就能做到,做不到的都是借口。
每個人都不會無限期地活著,但是都想盡量多活,那麼就要想辦法為自己多種下延壽的善因,比如可以通過放生或者施捨醫藥的方式。當然,放生一定要是合理的才行,否則不管放生的環境是否適合,就胡亂地放生,那反而成了變相殺生,不僅沒有功德,還造作罪業。施捨醫藥也是如此,比如你遇到一個生病的人,他需要救治,可是又沒錢,如果你有條件的話就可以為他提供醫療援助,沒有條件的話,力所能及的為其買點藥也可以。但前提一定是針對確實需要的人,不能為了種善因而強行此事,就像路邊曬太陽的老太太,本不想過馬路,你非要作“好人好事”,扶人家過馬路,那樣就沒有意義了。
俗話說“一福壓百禍”,其實遭遇橫死的人,說到底是沒有福的人,是罪業重的人。決定橫死的人,是由於宿世的惡因導致的定業,不過即便是定業也有四種情況:第一,果定時不定,也就是什麼樣的果報是確定的,但是什麼時候受報不確定;第二,時定果不定,就是受報的時間確定,但是具體受何種果報不確定;第三,時果俱不定,受報的時間和果報都不確定,就看因緣成熟了;第四,時果俱定。只有第四種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定業,其他三種都可以通過修行改變因緣,從而得以避免。非決定橫死,是宿世沒有這個惡因,此生自己太能折騰了,結果把自己給折騰死了,比如吸毒的、自殺的,為了追求刺激玩極限運動出意外的等等。想要改變還是要從自身做起,盡量改變之前的種種惡習。
親人、朋友臥病在床,出現了臨終征兆,生命垂危,此時該如何為其延壽呢?其實《藥師經》裡面講得很清楚:“時,彼病人親屬、知識,若能為彼歸依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請諸眾僧,轉讀此經,然七層之燈,懸五色續命神幡,或有是處,彼識得還……大德!若有病人,欲脫病苦,當為其人,七日七夜,受持八分齋戒,應以飲食及余資具,隨力所辦,供養苾刍僧;晝夜六時,禮拜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讀誦此經四十九遍;然四十九燈;造彼如來形像七軀,一一像前各置七燈,一一燈量大如車輪,乃至四十九日,光明不絕;造五色彩幡,長四十九搩手,應放雜類眾生至四十九;可得過度危厄之難,不為諸橫惡鬼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