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壽縣的楊棟材,精明強干有才略,且驕傲自負。起初辦理團練事務,任勞任怨。以捕匪保安為己任,眾人對他頗為稱頌。於是更加不遺余力地購買槍械、籌集款項,周邊各縣,都很崇拜他。然後就被推薦為九縣聯合團務主任,聲勢越來越強大。民國十九年之後,醉心於新式學說,堅持要”打破迷信“。全縣的城隍像,以及十殿閻羅等神像,均被其搗毀。當時輿論為之嘩然。陳孝廉家向來信奉神明,就暗自將城隍行像,抬到距離縣城三十裡的衛國庵供奉,香火日漸旺盛。當年夏天,各鄉沒有下雨,城區附近尤其干旱。只有衛國庵周圍,甘霖充沛,秋季的收貨頗豐。城區的民眾非常羨慕,而且悔恨,商議著要迎城隍神像回廟。衛國庵當地的人不同意。往返交涉了多次,於是就將神像描繪下來,回去重新塑像,並且恢復了十殿。
在楊棟材毀像的時候,街市中一個小孩,忽然狂叫起來,好像有附在身上的一樣。跳躍在團部門前,大聲呼叫:”楊棟材,你滅像欺神,不到一年就會凶死,以昭示顯報。你要記住了。“ 棟材認為是妖妄,就把他趕走了。第二年,駐軍換防,縣官也更替了。參加宴會出來,被人狙擊,身中十幾槍,當場死於轎子中。鮮血沾滿衣褲,慘不忍睹。果然應驗了小孩的話。
按:神道設教,是聖人治世的微權。如果不是上等根器之人,必須有所歆慕才能勉力為善,也必須有所畏懼才能不敢為惡。對於世道人心,有莫大的關系。近年來,學者爭相說要破除迷信,排斥宗教,毀滅信仰,滅棄仁義,薄視宗親。乃至於停止祀典、取消廟會。從而導致超越法度、超出底線,為非作歹,肆無忌憚。而盜賊匪亂越來越嚴重,世風越來越下流。悖滅倫常、恬不知恥,流毒社會,這都是”破迷信“三字所導致的。耶教、回教等宗教,都說到地獄。而佛經中所說更加詳盡。根據歷史記載,以及《太平廣記》、《冥祥記》、《冥報記》和歷代名人的筆記、感應錄等書籍,所記載的閻羅王、城隍等無數的事例可以知道,有幽冥、地獄、鬼神,信而有征,確鑿不疑。現在的民國政府對於人民,除了橫征暴斂之外,不養不教,而廣大鄉民尚能安分守己、不敢為惡,其實就是因為鬼神報應的理念,深入人心。無形中消除了無數惡孽,以補法律的不完善。法律懲治的是已經發生的罪惡,不如對鬼神因果的畏懼,而防患於未然更加巧妙。所以,與其廢除,不如保持現狀。而一定要鏟除淨盡,使人心無忌憚,每日放肆作惡,這究竟是何道理呢?(取材自黃書雲《覺園筆記》,田間讀舊書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