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緣起論,為闡釋宇宙萬法皆由因緣所生起之相狀及其原由等教理之論說。與‘實相論’相對稱。為佛教教理兩大系統之一,據說此劃分始於隋代之慧遠。與之相對之實相論又稱實體論,乃審察諸法之實相本體,並以之為教理之論說。 緣起論系以‘法印’為基礎,以十二緣起、四聖谛、八正道為中心思想。法印之內容,一般最常見者為“三法印”。
緣起論是佛法的根本。緣起論認為世間上的事事物物(一切有為法),既非憑空而有,也不能單獨存在,必須依靠種種因緣條件和合才能成立,一旦組成的因緣散失,事物本身也就歸於烏有,‘ 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 ’的因果定律,稱之為‘ 緣起 ’。
一、緣起的定義
要明白佛教的義理,就必須從緣起論開始。緣起是佛教的根本教理,是宇宙人生本來的、必然的、普遍的理則,所謂‘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當初佛陀在菩提樹下金剛座上,因為現觀緣起而成佛。‘緣起’並非佛陀所‘創造’,佛陀只是‘發現’了‘緣起’這個自然的法則,再將此宇宙人生的真理對眾生宣說、開示。
《中阿含經》雲‘若此有則彼有,若此生則彼生,若此無則彼無,若此滅則彼滅’,這是對緣起的定義。
緣起,就是說一切諸法都是由於因緣而生起的。簡單地說,就是世界上一切事物、現象的生起都是相對的,都是互相存在的關系和條件。如果沒有這個關系和條件,任何事物和現象都無法生起。
二、緣起論的內容:因、緣、果
緣起論包括因和緣兩個部分。因即因素,緣即條件,其中因是主要的,緣是輔助的。因緣聚則生,因緣散則滅。
一切法的生滅既由因緣,那麼一切法存在或壞滅也就有因可循、有理可據。凡果必有因,怎樣的因便產生怎樣的果,因果必相應。
世間一切有為法皆無獨立性、恆常性,必須靠‘因’、‘緣’和合才有‘果’。‘緣起’法所闡述的,就是因、緣、果的關系,因、緣、果三者是相依相待而存在,沒有絕對的獨立性。
三、緣起論是佛法的根本
緣起論是佛法的根本。佛陀一代時教所說的空有、無常、因果、中道、三法印、四聖谛、十二因緣等教法,都是為了诠顯緣起思想的根本教理所作的方便教說,《楞嚴經疏》說:‘聖教自淺至深,說一切法,不出因緣二字。’這說明佛陀的教法有其一貫性。
佛教的各種理論和派別,均以緣起論作為理論基礎來闡釋自己的宗教觀和宗教實踐。主要有‘業感緣起’、‘賴耶緣起’、‘真如緣起’、‘法界緣起’、‘六大緣起’等學說。盡管各宗各派的經典根據、論述說法不同,對於‘緣起說’所闡述的,無非是宇宙萬法生滅變異的關系,以及人生苦樂的來源。
緣起是佛教異於其它宗教、哲學、思想的最大特色,也是解釋宇宙萬法起滅,乃至生命起源的一種至高無上的真理。《稻稈經》說:‘見緣起則見法,見法則見佛。’佛陀的法身,就是諸法的實相,也就是‘緣起性空’,若能從緣起法中通達諸法的空性,即知緣起而有的一切法虛幻不實,即能從緣起法中見到諸法的空性,這就是佛陀的法身。因此《金剛經》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也就是禅宗所謂的‘見性成佛’,故知欲成佛道,必須谛觀緣起。
緣起論是佛法的根本,只有明白緣起的道理,才能達到菩提覺悟,以至佛的境界。
四、緣起的意義
緣起論顯示世間上任何事情的結果,都是因緣所生起,因此要過快樂的人生,便須培植好因好緣。如果沒有植下善因善緣,一旦遭逢不好的果報,也要懂得改善因緣,而不是一味在果報上計較。所以,了解因緣果報的關系,使我們懂得改善逆緣、培植好緣、廣結善緣、隨順因緣。
此外,緣起論啟示世間萬法是‘無常’的,好的可能變壞,壞的也可能轉好,因此,即使一時遭遇困難、挫折,只要能堅持百忍的朝向正確的人生目標努力,逆境終將成為過去,所以‘無常’為人生帶來無窮希望。
諸法既是因緣所生,自然空無自性,無自性便無法自我主宰,所以說‘無我’。若能正觀緣起的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就能遠離貪欲、憎恨、愚癡三毒煩惱。煩惱是系縛眾生,使眾生不能解脫自在的最大障礙;煩惱既除,當然就能獲得生命的解脫。
因此,認識緣起,知道人生禍福、好壞皆是自己所造,非有他力可以主宰,唯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如此必能幫助我們把握人生的方向,認識人生的意義,而能活得踏實,活得自在,進而建立感恩的美德,培養隨緣的習慣,擁有希望的未來,了悟真實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