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當作佛。所慮者背覺合塵,不肯回頭,則佛無奈彼何。若肯回頭,則前之背覺合塵,罔念作狂者,今則背塵合覺,克念作聖矣。以佛性自心本具,佛慈多劫常垂。而況令嚴令姑丈之遺范尚存,誠所謂求則得之矣。
光老矣,精神不給,故避地於蘇州報國寺。此寺概無房產,亦不應酬,只數人作茅篷住,終日關門過日子。今因汝之誠,欲多開示,則不勝其勞。今為汝寄文鈔,嘉言錄各一部,祈詳閱而依行之,則令嚴令姑丈之所得者,汝亦當得之也。
然欲生淨土,必須要敦倫盡分,閒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方可。否則,心與佛悖,難得實益矣。所言敦倫盡分者,即力行孝弟,忠信,禮義,廉恥之謂也。必須實行於父子,兄弟,夫婦,朋友間者,然為人子之職分,尚易盡易知,為人父母之職分,則難盡難知。今之許多瞎搗亂之人,雖是其人之罪,究其來源,皆因其父母,未嘗以為人之道理,並因果之事實相告。所教者,皆主於機械變詐之計慮,故致如此其惡劣也。由是言之,人果能善教兒女,自可家道興隆,天下太平矣。願於兒女初知事時,即以為人應行之事,及善惡因果之實驗,常與說之,則兒女之子子孫孫,通皆賢人善人矣。此所以為父母之分,較為兒女之分為難盡也。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復沈來沄居士書(民國二十一年)”