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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念觀音菩薩名號的利益(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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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勸修淨業永離眾苦

  ●人生世間,具足八苦。縱生天上,難免五衰。唯西方極樂世界,無有眾苦,但受諸樂。經雲: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人命無常,速如電光。大限到來,各不相顧。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於此猶不惺悟,力修淨業,則與木石無情,同一生長於天地之間矣。有血性漢子,豈肯生作走肉行屍,死與草木同腐。高推聖境,自處凡愚。遇大警策而不憤發,聞聖賢佛祖之道而不肯行。是天負人耶,抑人負天耶。(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

  ●須知生死,大事也。信願念佛,大法也。既知死之可悲,當於未死之前,修此大法。則死不但無可悲,且大可幸也。何以故,以淨業成熟,仗佛慈力,直下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超凡入聖,了生脫死。得以永離眾苦,但受諸樂。漸次進修,直至成佛而後已也。(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

  ●宜將一切家事,並自己一個色身,悉皆通身放下,以一塵不染心中,持萬德洪名聖號,作將死想。除念佛求接引外,不令起一雜念,能如是者,壽已盡,則決定往生西方,超凡入聖。壽未盡,則決定業消病愈,慧朗福崇。若不如是作念,癡癡然唯求速愈,不唯不能速愈,反更添病。即或壽盡,定隨業漂沈,而永無出此苦娑婆之期矣。(印光法師增廣文鈔卷二·與方聖胤居士書)

  ●世間最可慘者,莫甚於死。而且舉世之人,無一能幸免者。以故有心欲自利利人者,不可不早為之計慮也。實則死之一字,原是假名。以宿生所感一期之報盡,故捨此身軀,復受別種身軀耳。不知佛法者,直是無法可設,只可任彼隨業流轉。今既得聞如來普度眾生之淨土法門,固當信願念佛,預備往生資糧,以期免生死輪回之幻苦,證涅槃常住之真樂。其有父母兄弟及諸眷屬,若得重病勢難痊愈者,宜發孝順慈悲之心,勸彼念佛求生西方,並為助念。俾(音比,使)病者由此死已,即生淨土。其為利益,何能名焉。民19年(文鈔續編卷下·臨終三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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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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