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擄掠致富。
【原文】
殺人放火逞強梁,被擄之家最可傷。
誰料天公巧報復,全家授首足相償。
注:擄掠,專指劫奪而言,或用兵之時恣意放搶,或盜賊去後借端焚殺,或歲當饑馑之余,或地值水火之厄,強凌弱,眾暴寡,草竊奸宄,皆是也。夫人之致富,或承先世之遺,或謀什一之利,或躬耕力田,或牽車服賈,任勞受值,求以道,得以義,自然長久受享。若擄掠致富,出爾反爾,豈能免於天殃乎!
案:明末盜寇四起,鄉村僻壤多有土賊,有司無力查拿,任其擄掠。村民趙四,負膂力習武藝,乘亂結黨作匪,放火殺人,流賊中綽號“一條龍”者是也。鼎革後,大赦天下,凡失身為盜者,俱許自新。趙得以漏網,攜其向日擄掠之資,至杭州城隍山下,買房置產,開張油店,俨然富翁矣。其子不肖,專習槍棒,交結匪類。時四月八日佛誕之辰,子約無賴多人,至淨慈寺游戲。見某紳家一女,美艷非常,子流盼不捨,是晚約眾明火執杖,打開某紳大門,覓尋其女,女因外祖母垂危,往看病,得免YIN污,遂盡劫資財而遁。次日報官緝拿,一一被獲,抄其家得槍刀軍仗。時天下方平,不許民間私藏兵器,乃引謀叛律,全家俱斬。趙四擄掠致富,天道不容,終不免身首異處雲。
【譯文】
注:“擄掠”專門指搶劫掠奪而說,或者率領軍隊時恣意放縱搶劫,或者盜賊逃去後借機放火殺擄,或者正當年歲逢上饑荒之時,或者遭受水災、火災的危難之時,憑借強大欺凌弱小,人多欺負人少,草莽賊寇,奸邪壞人都是這一類人。人能得到富貴,或者繼承了先輩的遺產,或者謀求薄利,或者勤勉的耕作,或者車馬勞頓,從事商業,任勞任怨,以求得價值,從正道上求取,從正義上得到,自然長時間受到享用。如果靠搶劫掠奪取得富貴,出爾反爾,怎麼能逃避上天的災殃呢!
案:明朝末年強盜賊寇四處湧現,鄉村和偏僻的地方多有當地的賊寇,官府沒有力量查辦捉拿,任意讓他們擄掠。村民趙四擁有強壯的體力,練習武術,乘世道混亂結成一伙做土匪,放火殺人,流賊中綽號叫做“一條龍”的就是他。國家變革(清朝建立)後大赦天下,凡是不得已做了強盜的人,都允許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趙四因此逃脫了法網。他帶著以前搶劫掠奪的資金,來到杭州的城隍山下,買下房子,添置了產業,開了一家油店,俨然成了富翁。他的兒子品行不好,專門使槍弄棒,和壞人交往勾結。當時四月八日正是佛祖的誕辰,他兒子相約許多無賴,來到淨慈寺游玩嬉戲。看到某位鄉紳家的女兒非常美麗明艷,趙四的兒子不停地顧盼。這天晚上,他約定眾人舉著火把,拿著棍杖,打開某紳士的大門,尋找他的女兒。紳士的女兒因為外祖母病勢危險,去看望病人得以避免被奸污,趙四兒子於是全部搶劫了鄉紳的財物,而後逃跑了。第二天,紳士向官府報案,緝拿犯人,全部被抓獲了。查抄趙四的家產,得到槍刀軍杖。當時,天下剛剛平定,不允許民間私自隱藏兵器,於是根據謀反叛亂的法律,將趙四一家全部斬首了。趙四憑借擄掠得到富貴,天道不能寬赦,最終不免落得身首異處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