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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達真堪布:比錢財可靠的是什麼?
無論是誰,自己所積累的財富都只能留在世間,所以不要為了財富而造惡業。 首先,我們為了積累財富而造業是非常愚昧的行為,得不償失。因為利小禍大,即利益非常小,但是所埋的禍根之大難以想象。所以不應該為了積累財富而不擇手段地造業。 我們向來是這樣,為了積累財富無惡不作,整日殺生、偷盜、妄語、绮語,豈不知造這些惡業對自己的傷害特別大,還不見得能成功。即使成功了,也只是獲得一點點財富而已,在將來卻要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會給我們帶來無窮的災難。 其次,我們在積累財富的過程中,不但造了諸多惡業,同時也感受了諸多痛苦。倘若拿這些財富來修持善法,可謂良性循環。我們不但享受了財富,也積累了善根,將來還可以享受這些福報。 最後,為了更好地學佛修行,為了弘法事業而積累財富是如法的。比如世間八法(名聞利養等),為了自己不能有,為了眾生可以有。其意是為了自己享受,是不可以有這些世間八法的;若是為了眾生,為了弘法利生事業,可以有世間八法。因為有了這些,才有能力度化、攝受眾生。否則,很難攝受這些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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