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攻讦宗親。
文正贍族,晏子展親,兩公盛德,萬世傳馨。
世有疏本支而密異姓,捨至戚而聯他人。厚所薄而薄所厚,吾不知其心為何心。
原文:
【注解】“宗”謂同族,本一脈之分;“親”謂姻黨,皆累世之好。“攻”者攻其短,“讦”者讦其私。皆肆毒於骨肉之間,鑿喪其天性之厚者也。處宗親者慎勿以偶爾猜嫌,不思忍耐,致成大惡也。
【證案】席益有堂叔尚文,家資甚豐,益屢借貸不償,久而惹厭,不應其請,益懷恨欲中傷。時尚文犯賭,被獲到官,通詳未審。適值歲荒,斗米千錢,府縣出示勸捐,尚文捐米三百石贖罪。府縣以饑民待哺甚急,允其請。尚文免罪後,發憤讀書,應童試,府縣皆居第一,入泮。益喜曰:“前仇可報矣。”乃赴學院出首,謂尚文系犯賭罪人,不應辱宮牆。學院饬查,果有其事,褫尚文衣衿,府縣均遭參處。益姻親富戶陳某早死,有妾春桃生遺腹子已十六歲,益涎其產,勾地棍孫大漢冒認為父,雲十六年前春桃憑益買伊子作己子,告官出偽約為據,益從中證之甚力,官亦不能斷。忽有老人旁觀不平,上堂雲:“某向充該坊鄉約,十七年前大漢行竊事發,充徒五年,現有案卷。渠流落在外,至前歲方歸娶妻,安得有十六歲子?”官檢案果然,二人俱重責枷示,益自此為宗親所不容,困苦顛沛,竟同於乞丐。尚文由例捐知州,時值赴任,賀客盈庭,益穿褴褛衣跪門求助,尚文曰:“前此首官,叔侄之情安在?真畜類也,吾看祖宗一脈,有買豬羊銀十兩,今以給汝,若不改悔,則豬羊不若矣。”益叩謝而去。後街上閒行,見春桃之子游泮,傘旗拜客。人笑指曰:“此孫大漢之子,爾作中出賣者也。”益掩面羞愧不敢回答。
【附證】(一)陳忠肅公父嘗為同族所虐,適族中有同怨者告翁曰:“某無理甚,我欲訟之官,煩君為證。”翁力為勸阻,其人曰:“某有大怨於君,君得不恨之耶?”翁歎曰:“宗族間何忍言一恨字,彼特學問未至,我與君既知義理,當以忍耐為主,安可效尤?”乃止。(《覺世篇注證》)
【注釋】陳忠肅公:陳文龍,福建莆田人,初名子龍,字君贲,南宋民族英雄。生於宋理宗紹定五年(1232),卒於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宋度宗鹹淳四年(1268)戊辰科狀元。陳文龍能文章,負氣節。丞相賈似道愛其文,對其極為賞識器重。陳文龍中狀元後,歷任鎮東軍節度判官,崇政殿說書,秘書省校書郎。幾年後,拜監察御史,均得力於賈似道,但陳文龍並不以為然。後來,陳文龍的正直敢言,漸漸忤怒了賈似道。襄陽失守,陳文龍上疏痛責賈似道用人不當,並請罷黃五石、范文虎、趙潛。賈似道大怒,將陳文龍貶官撫州,又指使台臣季可上書彈劾陳文龍。不久,范文虎降敵,賈似道兵敗魯港時,趙潛最先逃跑,導致其余守將棄城而逃。賈似道後悔不聽陳文龍所言,又起用陳文龍為左司谏,遷侍御史,再遷為參知政事。由於朝內議和,陳文龍乞請回鄉養老,獲准。景炎元年(1276),益王稱帝福州,陳文龍再次出任參知政事,一上任就輕而易舉地平定了漳浦、興化叛亂。元軍占領廣州後,泉州、福州守將紛紛投降。招降使者兩次至興化勸降文龍,均被其焚書斬殺。對軍中的議論,文龍道:“諸君特畏死耳,未知此生能不死乎?”由於部下降敵,文龍與家人均被元軍抓獲。面對凌辱,文龍指腹道:“此節義文章,可相逼邪!”遂被解杭州,絕食而逝。其母被監禁尼寺,病重無藥,旁人無不落淚,其母言道:“吾與吾兒同死,又何恨哉?”亦病逝。眾人感歎道:“有是母,宜有是兒。”將其母收葬。至此,陳文龍一家,包括其季弟陳用虎(弟媳朱氏在陳文龍被俘後就自缢)、其叔陳瓒,都忠貞不屈,為國捐軀。歷代史傳、詩文、戲曲等都對陳文龍備加褒揚。明永樂六年(1409年),朝廷封陳文龍為“水部尚書”;清乾隆四十六年(1782年)皇帝加封陳文龍為鎮海王。明清時期,每三年科舉後,歷朝皇帝都委派新科狀元率冊封團赴琉球(今沖繩)、台灣冊封當地官員。冊封團在海上行船為祈求平安,將陳文龍立於船中祭拜。由此,就有了“官船拜陳文龍、民船拜媽祖”之說。閩台及東南亞等地,都將陳文龍比作“海上保護神”。僅在台灣和馬祖,保存完好的陳文龍廟就有16座之多。
