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作為一個大乘修行人,都不能生起嗔恨心,更不能傷害眾生。比如自己一直對他有幫助,像對待自己的兒女一樣對待他,他不但不報恩,反而還像對待敵人一樣傷害自己,這時也不能生起嗔恨心,不能傷害對方。
父母對自己的兒女非常疼愛,一旦兒女患了病,父母會更加慈悲,會更加關愛。我們也要這樣對待眾生。
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首先,要明白這也是一種因果。他恩將仇報,以怨報德,這也是一種緣分。宿世我們肯定傷害過對方,因此這個時候我們更要善待對方,這樣才能了這個緣,還這個債。如果我們不善待他,反而記恨他,甚至去報復、傷害他的話,我們還會繼續造業,還會繼續和他結仇。這樣做,不僅對現世問題的解決不會有什麼幫助,而且將來還要感受同樣的果報,所以應該修忍辱。
第二,若是生起嗔恨心,我們的善根、福德都會毀壞。佛在經中講過,若是生起剎那的嗔恨心,就會毀壞在千劫當中積累的一切資糧。我們在這樣的處境中,要觀察自己的心態,要考慮到生起嗔恨心的過患,一定要修忍辱,不能對對方生起嗔恨心。
第三,我們可以思維修忍辱的功德。能夠修剎那的忍辱,也會積累很多資糧。我們可以通過這種機會來積累自己的資糧。
最後,我們還可以思維修自他交換、自輕他重菩提心的功德。如果他以怨報德,你還能像對待自己兒女一樣地對待他,甚至還能將功德回向給他,能夠承擔他的一些痛苦、業果的話,這也屬於修自輕他重、自他交換菩提心,這個功德也非常大。
所以,我們要思維生起嗔恨心、傷害眾生的過患,然後要修忍辱,修菩提心。只有這樣,才能在對方“恩將仇報”的時候將此轉為道用,否則是很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