(二)蘭溪縣有叔侄同居,叔欺其侄,盡占亡兄之產。侄無可奈何,往金華府將控之。時正盛夏,憩井亭,見一赤蛇上樹自投於地盤結,少頃,又上樹擲下復結,如此八九次變為巨鱉。其侄惡之,前行至飯店,俄頃其叔亦至,持一鱉付店將烹之,侄詢其得自亭井,遂力阻其勿食。叔固欲烹之,侄告其所見,眾不信,遂於烈日中系鱉尾倒懸樹上,久而漸長,復化為蛇。叔乃抱侄感泣,相與歸家,推所占者與侄均分,式好如初。(同上)
譯文:
【注解】“宗”就是一個家族,本來是同一個祖先的血脈。“親”就是有姻緣關系的親戚,大多都是幾代友好。“攻”就是攻擊其短處。“讦”就是揭露其隱私。這都是毒害最親近的人,喪事忠厚的天性的極其惡劣的行為。對待宗族親戚,千萬不要因為一點小矛盾,就不知道忍耐,最後鑄成大錯。
【證案】有個叫席益的人,他有個堂叔叫席尚文,家裡很富有。席益多次向叔父借貸不還,時間久了,堂叔很討厭他,再去借的時候,就不借給他了,席益懷恨在心,想著陷害中傷堂叔。當時席尚文因為賭博,被抓到官府,案子還沒有審結。當年是荒年,一斗米賣到千錢,府縣貼出告示勸捐,尚文請求捐米三百石來贖罪。府縣官員因為饑民嗷嗷待哺,情勢危急,允許了他的請求。尚文免除罪行後,發憤刻苦讀書,參加童子試,府縣都名列第一,成為生員。席益高興地說:“以前的仇,現在可以報了。”就到學院告發,說尚文是犯賭博罪的犯人,不應該入學院讀書,有辱斯文。學院經過調查,發現果然有這事,剝奪了尚文入學讀書的資格,府縣的官員也受到處罰。席益的親家富戶陳某死得早,有個叫春桃的小妾留下遺腹子,已經十六歲,席益垂涎陳家的家產,勾結地痞孫大漢,讓孫大漢冒認為遺腹子的父親,說十六年前春桃是由席益作保人,買了孫大漢的兒子作為自己的兒子,告到官府,制造假文書作為證據,席益從中間作證,官府也難以判斷。忽然有位老人實在看不下去了,上堂作證說:“我原來做過他們鄉的鄉約,十七年前,孫大漢因為盜竊被發現,被發配充軍五年,現在有案卷為證。那時候他流落在外,到前年才回家娶妻,哪裡來的十六歲的兒子?”官員檢查案卷,發現果然如此。席益、孫大漢二人被戴枷示眾。席益從此以後不能被宗族相容,窮困潦倒,顛沛流離,和乞丐差不多。尚文捐官,做了知州,赴任的時候,前來道賀的賓客很多,席益也穿著破舊的衣服,跪在大門前求助,尚文說:“以前你到官府告我,叔侄的情分何在?你真是個畜生,我看在你和我同是祖宗一脈的份上,這裡有准備買豬羊的銀子十兩,今天給你,你要不知悔改,就連豬羊都不如了。”席益拜謝而去。後來在街上閒逛,看見春桃的兒子要進學,正在拜會客人。有人笑著對他說:“這是孫大漢的兒子,你作中間人出賣的給春桃做兒子的。”席益羞愧得用衣服遮住臉,無地自容,不敢答話。
【附證】(一)陳忠肅公的父親曾經被同族的人虐待,族中有一同被欺負的人,對老先生說:“那人欺人太甚,我打算把他告到官府,煩請老先生作證。”老先生極力勸阻,那人說:“那人和老先生有深仇大恨,難道就不恨他嗎?”老先生感歎道:“宗族之間,怎麼能說出一個‘恨’字呢?他只是學問不足,我和你既然懂得道理,就應當以忍耐為主,怎麼能和他一樣呢?”於是不再告狀。
(二)蘭溪縣有一戶人家,叔侄住在一起,當叔叔的欺負侄子,霸占了死去哥哥的財產。侄子無可奈何,准備到金華府去控告。當時正值盛夏,在井亭邊休息,看見一條紅色的蛇爬到樹上,掉下來盤結起來,過了一會又爬上樹,掉在地上又盤起來,這樣有八九次,紅蛇變成一只大鱉。侄子感覺很討厭,就往前走,到了一個飯店吃飯,他叔叔正好也過來了,手裡提著一只鱉,拿到店裡讓廚師殺掉炖了。侄子問他叔叔,原來是從井亭弄來的,於是極力勸阻叔父,不要吃它。叔叔堅持要吃,侄子把剛才見到的情景告訴叔叔,大家都不相信。就在太陽底下系住鱉的尾巴,倒掛在樹上,過了一會漸漸變長,又變成蛇。叔叔於是抱住侄子痛哭,一塊回家,把財產和侄子均分,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